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布自治区级非遗传承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
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文化和旅游局: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建设一批国家非遗传承教育实践基地”、《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规划》中“建设一批自治区非遗传承教育实践基地”的工作要求,为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非遗保护,我厅组织开展了自治区级非遗传承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评选工作。经全区申报、盟市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等44个文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认定为首批自治区级非遗传承教育实践基地。
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非遗保护传承,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非遗保护,将自治区级非遗传承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非遗事业可持续传承、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附件:自治区级非遗传承教育实践基地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9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kfvaSuRSjztbe5TIshjH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