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社会机构在组织活动时,违规使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名称,严重侵害了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合法权益和良好声誉,导致公众误解,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现郑重声明如下:
一、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从未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推广大使授牌颁奖盛典”及相关的征选、表彰、推广等活动。
二、任何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名义组织的活动,以及发布的相关信息,应以中国艺术研究院官方网站(www.zgysyjy.org.cn)和微信公众号,以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www.ihchina.cn)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三、冒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机构和相应信息发布平台的任何行为均与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无关,请广大公众,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认真辨别,谨慎对待,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四、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对相关冒用名称的行为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