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研究院2007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研究生课程班(第三期)招生简章
中国艺术研究院是全国唯一的一所国家级综合性艺术科研与教学机构。在学历授予的层次上,中国艺术研究院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艺术学一级学科所在单位,也是人事部批准建立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按照一级学科的学科设置要求,设有戏剧戏曲学、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电影学、艺术学、设计艺术学、广播电视艺术学8个博士点。同时,经教育部考察批准,中国艺术研究院开始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这对于提升中国艺术研究院在海外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将起到重要作用。从2007年起,又将逐步招收艺术硕士和海外留学生,从而使中国艺术研究院成为学科完备、招生层次全面,能够容纳不同专业人才的高级艺术教育学府。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作为近年来文化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艺术学学科研究和教学越来越关注的方面。文化遗产保护作为当前刻不容缓的工作,急需解决高级专业人才的培养问题,运用科学的教学方法讲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课程是中国艺术研究院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举办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研究生课程班的教学初衷。同时,中国艺术研究院良好的教学氛围,本项目合理的课程设置,再加上教学过程中名师授课和实际观摩的互动,一定有益于学员将来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也必将促进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的全面提高。
一、培训宗旨
随着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的重大进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蓬勃展开,全社会对于文化多样性的认识逐步加深,人们的文化自觉性也日益增强。为了做好以后的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文件的精神,同时,在实践中培养一大批既精通业务,又能够在工作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和加深认识,并且善于学习文化遗产保护理论,能够因地制宜地在工作中不断拓宽业务领域,有创造性地解决现实面临难题的专业人才的培养。中国艺术研究院结合多年的高级专业人才的培养经验和实际需要,力求通过教学的针对性和解决问题的目的性来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人才。通过学员们系统的学习,必将为以后的工作提供相应的学术资本和成功的信心。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
2、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热爱文化保护事业,有良好素质的人员。
3、年龄20―50周岁。
三、收费标准
学费为15000元,学校负责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四、报名方法
1、可来函索要招生简章及报名推荐表。
2、报名者向我院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表,以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相片5张和本人近期专业论文1―2篇。
3、报名截止日期:2007年9月
五、招生人数
30人
六、录取方法
根据递交的论文和面试情况择优录取,电话通知后,以最早的生源反馈情况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开学时间
2007年9月12日
八、课程安排
系统授课和观摩讨论同步进行,力求理论学习和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以高起点和高标准完成培训任务。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业课
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本理论
2、中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
3、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与保护
4、中国文化史
5、中国民俗学
6、艺术管理学
7、中国民间艺术概论
8、 中国民间艺术史
9、 民间信仰与宗教艺术
10、民间文学
11、民族音乐
12、中国民间美术
13、中国传统手工艺
14、中国戏曲
15、中国曲艺
16、中国民间舞蹈
17、中国传统节日与庙会
18、田野调查方法
(二)、文化理论公共课
中国佛学/道教/易经[刘荫柏]、中国京剧艺术[胡芝凤、徐城北]、中国武侠小说[贾志刚]、中国电影艺术[章柏青、贾磊磊]、红楼梦研究[张庆善、孙玉明]、古琴与中国音乐[吴钊、田青、张振涛]等。
九、颁发结业证书
1、按照教学计划,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中国艺术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通过国家外语水平考试的,可向我院申请硕士学位。
2、结业后,出版论文集,邀请北京各主流媒体参与报导宣传,并邀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家举行学术研讨会。
十、学习年限
从2007年9月12日到2008年7月15日
十一、招生咨询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4966577 64988181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1号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100029
电子邮件:yanjiuyuanzhaoban@sina.com
网 址:http://www.gsca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