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促进大运河非遗整体性、系统性保护,10月14日至16日,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在杭州召开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会商活动。文化和旅游部非遗司副司长李晓松、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叶菁出席会议并讲话。运河沿线八省市文化和旅游厅(局)非遗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商活动。
△文化和旅游部非遗司副司长李晓松作总结讲话
△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叶菁作表态发言
座谈会上,各地汇报了2020年大运河非遗保护传承利用工作情况,并对2021年工作计划进行了交流;共同商议了大运河非遗保护传承利用协同机制的有关事项,达成了有关合作意向。会议通过了大运河非遗保护传承利用协同机制工作方案,明确了主要职责、成员单位、工作规则、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等。
△文化和旅游部非遗司规划处处长杨晓辉主持会议
李晓松在讲话中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大运河非遗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的认识。提高大运河非遗保护传承利用水平,对于加强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和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讲好中国故事和中国共产党故事,进一步增强民族凝聚力、坚定文化自信,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李晓松指出,大运河非遗保护传承利用工作成效显著。近年来,大运河沿线各省(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挖掘以大运河为核心的历史文化资源,不断提升大运河非遗保护传承利用水平,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提高了大运河非遗的可见度、美誉度和影响力,非遗在满足沿线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就下一步工作,李晓松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二是要坚持文化生态保护的理念;三是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长效机制。
叶菁副厅长在发言中表示,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本次会商活动的部署和协同机制的要求上来,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确保机制实施取得实效。要认真履职,全力保障机制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为协同机制的实施创造良好条件。要主动作为,积极提供经验示范。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建设“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在实施新时代文化浙江工程中探索实践大运河非遗保护传承利用的浙江路径。
△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会商活动合影
活动期间,参会代表还赴杭州余杭区、拱墅区对非遗街区、传统工艺工作站、手工艺活态馆、非遗主题小镇等进行了考察,并体验了文旅融合有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