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代表委员关注“十二五”规划文化亮点
推进非遗保护利用设施建设试点
“建议由国家有关部门牵头,组织力量分层次制定‘十二五"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总体规划及重点地区、重点项目规划,明确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出台针对性强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使这项工作及时纳入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同时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地区开展生产性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在资金投入、业务指导等方面给予更多帮助。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在项目安排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重点基础设施给予政策倾斜,加快建设一批有重要影响的区域性博物馆、传习所等设施。”全国人大代表、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院院长王勇超对记者说。
其实王勇超所说的事情已经纳入了“十二五”规划的视野,“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试点”工作已经写进了规划纲要草案所列的“文化事业重点工程”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通过无疑是带给非遗工作者的又一喜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院长张廷皓也高度评价这一规划。“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靠传承人的传承才能延续下去,必须要有一个传承场所,这个场所就是传承人的课堂,建设这个课堂很有必要。”他表示,规划中提出是“试点”,很准确。“保护利用设施要建成什么样的场所,是个很复杂的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各有各的特点,必须依照各自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像戏曲,就可以借助戏曲学院;像泥人张,可能就得靠自己的艺术工作室;像节庆,可能就得和民俗博物馆相结合。试点很重要,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也很重要。”
(来源:中新网 作者:段泽林 郭青剑 彭宽)
(编辑:陈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