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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京举行
本报讯 (记者池玉玺)1月21日上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京举行,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出席会议并讲话,科学技术部副部长刘燕华、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欧新黔及国家发改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教育部、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国社会科学院等成员单位代表出席了会议。
周和平首先通报了2008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进展情况,他指出,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特别强调指出“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加强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充分表明党和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各级党委、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非常重视,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文化发展纲要,纳入财政预算,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作为建设文化大省重要内容,在保护机制建设、地方政策法规制定、经费投入等方面,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周和平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几年来,特别是最近一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通过文化部门和专家们的不断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抢救保护了一批珍贵、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营造了全民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全社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积极贡献。
就当前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2009年保护工作,周和平指出,一是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一些地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未能充分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传承民族文脉、提高国家软实力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保护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由于保护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许多地方还未形成科学有效的保护机制。如有的地方重申报,轻保护,对列入名录体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缺乏科学的保护计划和具体的保护措施;经费投入不足,个别省区至今尚未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专项经费,或者专项经费数额少,难以保证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等。三是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有些地方尚未建立一支比较稳定的保护工作队伍。现有的保护工作队伍数量不足,虽然经编办批准了编制,但编制人员至今不到位,素质参差不齐,难以承担繁重的保护工作任务。
周和平说,2009年将陆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验收,评审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组织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继续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展示中心和传习所建设等工作,并继续充分运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他强调,要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等资源的特殊优势,积极探索生产性保护方式,发展民族工业,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发展。文化部已经部署各地,抓住机遇,策划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项目,培育和形成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要内容的文化产业,实现文化资源向经济资源的转化,推动文化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代表们纷纷发言,充分肯定了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成果,并就各自的工作领域提出了相关建议。科学技术部副部长刘燕华指出,可在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质的前提下探索与产业化的结合,来拉动内需,但同时必须注意产品和技术的规范化,形成专利,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欧新黔表示,当前我国的传统工艺项目已经纳入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当中,建议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增加经费投入,同时积极引导民间力量参与保护。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王家新表示,近年来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费投入不断增加,有力地保障了保护工作的进展,在实际工作中必须继续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把有限的经费主要用于保护工作。
文化部社会文化司(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屈盛瑞,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周小璞,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张庆善、郑长铃等参加了会议。
(来源:中国文化报,记者:池玉玺)
(编辑: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