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批国家级非遗名录08年公布 申报项目达2334个
我国将在明年公布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目前申报工作已经展开,各地申报项目达2334个。同时,文化部将从已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春节、端午节、中秋节以及我国少数民族的重大节日中,选择适合组织群众活动的节日,建立民族传统节日文化遗产保护基地。这是记者从在安徽省黄山市召开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介绍,截至6月底,文化部共收到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中央直属单位报来的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共10大类的2334个项目的申报材料。目前,文化部正对各地的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并将在近期按照有关评选标准和程序,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和复核,争取在元旦前向社会公示,明年上报国务院予以公布。在审核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工作中,对具有重大艺术、科学和历史价值,濒临灭绝的少数民族项目会给予特别关注。
为了保护一些长达百年以上的重大节日民俗文化传统,文化部将建立民族传统节日文化遗产保护基地。根据计划,那些全面继承着传统节俗文化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地方特色鲜明、节日气氛浓厚、在保护节日民俗文化方面卓有成效的地方,均可结合实际,进行申报。
周和平表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工作正在有效推进。目前,已有云南、贵州、广西、福建、江苏、浙江、宁夏等7个省、自治区人大分别通过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根据相关工作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有望在明年进入全国人大立法程序。
据介绍,从2002年至今,中央财政累计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2.36亿元。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建立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据统计共有3832项。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来源:人民日报,记者:张贺)
(编辑: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