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加强对贫困山区的文化遗产保护
当前,贫困山区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相对落后。我们建议从五方面入手,切实加强对贫困山区的文化遗产保护。
一是从摸清文化遗产家底入手。由于没有被及时发现并加以保护,一些具有重要文物价值的传统建筑、文化遗址损毁严重,一些靠口传身授加以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消亡。
二是从加强法制建设入手,撑起文化遗产保护伞。法律是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武器,但鉴于目前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我国对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有待增强。
三是从增强各级政府的责任意识入手,为保护工作提供保障。通过纳入城市规划,实现整体性控制,将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贯彻到城市建设的各个层面,通过将保护民间文化遗产的内容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中,使存留在广大农村的、丰富的文化遗产得到保护。
四是从理清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入手,让文化遗产造福社会。对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绝非仅有旅游一途。实际上,文化遗产的真正价值,在于其所蕴含的丰富的文化因子,如果我们能从中获得灵感,创作出体现民族独特风格和优秀价值观的文化产品,打造出强大的文化产业,那么文化遗产的作用将得到充分发挥。
五是从宣传教育入手,调动全社会参与保护的积极性。应该以“文化遗产日”为契机和开端,通过加大博物馆等场所向公众免费开放的力度,以及经常举办展示、论坛、讲座等活动,让公众尤其是年轻人了解并喜爱传统文化,培养文化自尊和文化自信,同时也调动他们参与保护的积极性。
(来源:农民日报,作者:四川省邻水县 陈柳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