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序号:236 |
项目编号:Ⅳ-92 |
公布时间:2014(第四批) |
类别:传统戏剧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类型:扩展项目 |
申报地区或单位:四川省资中县 |
保护单位:四川省资中县木偶剧团 |
木偶戏古称“傀儡戏”“傀儡子”,是由艺人操作木偶表演故事的一种戏剧形式,兴起于汉代,至清代以后进入全盛时期,不仅流行范围广,而且演出的声腔也日益增多。就演出形式而言,木偶戏可分为提线木偶、杖头木偶、布袋木偶、铁枝木偶、药发木偶五种。
中型杖头木偶戏是流传于四川省资中县的木偶戏,民间称木偶为“木脑壳”。资中县古称资州,位于四川盆地中部,今属内江市管辖。约清中期,木偶制作匠人改用泥塑(泥浆)制作木偶头部,将小木偶变为中型杖头木偶。据《资州志》记载,清光绪年间资州木偶戏颇为兴盛,有金泰班、玉祥班、龙泉班等10多个戏班频繁活跃在城乡。
中型杖头木偶身高在90公分左右,体重约1.5至2.5公斤。由表演者操纵一根命杆(与头相连)和两根手扦(与手相连)进行表演。根据剧中角色、性格的不同,加上音乐和说唱台词的配合来塑造人物,展现剧中故事情节。其表演有三大要素:一是举,用左手握命杆托举木偶,讲究手腕的运用与木偶水平线的平和稳。二是搓,用右手操纵木偶手扦子的基本技法,讲究“稳、准、活”。三是步法,模拟人和动物在生活中的走、跳、翻等动作,因木偶和人的比例结构不同,步法上要注意步子小、细、平、节奏感强等基本要素。
在制作中型杖头木偶时,取材以当地特有的麻柳、瓷泥为主,辅之以竹篾、木条、麻绳、纸等。其制作流程包括了木偶的头部制作,木偶身架与手的雕刻制作,木偶手节和脚肢的制作,木偶命杆的制作以及服饰制作等。在制作时注重嘴、眼、鼻、眉、颈、手、脚的安装,制作的木偶不但有头部、胸腹及四肢,而且嘴、眼、鼻、眉、头颈均能自如活动,酷似真人,不仅能两腿走路、下腰叩拜、穿衣解带,还能点火、抽烟、端茶、喝水,吹拉弹唱样样俱全。
中型杖头木偶戏彰显了四川省资中县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是巴蜀地域文化的艺术瑰宝,在当地十分活跃,深受广大群众喜爱。每逢重大节日,成千上万的民众争看“木脑壳戏”,成为当地一大文化景观。
编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民族 | 类别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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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05-2423 |
姓名 胡海 |
性别 男 |
出生日期 |
民族 汉族 |
类别 传统戏剧 |
项目编号 Ⅳ-92 |
项目名称 木偶戏(中型杖头木偶戏) |
申报地区或单位 四川省资中县 |
编号 | 项目名称 | 类型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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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Ⅳ-92 |
项目名称 木偶戏(陕西杖头木偶戏) |
类型 传统戏剧 |
申报地区或单位 陕西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