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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呈现新特点 “重申报”转向“重保护”
作者:3372 创建时间:2011-06-24 11:49:08

“非遗”呈现新特点 “重申报”转向“重保护”

    国务院日前公布了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江苏省兴化市的茅山号子、如东县的跳马伕、苏州国画颜料制作技艺、扬州毛笔制作技艺等24个项目成为国家级“非遗”。和前两批国家级“非遗”相比,入选项目总数大幅下降,对此,专家表示,随着全国非遗普查的结束,重大项目早已在前两批审查通过,非遗获批数量减少是必然趋势,同时这也标志着非遗保护从前几年的重申报阶段过渡到重保护阶段。

  非遗特色:

  传统表演多、传统技艺强

  “先生不来我就来,山伯思想祝英台,山伯家住浮桥口,祝家庄上等英台……这是《梁山伯与祝英台》里的梁山伯唱段,不过不是越剧,是茅山号子,我们兴化的国家级非遗。”电话那端,70后茅山号子非遗传承人陆爱琴兴奋地给记者哼唱。

  在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茅山号子成为新当选的国家级非遗,和它同时入选国家级非遗的还包括我省传统舞蹈跳马伕、滑稽戏、国画颜料制作共5项,而丹阳董永传说、徐福传说、泗州戏、杖头木偶戏、盆景制作、扬州评话、小热昏等19项入选拓展名录。

  说起茅山号子,陆爱琴的语速顿时变快了——“从小就跟着妈妈唱,长大了在地里插秧,一天总要唱上七八段,越唱干活儿越有劲儿。”

  “像茅山号子这样的表演型非遗是江苏一贯特色。”省文化厅非遗保护处冯锦文处长以茅山号子为例说,“茅山号子音调旋律舒缓平实,音乐节奏明快有力,演唱速度快慢自由,演唱形式分合有致,形成高低曲调咏叹自如的民歌特色。”

  和茅山号子类似,流传于如东地区的传统舞蹈跳马伕是迎神赛会中的祭神舞。跳马伕是男子群舞,无音乐伴奏,主要靠马伕身上佩戴的马铃声伴舞,舞蹈机动多变。每逢祭祀日,舞者少则三五百人,多则三千余人,他们头戴黄色纸帽,身着马伕服装,脚蹬草鞋,腿裹素布,腰系铜铃,手执铁钎,口衔银针,在祭祀的庄严而神圣的气氛中,跳着刚健质朴的舞步,渲染出古代将士们纵马厮杀的悲壮。

  除表演艺术外,传统技艺是江苏另一个最具代表性的非遗类型。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所长贺云翱教授对记者说,江苏此次入选第三批非遗的新批项目只有5个,传统技艺中的国画颜料制作、毛笔制作就占两项。

  苏州姜思序堂国画颜料因原料不同,制造方法各有讲究:有的要椎磨,有的要浸泡,有的要取其实质,有的只需上提浮膘。即使同一原料也有优劣品位之分,以花青颜料为例,其制作工序就有粉碎、水漂、研磨、下胶、沉淀、革脚、煎煮、摊膏、剪膏、冷干、称量、包装等十多道工序,制成的颜料有颜色鲜明、纯净光润、轻细若尘、入水即化、与墨相融、着纸能和、经久不变的特点,是中国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中的一件瑰宝。

  贺云翱教授认为,江苏在书法、绘画、雕塑等艺术方面人才辈出,精英众多,在长达千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精英文化不断影响着大众文化,进而影响到老百姓生活中的审美,由此也促进了民间美术、民间技艺的发展,可以说江苏非遗体现出了强烈的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融合的特点,这与江苏历史上的文化地位崇高有着紧密的联系。

  数量减少,

  “重申报”转向“重保护”

  今年入选第三批国家级非遗,无论从全国还是全省角度来看,数量都大幅减少。

  对此,国家非遗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南京大学教授徐艺乙认为,“作为不可再生资源,尤其是有历史传承的文化遗产,非遗不可能越申报越多,特别是通过普查以后,基本上公认的非遗项目都已申报审批通过了,因而总体上呈下降趋势是合情理的。”

  据了解,2005年起我国启动国家级非遗申报,每两年申报一次,前两批国家级非遗项目每批均超过500项,而第三批只有355项, 属于历次最低。

  “除了非遗申报的自然减少”,贺云翱教授认为,“从国家层面减少通过数量,其实也暗示着非遗已从重申报向重保护转向。”

  他说,这就是项目减少的积极意义。
据了解,随着现代化的快速发展,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以及工业化替代手工业生产的转变,对许多非遗造成了巨大冲击,不少非遗在转型中消亡、淹没了。冯锦文处长举例说,在1967年之前,全国经常能演出的剧种有370多项,到了2009年非遗普查结束后,只有240多个剧种能整场演出,40多年时间100多个剧种消失了,非遗保护压力可见一斑。

  “此外,眼下很多非遗不按照非遗规律去保护,使得遗产脱离所依托的环境、空间,造成非遗保护表象化、表演化。”冯锦文深感忧虑。陆爱琴也对记者说,“茅山号子就是在水田插秧时唱的,眼下虽然也有不少孩子在学,但都是在课堂上,已经脱离了茅山号子真实的情景。”

  “与无当保护相比,过度的商业化对非遗伤害最大,部分地方将非遗当做一张名片,希望递出去一张文化名片,收回来一打经济名片。简单地将非遗作为赚钱工具,不仅让非遗失去了应有的保护机会,更让文化失去了尊严。”贺云翱教授一针见血地指出。

  依法保护,

  让非遗走近普通人更重要

  就在第三批国家级非遗名录公示前几天,《非遗法》正式实施。作为我国非遗领域首部国家大法,《非遗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把非遗保护上升为国家责任。特别是退出机制的引入,为各地申报非遗敲响了警钟。

  徐艺乙教授告诉记者,许多地方对非遗保护存在功利思想,认为非遗保护级别越高越好,弄到最后大家都挤破头去申请国家级非遗,其实我国在审批非遗过程中早已形成了四级保护体系。特别是《非遗法》出台后,国家、省、市、县四级保护体系都属于国家非遗保护范畴。对相应的政策、资金扶持都有了明确规定。

  贺云翱教授介绍说,许多体制内的非遗项目如昆曲,有学校的人才培养机制,有昆剧院这样的演出机构,演员也是传承人有生活保障,有各种剧场、小剧场的演出平台,用市场化的角度促进非遗发展,其实对于非遗的保护更多的是靠市场引导。但是像茅山号子这样体制外的非遗项目、非遗传承人来说,走市场不现实,只有先靠资金养起来,而有了《非遗法》的政策、资金扶持,原先最让人头疼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冯锦文说,“加强保护并不是把非遗供起来,更主要的是加大对非遗的社会宣传力度,通过宣传非遗,来张扬、传播非遗身上所附着的传统文化。”

  不久前的一项调查显示,在校大学生对非遗认知率不到20%。而去年南京举行的一次选美比赛中,一位参赛选手竟不知中山陵是国家级文化遗产。

  贺云翱教授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说白了,就是把历史上优秀的传统文化,通过我们的保护使其变成优秀的文化传统一代代传承下去。”年轻人对非遗感到陌生是因为宣传还不够,应该让非遗成为大中小学的课程,更要通过遗产日、民族节日让非遗定期复活,走进公共视线,这样非遗才能从保护中走向传承。(来源:《新华日报》记者:徐 宁)

   

编辑:飞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