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典》首发式
和陕西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
传承人政府补贴发放仪式在西安举行
本网讯 2009年1月18日,陕西省文化厅在西安隆重举行《陕西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典》首发式和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政府补贴发放仪式。
仪式上,陕西省文化厅余华青厅长向陕西省图书馆赠送《陕西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典》和《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高峰论坛论文集》,向10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代表发放了政府补贴。政府补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代表田中禾在仪式上发言。省文化厅要求各级文化部门和项目保护责任单位在春节前全部发放到传承人手中。
陕西省文化厅蒋惠莉副厅长在仪式上讲话,介绍了《陕西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典》和《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高峰论坛论文集》的内容和编辑出版情况。
《陕西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典》收录陕西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145个项目,按分布地点、主要特征、传承状况等加以介绍。该书内容丰富、材料真实、图文并茂,为研究、利用、发展、保护陕西省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重要的资料。
《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高峰论坛论文集》收录了陕西省文化厅、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于2008年6月主办的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高峰论坛的65篇论文,是由专家评审委员会从全省224篇论文评出的获奖论文中精选而出。
蒋惠莉副厅长介绍,陕西省自2006年全面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以来,在对项目传承人的传习活动和生活现状进行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6月,经省政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联席会议审定批准,陕西省文化厅公布了陕西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67人。联席会议同时决定,由省财政出资,对省级传承人的传习活动给予平均每人每年4000元的补助。根据实际情况,也可拉开档次。
为了做好资助工作,省文化厅在调研和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资助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资助对象、资金用途、资助标准、申报程序、传承人权利和义务等。规定资助资金主要用于传承人授徒传艺、培训讲习、整理资料、展演展示、学术交流和生活补助。2008年度的资助工作已于近日启动,春节前夕,将由省、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逐级负责,将传承人传习活动政府补贴发放至每一位省级名录项目传承人。
(信息提供:陕西省文化厅社文处)
(编辑: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