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座谈会在省艺术馆召开
8月27日下午,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在福建省艺术馆(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召开了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座谈会(以下简称《意见》)。省文化和旅游厅二级巡视员张立峰出席会议并讲话,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处长苏忠明主持会议。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省内非遗专家、传承人、项目保护单位代表等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组织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主要精神和工作重点;学习了文化和旅游部党组书记、部长胡和平在学习贯彻《意见》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与会非遗专家、传承人、项目保护单位代表交流了学习领会《意见》精神的心得体会。
张立峰二级巡视员在会上指出,福建省非遗资源丰富,有南音等8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非遗名录(名册),是我国迄今在国际非遗保护三个系列上获得大满贯的唯一省份;福建省现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45项,省级代表性性项目517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43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917人。近年来,在文化和旅游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指导下,福建省各级非遗保护体系基本建立,非遗法律法规逐步完善,有着较为坚实的基础和良好的传承发展条件。他强调,我们要以《意见》出台为契机,抢抓政策机遇,挖掘好、传承好、保护好、利用好福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传承,融入生活,推动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省文旅厅作为政府部门将加强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省非遗保护中心要做好各项非遗保护传承体系建设工作,提高保护水平,扩大宣传力度;各项目保护单位和非遗传承人要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主动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结合自身保护传承实际,对福建省即将出台的实施方案多建言献策,提出宝贵的意见。
与会人员围绕《意见》,从不同角度,结合工作实际与行业保护传承现状进行了座谈交流。省艺术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馆长陈秀梅介绍了福建省具体实施方案的编制情况,与会人员积极参与研究探讨,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
省工艺美术研究院院长、教授级高工余卫平指出,经过十多年的实践,福建省的非遗保护工作体系已较为完善,在实施方案中要注重统筹工信厅、省文联等部门,开展非遗资源调查研究,促进非遗项目的活化利用。福州伬艺省级传承人、福建省曲艺家协会主席陈晓岚从传承人角度出发,提出《意见》的印发有助于激发传承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鞭策促进传承人自觉主动开展传承传习工作。闽剧省级传承人,福建省实验闽剧院院长周虹作为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提出在文旅融合的大背景下,进一步促进“非遗+旅游”协同发展模式,在旅游景点开展非遗展示展演。
座谈会与会人员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