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两者都将语言列为第一类非遗项目,但目前在非遗实施中并未明确体现语言和方言的地位。本文认为语言和方言本身就是非遗的载体,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基础,是族群的精神家园,因而应将语言和方言(尤其是濒危语言方言)明确列入非遗项目,并分别从生活性、研究性、技术性三方面实施有效保护和传承。
【关键词】非遗;语言;方言;保护;传承
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包括五个方面内容:(一)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二)表演艺术;(三)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四)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五)传统手工艺①。2011年2月25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内涵包括六个方面:(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②。可以看出,我国《非遗法》涵盖的内容,既贯彻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的精神,又符合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实际,在涵盖较为全面的前提下,又列出第六类“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此类可以涵盖前五类以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同时也为将来新发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法律规定上预留了空间。
将《公约》和《非遗法》二者进行比较,虽然数量和项目的详略、序位排列不同,但非遗内涵是大致吻合的。比如,排在第一项的,前者为“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后者是“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都将“语言”放在了最显赫的位置。也就是说,无论《公约》还是《非遗法》,都非常重视语言的保护和传承。事实上,语言是文化最基本的要素,人类文化的许多重要领域,如教育、科学、宗教、神学、文学、艺术、工艺、习俗等,其建构和传承都依赖于语言。
然而,作为非遗重要组成部分的语言,在我国非遗申报和保护的实践中,迄今并未处在领先位置,至少尚未得到与其他非遗项目一样的重视。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我们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梳理了一遍,与民间文学类相关的情况如下:全国先后公布四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372个(子项3145个),其中与语言(方言)有关的民间文学类项目155个(子项230个),分布在除黑龙江、海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的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直属单位之中,主要以神话、传说、故事、童谣、谚语、谜语、史诗、宝卷、歌诗、赞词的形式立项,未见到以单独的语言或方言立项的。这里可能有个潜在的导向,语言或方言须依托于相关的文学或其他表现形式来呈现,即以项目的“整体面貌”为非遗类别,而不是以项目的“要件”为类别。
那么,语言和方言到底应不应该视为独立的非遗项目并予以保护和传承呢?截止目前,似尚未见到学界专门讨论。我们认为,语言和方言是许多非遗项目存在的基础,是非遗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现实中依然很活跃的语言(方言)应在非遗中得到更加足够的重视,对于濒危语言(方言)则应该作为非遗的一个单独门类来进行保护和传承。前文已经述及,我国现行的《非遗法》本就为将来新发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法律规定上预留了空间,所以,将一些有代表性或处于濒危的语言和方言列为非遗的一个单独门类进行保护传承,既是合理的,也是可行的。
一、语言和方言是许多非遗项目存在的基础,是非遗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语言和方言本身就是非遗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载体
学术界一般认为,“口头传统”和“传统口头文学”指民众在其生活文化和生活世界中传承、传播、共享的口头传统、语辞艺术。其文类包括神话、史诗、民间传说、民间故事、民间歌谣、民间叙事诗、民间小戏、说唱、谚语、谜语、笑话、祝赞词、曲艺、仪式诵辞,也包括用于口头表达的书面文献、经卷、宝卷、唱本、戏文等,还包括作为上述非遗载体的民族语言和方言。这些民间文学艺术形式,离不开其载体——语言和方言。在“表演艺术”中,作为传统音乐艺术的民歌、曲艺音乐,作为传统戏剧的地方戏曲、民族戏曲、宗教祭祀戏剧、皮影戏、木偶戏等,以及曲艺类的评书、鼓书、相声、快板等,都构建在语言和方言上,特别是地方方言。在“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中,其民间信俗、生产商贸习俗、人生礼仪、日常生活礼仪、婚嫁礼俗、丧葬礼俗、传统节庆礼俗、少数民族节庆礼俗等,无一不靠语言和方言作为载体。有了它的承载,很多的非遗形态才能完成,也才能够传承。
我国56个民族,不仅民族语言多种多样,而且各地方言土语也是千差万别。方言属于语言的地方变体,不同方言带有各自的地方风味,在读说或歌唱方面具有很大的差异。各地民歌作为活态艺术依然存活至今,多姿多彩的方言土语也给人们带来不同的审美愉悦。我们聆听蒙古族长调民歌会感受到草原的宽广,聆听西部民歌会感受到高原的厚重,听南方民歌会感受到水乡的秀丽。同一首民歌,用北方话唱,高亢而豪爽,用吴方言唱,则清丽而婉转。所以,民间流传着的许多表演类艺术,如歌谣、曲艺、山歌、戏曲等,用本地方言说唱,方具有独特的风格和韵味。例如昆曲,如果没有吴语方言,昆曲、昆剧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再如秦腔,设若没有关中方言、西府方言,就不能成就秦腔。闽南地区的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诸如南音、梨园戏、高甲戏、歌仔戏等,都是以闽南方言为载体的,不懂闽南方言,就无法学习和欣赏这些古老的艺术。再如赣南的采茶戏,对白本是用客家话的,但为了让外来的宾客能听懂,曾经进行过一次改良,用普通话来念对白,结果采茶戏变成既不是客家话又不是普通话,逐渐又改回采茶腔,即回到客家话的原腔调。事实证明,采茶戏只有用采茶腔才有当地的味。如果改变上述戏曲和民歌使用的语言和方言,这些非遗会因为失去本体特点而缺少个性化色彩。
(二)语言和方言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基础
无论是物质文化还是精神文化,都具有明显的多样性或多元化特点。不同民族、不同区域多种多样的非遗,既是文化多样性的活态表征,又是文化多样性可持续发展的源泉。文化的多样性首先表现为语言的多样性。1999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般性大会宣布:从2000年起,每年的2月21日为国际母语日(International Mother Language Day)。设立国际母语日的宗旨是:“语言是保存和发展人类有形和无形遗产的最有力的工具。各种促进母语传播的运动,不仅有助于语言的多样化和多语种教育,而且能够提高对全世界各语言和文化传统的认识,以此在理解、容忍和对话的基础上,促成世界人民的团结。”③近20年来,国际母语日每年由不同国家举办。2006年2月21日,国际母语日的庆典就在我国举办。这说明我国在维护语言多样性方面已经做了切实有效的工作。在2021年的国际母语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奥德蕾·阿祖莱致辞说:“每年2月21日国际母语日,我们都会礼赞语言多样性和多种语言使用,这是我们人类的无价遗产。”“今年国际日以‘推动使用多种语言,促进教育和社会包容’为主题,旨在号召我们支持多种语言使用和母语的使用,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日常生活中。”“当一种语言消亡时,随之消失的是一种观察、感受和思考世界的方式,而文化多样性也因此无可挽回地整体上走向枯竭。因此,值此国际母语日,教科文组织呼吁礼赞世界的多样性,并支持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多种语言。”④
作为民族共同语地域分支的方言,本身就是体现不同地域、不同群体非遗个性特征的重要元素。从发生学上说,“方言肖其山川风土”就是古今中外的普遍共识,即方言的演变或分歧与地理、气候有关。南北朝时期的颜之推就持此论,他认为“南方水土和柔,其音清举而切诣”,“北方山川深厚,其音沈浊而钝”⑤。语言学家张世禄说:“语言上的分歧的现象,往往根据于人民所在地的风土和气候的不同。语言学家推论各种语言发音习惯的歧异,也常常归结于地土和气候的关系,如斯韦特氏(H.Sweet)以为北欧语言里,常把原来的[a]音圆唇化而变为[o]音——如古英语‘stan’变成现今的‘stone’——显然因为身处寒冷地带,不愿把口张开使寒气侵入的缘故。”⑥这说明印欧语学者也认同“方言肖其山川风土”的观点。近代,我国西北学者对此观点更是推崇有加。如清代《镇番县志·风俗考·方言》云:“南北风气迥异殊,故土音亦异。镇(番)……土厚水深,声音重浊,……或因反切以成声,或因土音而成语,文中有俗,俗中有文,要皆本乎天籁,实地气使然耳。”⑦
地域不同,气候殊异,语言和方言的差别就难以避免。语言和方言的多样性是与人类社会相伴随的客观存在,也与文化的多样性紧密相关,因为其参与和成就了非遗的多样性。例如,少数民族英雄史诗《格萨(斯)尔》《江格尔》《玛纳斯》等,倘若语言的传承断档,离开了口头语言的诵唱,史诗就会失传、消亡。如果作为载体的语言或方言丢失,其文化形态也必然随之丧失,最后势必严重损害全世界的文化多样性,也不符合非遗多样性的内在需求。所以,语言和方言的多样性之于非遗,实际上是不可或缺的。
(三)语言和方言是族群的精神家园,是表达特殊情感的重要手段
语言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交际工具,是民族情感的符号。它不仅仅是交际工具,而且是维系民族或族群的巨大力量。它始终植根于与之同生共长的民族文化、生活文化之中。因为语言文化遗产是特定族群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创造并享用的精神文化,包含着无比丰厚的民族历史、风俗习惯、生活文化,体现着特定族群的思维方式、心理模式、智力活动,承载着民众千百年来积累的知识和经验,实际上是族群的精神家园。
基于此,有些国家都将自己的语言视为传家宝,甚而至于将已经作古的本民族语言也要设法“还原”。例如,以色列人就尝试把早已消亡的古希伯来文复活过来。有些国家期待把只存在于口语层面的语言发展为书面语层面的语言。例如,马来西亚要为本无文字的马来语制定文字,并将其定为国语。“护语”之情殷殷可见。方言,对很多人来说,是家乡的记忆,是一抹淡淡的乡愁。无论离家多远,只要耳边响起方言,家乡的感觉瞬间呈现。我国南方客家人特别珍视自己祖上传下来的客家话。“宁卖祖宗田,不忘祖宗言。宁卖祖宗坑,不忘祖宗声。”这非常形象地揭示出了客家话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
不同民族的语言、不同地区的方言所表达的话语,能充分体现出特定族群的世界观、价值观和独特的语言艺术魅力。例如,青海省玉树地区藏族民众喜欢谚语,生活中广泛使用谚语,言谈多以谚语见长,在他们看来,“无盐之茶不如不喝,无谚之话不如不谈”,本地流传的藏族谚语可谓内容丰富、无所不包。“享福时绵羊羔皮还嫌扎身,受穷时山羊皮也觉得柔软”,“即使雪山是糌粑,一次也只能吃一碗”,这些谚语中蕴含着深刻的睿智哲理,且贴近生活、通俗易懂,长期以来广为流传,无疑是值得弘扬的藏族语言的活态文化遗产。再如,《玛纳斯》是柯尔克孜人的史诗,经过历代柯尔克孜天才歌手们用柯尔克孜族语传唱和打磨,融进了全民族的智慧,具有极高的艺术性,成为柯尔克孜人引以自豪的民族精神瑰宝。
另一方面,为了相互尊重,拉近心理距离,不同的语言或方言主体会有意识地“让渡”自己的语言和方言,而迁就对方的语言和方言。例如,在甘青民族走廊,有藏语、蒙古语、撒拉语的存在,或留下了这些语言的“底层”。比如,“宾动式”是藏、蒙、撒拉语共有的特点,格标记则是蒙语和撒拉语的共有特点。在河州、湟水流域汉语方言形成之初,“宾动式”
“格标记”应当是很强势的语法格式。在数百年的历史长河中,不同族群为了和谐共处,彼此尊重,表现在语言上,就是学会对方的一些常用词或常用语,或受到对方语言或方言感染,有意无意地说出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最大公约数”的话语。青海方言中“风搅雪”现象、“合璧词”现象,都是和谐共处、相互珍重的外在表征。“宾动式”演变到现在,已不是必须遵守的格式,既可以说成“宾动式”,也可以说成“动宾式”,说明“动宾式”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格标记”的使用也有一定程度的弱化。这些现象,既表现为强势语言或方言影响的结果,也展示出长期以来当地民众表达特殊情感的语用效果。
二、将语言和方言(尤其是濒危语言方言)明确列入非遗项目,实施有效保护传承
(一)将濒危语言和方言明确列入非遗保护项目
早在20世纪80年代,国际语言学界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提出了濒危语言抢救的口号,并把1993年确定为“抢救濒危语言年”。2003年3月10日至12日,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巴黎总部举行关于濒危语言问题的专家会议,讨论了全球语言形势,制定抢救和保护濒危语言的行动纲领⑧。自此之后,国际上成立了数十个抢救濒危语言的组织和基金。许多国家和民族珍惜自己的语言资源,重视语言的传承与保护,并在法律层面上确认了语言的地位。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的国家,有着丰富的语言资源。200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发布的调研统计显示,目前我国56个民族正在使用的语言,包括濒危语言和新发现的语言,共有134种⑨。但是有些语言或方言已濒临消失,情况不容乐观。例如,黑龙江省的赫哲族是个仅有4000多人的少数民族,伊玛堪是赫哲族独有的反映本民族历史文化、世代传承的古老民间说唱艺术,被誉为“北部亚洲原始语言艺术的活化石”和“人类文化多样性的一个活标本”。如今,50岁以下的赫哲族人,基本上既不会讲也听不懂赫哲语,赫哲语的使用已经从赫哲族家庭生活中消失。目前,在赫哲族聚居区,能够使用赫哲语的只有30多人。赫哲语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严重濒危”的语言。201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赫哲族伊玛堪”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再如,满语也是急需抢救的语种之一。目前,全世界能够流畅说满语、写满文的研究专家加起来不到30人。被认为是中国满语的“活化石”村——黑龙江齐齐哈尔的三家子村,如今能够用满语进行日常对话的只有十几个人。但全球目前还有300多万件用满文撰写的档案亟待解密,这些档案中的很多内容都没有用汉文记载过。如果赫哲语消失,人类将永久失去一种不可复得的语言样品,永久失去一种不可恢复的文化记忆;倘若满语消亡了,就会丢掉解密这座蕴含着丰富史料的富矿之机会⑩。
同样,在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有回族、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等少数民族,都信奉伊斯兰教。回族说汉语,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原来都有自己的语言,但现今保安语、撒拉语因说的人很少,都成了濒危语言。设想数十年上百年后,保安语、撒拉语不复存在了,那么,保安族和撒拉族实际与当地的回族就合为一体了,曾经各呈风采的民族文化也就变得单调了,这无疑会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对民族语言及方言的调查,既是掌握全国及各地区语言文化遗产资源状况、存续状态的重要手段,又是对语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保护,对濒危语言遗产进行抢救的前提。早在2005年出版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普查工作手册》,在其“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代码表”中列出的16个一级类中,第一类便是“民族语言”。针对我国语言、方言濒危的现状,国家已在不同层面开启了保护措施。2015年,我国教育部、国家语委启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最大规模的语言保护项目——“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⑪。该项目主要是收集记录汉语方言、少数民族语言和口头语言文化的文字、音频、视频资料,通过整理和加工,建成大规模的多媒体语言资源库。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明确指出:“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保护传承方言文化。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工作,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经典文献的保护和传播,做好少数民族经典文献和汉族经典文献互译出版工作。”⑫这些语言资源保护的政策和措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可以说,目前国家非遗工作层面将濒危语言和方言列入非遗项目,进行有效保护传承研究,正当其时。
(二)实施语言和方言的生活性保护和传承
语言文化遗产是自古传承至今的活的载体、活的文化,其保护的重点在于活态传承,在特定的族群或社区中葆有生机与活力。语言社区是语言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主体,因为任何一种语言的传承都不是靠某个人或少数几个人能实现的,必须在特定的群体中进行。况且语言的传承,不仅要传承语言的外在表象,而且要传承语言内在蕴含的文化。要遵循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尊重母语族群的意愿、隐私、习俗和知识产权,力求通过有效措施,保障各方面的权益。
2001年出台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第五条规定:“每个人都应当能够用其选择的语言,特别是用自己的母语来表达自己的思想,进行创作和传播自己的作品。”⑬可见,尊重母语,对青少年实施多语教育是保持世界语言多样性的必然要求。青少年的语言使用状况,往往代表着某地区语言使用的未来发展趋势。要做好民族语言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必须重视学校教育,通过教育传承,使各民族的母语能够传续下来,并活在族群、社区民众的当代生活之中。青少年时期习得语言较为容易,为了使中小学生既能适应现代生活,同时又能传承本民族语言文化,应在民族地区推行双语或多语教育,学生在学习普通话的同时也要学习和掌握本民族语言或本地区方言。
在非遗视域下,要使各地以语言为载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下来,应当鼓励年轻人学会当地流行的谚语、歌谣、史诗、故事、说唱、戏曲等,培养对地方口头传统、民间文学艺术的热爱。这样做既有利于青少年习得语言和方言,又能把该种语言或方言所承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扬光大。所以,语言文化遗产的保护一定要坚持活态传承,才能实现该种语言的价值和功能,才能使语言之河源远流长。
(三)重视语言和方言的研究性保护和传承
对于濒危语言和方言,在抢救性保护的同时,还要加强其学术性研究,阐发其不可或缺的功能和学术价值。对于已经消失了的语言或方言,只有研究才能谈得上保护。例如,古梵语对于探究古印度历史、佛教史至关重要,吐火罗语对于研究中古时期中亚史、丝绸之路贸易史都很重要,但这两种语言都早已消亡,目前世界范围内只有较少专家通过师承还能描述和应用这两种已经消亡的语言和文字。我国宋代时期的西夏语,当时是一种具有影响力的民族语言,虽然早已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它依然是研究西夏历史和文化的重要依凭,迄今只有少数专家在研究层面基本复原了西夏语的原貌。对上述情况,只有在学术层面,培养专门人才,通过深入研究,才能再现和保存其曾经的面貌。
由于语言和方言的调查研究是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学术工作,只有专业人员才能进行。从20世纪开始,我国学者对语言和方言的研究性保护和传承的实践成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五四新文化运动开始,中国文化界在“科学”与“民主”的大旗下,北京大学开展了对民间文艺的调查和研究工作,鲁迅、刘半农、顾颉刚等著名学者都曾大力支持并身体力行。首先从搜集与整理民间歌谣开始,随着歌谣搜集和研究范围的扩大,进而进入民俗调查和研究领域,由单一的歌谣研究拓展为民间文艺学、民俗学、语言学、宗教学、历史学等多学科的综合研究,出版了一大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就组织民族工作者对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和少数民族的历史、语言、风俗习惯等进行普遍调查,为抢救和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做了许多工作。对汉语方言的调查研究,也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掀起了一个热潮,在各地专家学者的努力下,大多数省份都编纂了《××省(区)方言概况》,为后世留下了半个世纪以前的方言材料。因为这其中的不少方言已近消失或濒危,所以其参照价值也显得日益重要。近年开展的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对一些濒危的少数民族语言和各地汉语方言进行了语音、词汇、语法、语用等方面的调查,进行了抢救性的记录、整理、保存。但仅此还远远不够,我们要上升到非遗保护的高度,特别关注濒危语言或方言,并把这种特殊的非物质文化所蕴涵的意义、功能系统,通过深入研究弄清族群固有的历史渊源、信仰凝结以及思维模式等深层次的内核。例如,各地大大小小的地名研究,就属于语言和方言研究性保护传承的范畴。历史上传下来的地名,一般都是语言化石,也是一种文化的符号。地名的特殊读音、用字状况、特定文化内涵等,都有待我们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比如在西部地区,有很多汉语无法解释的地名,我们通过相关的少数民族语言,结合历史和地理才能判定其真正的词形和含义,诸如音译词、双语合璧词等。这种研究,不仅可以为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名人故居保护和城市特色风貌管理,实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做好传统民居、历史建筑、农业遗产、工业遗产保护,也能为地方民族史、移民史、军事史、经济史研究提供真实可靠的注脚。所以研究性保护,是作为非遗的语言和方言保护的一个重要层面。
对语言文化遗产的调查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工作,应由政府主导,调动和协调多方面的学术力量,组织语言学、民族学、社会学、民俗学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专家学者共同参与、相互配合,才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做好此类遗产的研究性保护工作。因为这种调查有别于以往曾做过的语言学调查,不仅要进行语言本体(一种语言的基本状况,语音结构、词汇、语法结构及其受其他语言影响的情况等)调查,更重要的是要摸清一种语言在特定族群中的使用情况(人口比例、影响因素、生态变化、发展趋势等),还要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与其载体语言的紧密联系,要从特定族群自古传承至今的口头文学、表演艺术等非遗代表性项目入手,调查、收集、整理、研究其语言资料。在聆听民众讲述和歌唱时,既要忠实地记录他们讲述的语言(包括方言、土语),避免用普通话或自己的语言代替,又要重视其语言叙述的方式,挖掘语词表达的文化蕴涵。所以,需要不同领域专家的同力协作才能实现。这也说明作为非遗的语言和方言研究性保护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
(四)重视语言和方言的技术性保护和传承
对语言文化遗产的保护应在坚持活态传承为主的前提下,还要进行语言和方言的技术性保护和传承,即对业已获取的调查资料通过建立语言档案、语言数据库、语言博物馆等方式,进行濒危语言典藏,同时整合调研成果,使之成为可以利用的资源,为社会服务,为抢救濒危语言服务。由于某种语言的消亡会伴随着其语声的消失,而语声一旦消失,后人就无法真实感受和接触该种语言了,语言的资源价值也就不复存在。因此,建立有声语言档案、博物馆,能够全面真实地记录和典藏原生态语言全貌,并长久地保存口语中所包含的音韵学、语言学以及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可以说,这是抢救濒危语言必不可少的方式,它既可满足语言族群保持和恢复语言的愿望和要求,又能适应社会对语言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目前,我国实施的语言资源保护工程项目就是一项重大而艰巨的系统工程,由政府教育部门主导,制定了科学统筹的规划和切实可行的计划,经过多学科研究人员的通力合作以及语言族群的参与配合,采用了语料采集、摄录、转写、注释、数字化、立档等技术路线,留下了许多真实可靠的丰富材料。现代科技的发展,为我们有效保存语言和方言提供了可靠技术条件,完全可以使采录的语言和方言留存久远。我们完全可以期待,在很久之后,我们的后代能够通过现在的记录,还原当时方言的面貌。甘肃学者李鼎超(字韫班)早在约一百年前就曾断言:“设数千载后,蔼然如闻圣哲謦欬之音,其不欣然自喜?”⑭
结 语
我国多样化的语言和方言,是历代先民为我们传下来的珍贵文化遗产,与不同文化类型一样,各种语言和方言本没有高下优劣之分,只有强势和弱势之别。我们早已认可并推崇“在什么山上唱什么歌”的观点,因为这展示了自赏、互赏而非排他的雅量。“各美其美”和“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就是要形成发自内心的、投入情感的认知和欣赏。如果过分地强调语言和方言的一体化,就不利于语言和方言非遗的保护和传承。我们不仅要对母语和方言有敬畏感,而且要有舍我其谁的保护和传承的使命感。要而言之,对于已濒危的语言和方言,要进行抢救性保护,使其得以保存;对于尚未濒危的语言和方言,要有开放和包容的态度,任其在自愿的前提下使用;对于已经消失了的语言和方言,我们要进行发掘性研究。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我国乃至世界的非遗传承做出新的贡献。
作者简介:周奉真,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文化遗产、古代汉语及方言、诗学文献等。
莫超,兰州城市学院副院长,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汉语方言学、汉语语法学、历史语言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