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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从项目到体系空间的转变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刘杰武 胡咏君 创建时间: 2019.05.14 15:14:00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就是针对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仍然缓慢而提出的新构想。通过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以及地方响应之后建立起来的文化生态保护区,能够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核心空间中,有效进行传承,能够在核心空间中拥有核心受众,这样具有多种功效。

 2018年12月10日,文化和旅游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并于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总体而言,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设,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思路可以看出,国家已经完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再一次思路转变,那就是从之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的转变,到从非物质文化本身保护、传承人的保护向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体系空间发展的思路。

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到文化生态系统的构建

2006年10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出台,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高到法律层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以项目形式——“列入国务院批准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有效保护,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从学术概念走向法制保护的重要一步。

《暂行办法》实施后,普遍还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当作项目,利用项目管理的思维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在现实操作中很快就发现,虽然项目受到了保护,但它们的生存状况仍然是喜忧参半,红火的更加红火,冷僻的仍旧无人问津。

而其中最关键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载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都很难实现,传承人难以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其保护、传承、发展的意愿自然不足。生存不易,传承不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未来可能就只剩影像了,再想重新找回就难以实现,真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就消失了。在这种情况下,旨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相关规定适时出台,有效保证了这些人的生存。

2008年5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出台,进一步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认定,给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以相应奖励、补贴,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能够更好生存。

尽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有效保障了以项目形式存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它的传承者,但如何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得到保护、传承、发展,任务仍然艰巨。这就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走出项目思维,进行保护思维的革新,从而催生了文化生态系统理念。

保护项目本身以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使得项目能够长存的有效手段,但是这些都没有超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本身范畴,还是大大约束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就被再次审视,跳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生态系统就被清晰解构出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非物质文化项目本身、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客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受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空间:核心承载及传播空间与外围空间。而这个文化生态系统需要根本性的制度保障,那就是国家立法。

在这种背景下,通过法律确立生态系统的根基,就显得非常重要。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从根本上确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位,从制度上确定了文化生态系统的构建思维。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生态系统核心承载空间的探索

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发展问题逐渐得到解决后,客体受众的传播接受利用就开始提上日程,让更多人能够理解,并且愿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买单,从而让项目传承有序,传承者更加有经济保障,才能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向前发展。但非物质文化始终是相对抽象的,即使有影像、有记录、有传播,由于它的受众不明确,带来传播的不确定性,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还是发展缓慢,这时候在一定地域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生态系统具象化非常有必要。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就是针对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仍然缓慢而提出的新构想。通过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以及地方响应之后建立起来的文化生态保护区,能够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核心空间中,有效进行传承,能够在核心空间中拥有核心受众,这样具有多种功效:

第一,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虚”转“实”。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在空间中落地,而不是浮在空中,能够有稳定的承载空间,就为未来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拓展的可能。第二,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更具指向性,而不至于只停留在名字、影像之中。第三,建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系统健康发展。建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后,必然会有相应的政策,相关的产业聚集,这种情况下,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的保护、传承、探索、发展才能够在良性的环境下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也能够因为有文旅产业和其他产业的加入而创新发展,使得文化生态系统能够有效运转。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未来发展趋势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发展将会有以下4个方面的趋势:

非物质文化遗产空间具象化思路更加清晰。将文化这一抽象的东西落实在具体而实在的空间上,让文化的发展在空间中展现出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空间具象化,这就是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及文化生态区设立的要义。重落实,而轻吹嘘,让文化能够与所在的环境、所在的空间紧密结合,让文化生态保护区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保护、探索、传承与发展创新的空间,让文化有物质空间依托,让传承者与受众有核心的聚集空间,从而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培育、活化,为未来的壮大与拓展打下良好基础。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系统思路更加清晰。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以及未来的文化生态保护区体系,构建的是文化的生态系统思维,这个系统内以文化为核心,有传承者、传播者、受众、管理者、组织者,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创新等不同的内容与转化,不同的主客体与相关的文化内容,共同构成这个文化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发展,从而达到传承者不绝且壮大,传播者主动且创新,受众喜闻乐见并主动靠拢,管理者心中有数,组织者井然有序,文化生态系统中的每一分子都能够从中受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内容保护得当,传承创新不断深化。

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文旅探索将加强。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形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探索,就是要在空间上有所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者及受众在空间上的集聚,本地文化市场很难消化这样级别的文化盛宴,那么以文旅为突破,让全国甚至全世界来实地观赏、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带来相应收益,进而反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就成为了比较清晰的思路。未来随着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体系的建立,文旅与文化生态区结合的趋势将会更加明显。

文化创意产业与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结合更加紧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立,不仅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更兼具文化活化与传承,通过文化创意产业在文化生态保护区的集聚,可以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更具价值,而衍生的文化创意产业,又能够更好传播相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文化创意产业还能够产生相应的经济价值,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发展。

编辑:chen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