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建设国家文化公园,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新时代文化繁荣发展的重大创新工程,是延续中华民族文化根脉的重大举措。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印发的《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到2025年,大运河、长城、长征、黄河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基本完成。2022年1月,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也正式启动。
“国家文化公园”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构建中国特色国家文化公园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打造中华文化的重要标志,迫切需要汇聚各方力量。从本期开始,本刊开办“非遗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专栏,通过专家学者对国内外相关问题的研究,探讨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如何深入阐释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精神文化内涵,如何统筹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各类文化资源与自然资源的系统性保护,如何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发掘和传承利用的理念、方法与路径,以及怎样彰显中华文化的引领和标志作用等,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延续历史文脉贡献思想智慧。
本期推出《线性是脉 社稷是魂——论国家文化公园之“中国范式”》《系统论视域下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结构、功能、机制》《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非遗要素植入模式研究》三篇文章,以飨读者,并期望引起更深入的讨论。
线性是脉 社稷是魂——论国家文化公园之“中国范式”
【摘要】我国当下正在布局和推动“国家文化公园”工程。从遗产体系的类型看,黄河、长江、长城、长征、大运河五大国家文化公园皆属于线性遗产。作为联合国世界遗产事业“全球战略”的有机部分,线性遗产呈现“点-线-面”的内在逻辑与外在纽带的体性关系。既是“文化公园”就必须凸显文明与文化的价值。我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农耕文明传统的国家,线性遗产中必然包含着这一条价值主线。事实上,五大国家文化公园皆与之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因此,国家文化公园不能缺失这一重要的文化价值。
【关键词】线路遗产;农耕文明;社稷国家;文化公园
线性遗产①(linear heritage)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遗产中的一个概念,强调遗产在历史上具有重大价值、重大意义和重大事件的相互关联性与跨区域性。线路遗产(route heritage)则是联合国文化遗产的一种分类名称。二者存在着交互关系。中国是世界上线性遗产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然而,迟至2014年,我国才获入线路遗产名录②,并同时成为拥有现存世界上最长人工运河与世界最长遗产线路的国家。
我国当下所推动建设的“国家文化公园”(黄河、长江、长城、长征、大运河)皆属于线性遗产范畴。作为中华文明的文化遗产,必须与特定的文明体系,独特的文化价值相结合。具体而言,如何将我国的线性遗产、农耕文明与国家文化公园相融合,是判定国家文化公园这一“中国范式”的实验和实践能否成功的重要依据。
一、“线路遗产”与全球战略
自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来,几十年的实践过程,使人们对遗产的认识和认定越来越宽广。同时,对原来确立的文化遗产类型进行了拓展③。人们认识到:历史的关联性和事物的连续性是体现文化遗产“整体性”“原真性”两个原则不可或缺的类型。于是,线性遗产(呈线性的走廊、古道、运河等)这一新的遗产类型便应运而生。在199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17届大会上,西班牙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朝圣之路(The Route of Santiago de Compostela)以“线路遗产”首次列入世界遗产名录④。
此后,线路遗产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遗产类型也被确立并逐渐加以完善⑤。联合国将线路遗产定义为:线路遗产由一些有形的要素组成,其文化重要性来自跨国和跨地区的交换与多维度对话,表明沿线不同时空中的互动⑥。线路遗产强调人类在历史延续中的文化联系和互动。198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文化政策的国际会议就申明,“在文化间的互惠影响中,所有的文化构成了公共继承遗产的一部分”⑦。它也就此成为世界遗产全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线路遗产原本涉及超越某一空间、区域和国家的历史交流。1987—1993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等组织、主持的全球研究计划,揭示了既往世界遗产名录中的裂痕和失衡情形,特别是欧洲的古镇、宗教历史建筑、基督教等单一性历史(相对于更为多元、复杂的历史)、精英建筑(相对于乡土传统建筑)、物质形态遗产(相对于“活态文化”)过度的情况。为了统筹兼顾不同国家、地区、民族和不同类型的遗产,特别是交流与交通方面的历史情形,1994年世界遗产委员会召集了“全球战略”主题研究的专家会议⑧,从此展开了庞大的全球战略。同时,这也是一个源自国家的理念⑨国际化的重要过程。2005年2月《实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再次改版,以表达对世界遗产新的理解,新版操作指南融合了自然和文化评选标准,突出了自然和文化遗产作为一个连续性整体目标:将自然和文化遗产一起传给未来。
“线路遗产”的核心在于“文化线路”,它突出地表现为文化遗产已经从“点面的”“静态的”“历史的”“有形的”“经典的”扩大到点线面结合、静态与动态结合、古代与近代结合、有形与无形结合、神圣与世俗结合、经典与民间结合的类型范围。文化的核心在于互惠交流。人类通过各种“线路”进行文化交流,强调的正是“线路文化”⑩。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许多类型,特别是那些民间的、民俗的、民族的非文字传承或技艺,其传承方式与不同地理、区域、民族、族群之间的交流存在关联。这种交流、采借、互动,通过不同的地理、地域、地缘的连续性传承,一方面既结合本地区、本民族的生态环境和文化取舍,在原来的基础上产生变形,甚至出现新的表现形式;另一方面成为其相邻地区、民族的传承源,即被交流和采借的对象形式。文化遗产就这样在“线路上”历史性地形成。
任何文化线路都有其原始语境、过程理由和逻辑依据。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从“自在”到“自觉”,经历了几千年的漫长过程⑪,积淀和积累了大量的线路遗产,比如“丝绸之路”(包括陆路与海上)为世界所瞩目。大致上说,我国线路遗产中的“线性”羼入了中华民族独一无二的特性与价值,包括:1.“理”之于“道”。“线路”之要在于“道路”。《说文解字》云:“路,道也。”⑫本义为道路上的出发、抵达和返回,亦可比喻追求。2.“理”为哲理之渊薮。“理”与“德(道德)”同化,而以“道”为名的哲学,寰宇之内惟中国的道家。“道教”视“道”为化生万物之本原。3.“天道—人道”之合。中国自古有“天道—人道”之谓,《左传·昭公十八年》曰:“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⑬以“天道”命“人道”历来为政治地理学上的依据。4.认知性“一点四方”。围绕着“中心”(中土、中原、中央、中心甚至中国,皆由此意而衍出)朝贡线路也成了帝国政治的线路空间结构,中国第一部地理专著《禹贡》阐述了此番道理。5.治理与管理特色。历史上的行政区划中,“道”“路”也都成为特殊的区域管理性指代,体现在特定的政治形制之中,以“道(伦理教化)”治理“道(行政单位)”。6.类型多样。历史上的线路遗产类型非常丰富:单是“丝绸之路”就有陆路、海上、南方等,此外还有诸如“民族走廊”(西北走廊、南岭走廊、藏彝走廊)⑭、茶马古道、茶叶万里路、华人华侨移民、红色线路,等等。7.混杂性“线性”。近代以降,我国传统意义上的线性遗产与西方文明的交流、冲突、抵触、合作、融合等而产生的混合性景观,包括殖民主义扩张所留下的线路遗产。8.线路与交流圈。文化与物流通过特殊和特定的传播渠道与方式,尤其是水路与流域性传播,形成了独特的交流圈、文化圈。比如,东亚的稻作文化圈、礼俗文化圈、饮食文化圈等。
线路遗产的本质特征在于“文化线路”。因此,线路遗产与文明类型、文化交流形成了互动关系。在许多情况下,文化的“无形”凭附物质流通之“有形”——“文化”附着于“物流”。正因为如此,历史上的线路遗产大多以特定的“物”为标识而命名之⑮。“物”的交流与交换除了利益和利润的商品交易原理外,文化的互惠至为重要。这也是“物”作为“财产”,即可物化、可交换、可增值的存续理由;符合人类学“礼物”研究之原理。这种互通有无、互惠互利的经济法则自古存续,大量的世界民族志材料为此提供了“普世原则”,如在新石器文明遗迹中的一些现象仍可在现代社会的某些生活习俗中反映出来⑯。而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礼物“整体馈赠”制度,即“氏族、个人以及群体相互间的交换关系,是我们可想象和观察到的古老经济和法律制度的原型,这才是产生交换关系的基础”⑰。换言之,经济与文化“联袂出演”从来就是历史表演的主角,线路遗产其实就是历史上文化交流、货物交换的出演实景。
概而言之,“线性遗产”指历史上因特定的文化线路所形成的特殊文化遗产,是自然与人文在地理上留下的特殊遗续。国家文化公园是建立在线性遗产上的“国家工程”,必须突出这一重要的纽带关系。历史上的文化交流与交通,无论是人、事、物皆呈现于点—线—面的整体互惠之中。
二、农耕文明与嘉禾之诉
中华文明总体上属于农耕文明。“社稷”作为古代“国家”的指称正是突出了“土地(社)·粮食(稷)”这一本质特征。在农耕文明中,“禾”为代表。古代“禾”有泛指和特指之分,泛指为谷类的总称,特指为稻子。故“禾”与“谷”常连缀,属于“稷”的范畴。特别强调的是,稻禾起源于我国,附载了大量中华文化的因子,“和”(中和、祥和、和平、和谐等)与之有涉。《说文解字》曰:“禾,嘉谷也。二月始生,八月而熟,得时之中,故谓之禾。”⑱这一特殊的文明因子与文化因素积淀在历史的线性遗产中,表现出的“华夏智慧”不仅延续至今,而且惠及全球。
从古至今,无论历史上的帝王或政治领袖在统治和管理国家的理念与方略上有何不同,差别有多大,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都继承以农为本的圭旨,都要亲自祈谷,或躬耕,或亲临稻田(藉田)⑲。我国许多地方还保存着古代天子祈谷(于上苍)或躬耕(帝籍传统土地)的建筑,如北京明、清宫殿建筑中的左祖(祖庙)、右社(社稷坛),天坛的祈年殿,地坛的方泽坛,以及先农坛的观耕台等,皆表明国家“社稷”之本⑳。换言之,中华文明表现出一个鲜明的本质特征,——在“农本”基础上的“重农”“先农”“固农”“惜农”的历史脉络,以及“以农为正(政)”所反映出的国家本位㉑。因此,形成了独一无二的以农耕文明为主线的线性遗产。
中国幅员辽阔,南北的地理地貌差异甚大,农业也呈现出复杂性与多样性。大致的情形是:北方“旱地”,南方“湿地”,农作物也就不同。比如,人们常说的“北方麦作、南方稻作”。稻和粟,一个被称为大米,一个被称为小米;一个产自南方,一个产自北方(当然不能绝对言之,北方也有水稻种植的考古证据和历史记述,即使在今天,北方有些地方仍然种植水稻)。汉字中的“禾”,更多指的是植株。谷,则是稻所结之实。谷脱壳之后,称为“米”。只是由于稻米的颗粒较粟米大,所以称稻米为大米,称粟米为小米㉒。
水稻的主要产区在南方,特别是长江流域。南方多沼泽的地形为人们提供了水源充足的天然稻田。因此,在中国北方,比如“中原”所指的范围,即“一点四方”之“中”,主要作物为旱作物,水利对于它们不像对种植水稻那样重要㉓。至于“北方麦作”的物种非源自中华本土,小麦、大麦为外来作物。专家考证,我国古代谷物从“禾”旁,唯“麦”从“来”旁,说明其为外来㉔。大约4000年前,小麦从西亚传入了中国,并在中原腹地推广,因为小麦产量是粟的数倍,小麦逐渐替代粟成为整个中国北方地区主要的粮食作物㉕。也就是说,“麦作”的起源不在中国。
值得骄傲的是,水稻作为“稻作”文明起源于中国,这是世界公认的㉖。1992年,中美两国的农业科学家在江西调研,“美方于1996年及1998年已发表两次报告,证实长江中游是世界栽培稻及稻作农业的摇篮,江西万年仙人洞等遗址的居民距今一万六千年前已以采集的野生稻为主要粮食,至晚距今九千年前被动定居的稻作农业业已开始”㉗。对于中美联合调查的材料,学者们在使用时有不同的说法。相关资料显示,稻的栽培历史可追溯到约公元前12000~16000年前的中国湖南。1993年,中美联合考古队在道县玉蟾岩发现了世界最早的古栽培稻,12320±1200—14810±230年㉘。无论具体的地点在哪里,“长江中下游”可以统纳。这也说明稻作文明首先在长江流域传播,稻作文明从一开始就具备了线性遗产的特性与特征。
与水稻起源相映衬的是,中国第一部关于水稻的专书《禾谱》(图1)是由江西泰和人完成的。《禾谱》共五卷,也是迄今所见中国最早的水稻品种志。作者是北宋时期的泰和人曾安止。《禾谱》第一部分对水稻的“总名”“复名”“散名”做了分析,清晰地指出古今水稻名实之间的联系与差别。特别是作者能对古今水稻的异名进行辨析,比较古今水稻品种之间生物学特性的差异。在记载水稻品种时,此书也并非简单地记录名称,而是对水稻的生育期、外形、原产地等均有记载,现存《禾谱》载有籼粳稻21个(其中早稻13个、晚稻8个),糯稻25个(其中早糯11个、晚糯14个)共46个,加上被删削的,共有56个。《禾谱》所记稻品,以泰和地区(“泰和”古有“嘉禾”之称)为主,又并非一地所专有。现存《禾谱》中有8个品种分别见于南宋8种方志。《禾谱》所记稻品,还反映宋代水稻品种资源发展的历史。
▲图1 曾安止撰《禾谱》残卷
似乎是历史的巧合与契合,中国第一个革命根据地——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就建立在同一地区,长征的起始地也在同一区域,中国共产党的红色线路遗产——长征也从那里开始。2008年10月14日,习近平同志在江西调研时还专程到江西泰和县禾市镇熊瓦村考察,并下田与收割稻谷的农民一起打稻谷,与老表们拉家常,详细了解村民的生产生活情况。2009年9月24日,李克强同志到泰和县禾市镇丰垅村粮食高产示范田调研,与当地农民谈论水稻栽培、水稻品种的情况。
概而言之,中华文明总体上属于农耕文明,“农正”是国家头等事务,亦为“政治”之渊薮。作为中华文明的“文化基因”,尤以稻作文化而昭彰天下,惠及寰宇。稻作文明所形成的线性遗产不仅反映在长江中下游的许多重要遗址(如良渚遗址)中,也与北方(如红山文化遗址)遥相呼应,更在东亚形成了历史的交流圈,呈现出良性的互惠与互动。
三、社稷国家与文化公园
2019年,我国《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出台,后陆续增加了黄河、长江等。对于中华民族而言,黄河、长江、长城、长征、运河等都是特殊的“线性”遗产,包括文明的起源、历史的鉴证、文化的瑰宝、朝贡的货物、红色的线路等。正因如此,在做这一工程设计时,需要通过一系列实践和实验活动,注入一些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连续性价值于公共活动或文化遗产中,使得“传统”得以在特定的语境中延续性地发挥作用㉙。建设国家文化公园具有明显的“工具理性”特征,即通过制定政策、组织实践活动的方式以发挥特殊效益,藉此注入特定的价值,实现既定目标㉚。
“国家文化公园”概念为国内首创。对于这一概念,目前尚无统一定义,学术界有一种代表性观点认为“国家文化公园是国家公园的一个分支”㉛。笔者认为并不尽然。定义是否统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核心价值的贯彻与特色模式的创新。“国家文化公园”与“国家公园”(National Park)的差别很明显。首先,前者以“文化”为核心价值,后者以“自然”为核心价值。以“国家公园”为例,世界上第一个国家公园是美国的黄石公园,1872年3月1日正式命名。其核心思想和主导价值是“荒野”(wilderness)㉜。经过150年历史的摸索和发展,形成模式向世界推广。其次,前者是“点状性”的,后者则是“线状性”的。
相比较而言,“国家文化公园”中的“文化”同样需要核心思想和导入价值。由于国家文化公园并无先例和模型可以移植,需要我们根据中华民族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进行创造性的“发明”。“国家公园”是一个借用概念,无论是历史的范本还是主导价值,都是移植的产物。所以,“国家文化公园”更需要建立具有“中国范式”的理论和理念,前提是,将中华文明的传统价值和核心理念铸就其中。笔者的总结为:线性遗产是脉,农耕社稷是魂。二者形成一个“十字架”构造。
不言而喻,线路遗产中的“线路文化”是以移动、变迁、变通、交通、采借、互动、涵化㉝、变异等复杂多样的因素融合而成。在后殖民理论中,行动(包括移动、置换、旅行等)理论的去中心特征和新的空间定位(混合性空间)已经成了批评的核心。跨域文化(translocal culture)㉞由此更加凸显其价值。今天,当边界(borders)获得一种似是而非的中心地位,发生于边际(margin or edge)或线路上(lines)的交流出现了新的方式,它不同于既往所指涉的线性轨道(从文化A到文化B),亦不同于混合(syncretism)所暗含的两个文化系统的叠加,而是起始于一种历史性接触,产生全新的文化空间的交流带。国家文化公园也需要将历史的“线性”与现实的“语境”相结合。
简言之,线路遗产在理论上与“跨域文化”具有共通性,其中包含着各种不同文化的交流、借助与传播。线路遗产的核心在于互惠交流,人类通过各种方式的“线路”进行文化与物质交流。文化遗产作为交流的产物,形成了文化遗产的多样性,包括不同的类型,特别是那些民间的、民俗的、民族的非文字传承,或技艺,其传承方式与不同地理、区域、民族、族群之间的交流存在关联,而且这种交流、采借、流传通过不同的地理、地域、地缘连续性地流传,又成为其相邻地区、民族的传承源,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文化簇(cultural complex)㉟。
遗产主要指过去留下的“财产”,但人们今天所使用的“遗产”概念却是新的,是世界遗产事业的产物㊱。笔者以为,只要在中国,即使不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规划中专设农耕文明型文化公园,也务必要嵌入这一历史性主导价值;否则会有舍本求末之嫌。原因是,与遗产类型相对应,中国最大宗的、最有代表性的遗产,不是单纯的黄河、长江、长城、长征、大运河等名录,而是与农业遗产相结合、相契合、相融合的线性典范遗产。就像埃及文明,如果不是尼罗河与农业的源生、原生、缘生关系,便难以成就“古埃及文明(尼罗河文明)”。同理,我国是一个以农耕文明标榜世界的“社稷”国家。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代表就曾经称我国的农业为“世界一大奇迹”“中国第二长城”㊲。2002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启动了“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lobally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项目,始在世界遗产系统中加入了“农业文化遗产”(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的概念。
中国是最早参与全球农业文化遗产项目的国家,也是最早入选全球农业遗产试点的国家㊳,其中的道理不言自明。从现行的联合国的农业遗产分类来看,大致包括了农业景观、农业遗址、农业工具、农业习俗、农业历史文献、名贵物产等内容㊴。这样的分类与我国的农业遗产及各类农书所识者并不契合。重要的是,我国农业遗产中包含着“天文—地文—人文”为一体的认知性思维,对应着“天时地利人和”(“利”与“和”皆从“禾”)的知识形制,追求着富裕之道、幸福之理(“富”“福”“理”皆从“田”)的现实目标㊵,形成了传统的社稷国家治理形制,这一农业遗产的“中式道理”足可张扬天下。所以,国家文化公园也要将这些中式农耕文明的特性、特色、特点呈现出来。
这提示我们,国家文化公园需以文化线性遗产为主轴,并衬托农耕文明的脉络。具体需注意三点:1.在国家文化公园的线性文化遗产中注入并突出农耕文明的“文化底色”,尤其注重和体现我国传统农业中的“五生”(生态、生命、生养、生计和生业)的整体关系㊶。2.既然国家文化公园要配合我国传统的农业遗产体制与形制,就要秉持自主原则;不仅要在联合国“遗产事业”的全球战略中体现“中国范式”,更要呈现中华民族农耕文化的独特景观价值。3.对作为国家文化公园这一糅合了复合性文化遗产的新生事物,需要强调对遗产主体性的充分尊重和利益分享,特别是那些线性文化遗产沿线与周边民众的利益。因为,他们是那些文化遗产的创造者、牺牲者、守护者和传承者。
与其他遗产类型相一致,作为与遗产相契合的一种形制,国家文化公园属于一种特殊的记忆形式,也是一种特定的记忆选择。这意味着它被当作一个特殊物来刻意地“贮存记忆”。农业遗产不是一般记忆,不是“选择性的历史记忆”㊷。国家文化公园之所以在今天被选择和提出,除了有特殊的历史语境外,还有根据独特的历史记忆和遗产存续资源所进行的符合历史脉络的“创新”。中国是一个“社稷国家”,它除了帮助人们追忆往昔的光荣和荣耀,强化历史的自豪感外,更是生计需求。对于中华文明而言,土地和粮食永远是第一位的,是命根㊸。过去如此,现在如此,未来还将如此。国家文化公园如果不突出“社稷”“乡土”,或有悖常理之嫌。
概而言之,中华文化,悠悠历史,泱泱大国,浩浩山河。文化公园与社稷国家无论在名义上,还是内涵上都一脉相承。“农本”既是“正事(农正)”,亦为“政务”;既是历史的文化遗产,又是祖先为我们留下的财富。我们没有理由不把她传承好。
结语
如果说我国的“一带一路”是配合丝绸之路的线路遗产而设计的“外向型”国家倡议,那么,“国家文化公园”在某种意义上说,是结合我国丰富的线性遗产资源,利用中华民族特色性的文明与文化而设计的“内向型”国家工程。所不同的是,国家文化公园凭借的是数千年农耕传统所延续和演化的线性遗产。虽然现在的五大国家文化公园在内涵与特色方面呈现许多差异,但都与农耕文明类型,与社稷国家历史存在脉络上的缀合与关联,我们需要在国家文化公园这一创新性重大项目中融之、贯之、嵌之、契之。
▼ 作者简介:
彭兆荣,四川美术学院中国艺术遗产研究中心首席专家,厦门大学人类学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文化人类学、文学人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