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建设国家文化公园,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新时代文化繁荣发展的重大创新工程,是延续中华民族文化根脉的重大举措。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印发的《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到2025年,大运河、长城、长征、黄河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基本完成。2022年1月,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也正式启动。
“国家文化公园”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构建中国特色国家文化公园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打造中华文化的重要标志,迫切需要汇聚各方力量。从本期开始,本刊开办“非遗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专栏,通过专家学者对国内外相关问题的研究,探讨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如何深入阐释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精神文化内涵,如何统筹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各类文化资源与自然资源的系统性保护,如何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发掘和传承利用的理念、方法与路径,以及怎样彰显中华文化的引领和标志作用等,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延续历史文脉贡献思想智慧。
本期推出《线性是脉 社稷是魂——论国家文化公园之“中国范式”》《系统论视域下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结构、功能、机制》《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非遗要素植入模式研究》三篇文章,以飨读者,并期望引起更深入的讨论。
系统论视域下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结构、功能、机制
【摘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是一项宏大的文化系统工程。从系统论的视域论之,国家文化公园作为一个整体,不是系统要素的机械性组合体,而是系统各要素的耦合体。国家文化公园在与其环境系统不断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中发挥多层级的功能价值,其战略性价值意蕴不仅彰显了中华文化自信,体现了中国化的理论创造与制度设计,而且助力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与铸牢,以及文化与生态系统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平的提升。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需要一系列机制创新,尤其要建立与完善共生、反馈、协同和共享四大机制。
【关键词】国家文化公园;结构;功能;机制;系统论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建立国家公园。2017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建设一批国家文化公园,形成中华文化的重要标识,并将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定位为国家重大文化工程。2021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要求至2025年基本完成大运河、长城、长征、黄河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目前,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相关规划已陆续出台。国家文化公园是一个全新的理念,无论理论还是实践,都处在探索之中,其属性、内涵、外延、要素、类型、特征、价值等问题仍需进一步讨论,其学理内涵与实践标准亦需进一步明晰。最近,有学者提出,国家文化公园从宏观规划上应对长城、大运河和黄河的整体性及系统关系作出呼应和空间复现,统筹资源的管理与发布①。但如何理解其“整体性及系统关系”,并无学者具体论及。因此,本文尝试从系统论的视域对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结构、功能和机制等问题进行讨论。
一、结构:国家文化公园的要素耦合
系统论是理论生物学家贝塔朗菲在20世纪40年代创立的一门横断科学。系统的本质是事物的整体性,钱学森等将其定义为“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若干组成部分结合成具有特定功能的整体”②。系统至少有三层涵义:其一,系统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要素组成的结构整体,一切与该系统有关联的其他要素的合集组成系统的环境,或称为外系统;其二,系统是以整合的方式与环境(外系统)发生关系且相互作用,系统通过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以输入和输出的方式)表现其功能,系统整体使其功能达到最优;其三,所有系统在不同程度上具有稳定性、动态性、层次性和适应性的特征。特别是层次性,系统要素组成下一层级系统,即子系统。因此,整体性、层次性、最优化和动态性成为系统论的基本原则③。基于系统论的视域,国家文化公园的结构应是其要素的耦合。
(一)园体:带状结构的属性
国家文化公园是由“国家”“文化”“公园”三个关键词组成,其内核是“文化”或“文化遗产”。但其园体结构体系则超越了“文化”与“文化遗产”,是以文化遗产为基底的复合体。现有国家文化公园的园体结构属性如何定位,将直接影响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思路与整体布局。目前,学术界多将国家文化公园之“文化遗产”归类为“线性文化遗产”④,或直接将国家文化公园等同于线性文化遗产整体⑤。这一定位意味着国家文化公园之文化遗产乃至整个园体是线状结构。笔者认为,线状结构无法准确描述国家文化公园的结构属性。其一,线性文化遗产概念根源于欧洲文化线路理念。线性文化遗产是由文化线路(cultural routes)衍生并拓展而来⑥。《文化线路宪章》将文化线路定义为“陆路、水路或其他类型的交流线路,有明确地理界限,为实现既定目标而拥有动态的特定历史功能,其形成源于人类的迁徙和与之相伴的民族、国家、地区或洲际间商品、思想、知识和价值观等多维度的持续交流”⑦。文化线路具有明显的“线性”特征。但我国已有的国家文化公园之文化遗产并不具有典型的线性特点。长城、黄河并非文化线路,两大国家文化公园的文化遗产系统是一个复合体,并不呈线性分布,而呈带状延展。黄河文化公园的文化遗产更意指黄河流域的文明积淀,其带状结构尤其明显。大运河虽起源于文化线路,但除河道本体设施外,通过长期的历史发展,附着的各类建筑设施以及聚落景观等分布形式极为复杂。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虽由各类线路组成,但众所周知,长征故道亦较为复杂。从宏观上看,多条路线及相关遗址、遗迹组成的是带状结构;从中微观角度看,在局部地区也有圈、区、场状结构以及散点结构的存在。因此,从总体上看,“线性”属性难以概括现有国家文化公园的文化遗产的结构属性。有学者已认识到线性遗产的局限性,如李伟、俞孔坚认为,“像长征故道这样的线路尽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也算不上文化线路”⑧。事实是,文化线路的轮廓结构,可分为线状、圈状、十字状、放射状和网状的文化线路⑨,文化线路不等于线性的或非线性的“文化景观”⑩。其二,文化公园既不能脱离文化谈公园,也不能脱离公园论文化。过去,对四大国家文化公园的文化遗产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研究、保护和利用,部分地区的遗址、遗迹等也对公众开放,有的还建立了地区性的文化公园。国家文化公园从文化遗产保护角度,更具战略性和整体性,其所涉遗产内涵更丰富;从公园属性的角度,其更具有空间开放性与延展性。若机械地将国家文化公园或公园文化遗产定性为线性结构属性,则很难体现国家文化公园空间的开放性与延展性。其三,从文旅融合的角度看,虽可一定程度上将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游览设定为一定的线路,但游客对线性遗产的游览往往并不是线型的⑪,游客对文化遗产关联性的景观与环境也常有兴趣。因此,国家文化公园无论文化遗产,还是园体,均呈带状结构,将国家文化公园园体结构的属性定为带状或带性结构更为合理。
(二)国家文化公园要素耦合结构
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强调“整体性”,主要是针对过去相关遗产保护的碎片化现象而提出的建设新思路。但相关文献关于国家文化公园整体性的解释均较为模糊。一般而言,整体性有两种理解:一种是机械性整体,是要素与要素的机械相加;另一种是耦合性整体,是要素与要素的耦合,这是系统论的整体观。显然,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所强调的整体不是,也不能是机械性整体,应是耦合性整体。
国家文化公园系统整体具有明显的层次性。首先是内系统。这是由文化遗产本体要素组成的系统。内系统的要素十分复杂,且四大国家文化公园又有主题内涵与基因要素的差异。因此,其要素挖掘方式与结果也不相同。但从系统论的角度,四大国家文化公园的共性特征也是十分明显的。其要素总体上可以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物质要素,如长城之城墙、大运河之河道、运河河道上的桥梁、因运河开挖而形成的水网系统等,长征线路上的会址、遗址等;第二类是精神要素,包括主题、象征符号、精神内涵及其关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第三类是事件要素,导致文化遗产形成和发展的各类历史事件等。三类要素形成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关系。其一,物质要素对精神要素的基础结构关系。物质要素不仅是精神要素产生的基础,而且是精神要素的物化载体和物化形式,物质要素的变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精神内涵的解构与重构。其二,精神要素对物质要素的主体结构关系。具体表现为精神要素对物质要素的“为我”取向,即精神价值是人的诠释,是人的赋值,不同的人对同一物质要素的诠释角度不同,其精神内核的展现也有不同。其三,事件要素对物质要素和精神要素的粘连结构关系。物质要素和精神要素的关系从形式上仍是一种静态关系,但文化遗产常常表现为一种时空的动态关系,这种关系通过事件要素表现出来。刘庆柱认为,作为历史文化遗产,其具有延伸“历史轴线”,增强“历史信度”,丰富“历史内涵”,活化“历史场景”的科学性、说服力与重大政治作用⑫。但历史文化遗产最终还得化归于历史事实,只有历史事实才能使历史文化遗产的物质要素与精神要素发生关联,所以事件要素对物质要素和精神要素起到一种粘连效用。其四,物质要素、精神要素、事件要素的耦合结构关系。系统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结构,有机结构即为要素耦合。
其次是外系统。这是国家文化公园的子系统,是内系统即文化遗产的环境系统。凡是国家文化公园园区内除文化遗产本体要素以外的其他要素均可看作外系统的要素,包括自然生态、聚落、各类建筑遗址以及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基于长城、大运河等遗产本体生产与再生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纳入内系统,如孟姜女哭长城和八达岭长城传说等。理论上,外系统的各类要素也具有耦合性,只是这种耦合性被限定在国家文化公园一定的廊道、点段、区域等文化空间内。当然,内系统与外系统只是便于理解的人为划分,其实,作为国家文化公园,其园体就是一个大系统,内系统各要素与外系统各要素的关系也是耦合关系。
再次是环境系统。这是国家文化公园的外系统。所谓系统的环境,是指“一个系统的一切可能的输入的集合”⑬。国家文化公园环境系统的要素十分复杂,包括生态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凡是对国家文化公园产生影响的外部环境要素均可纳入这一系统。当然,四大国家文化公园之间的关联也不可忽视。从系统论的角度看,一个国家文化公园就是另一个国家文化公园的环境系统。“长城、大运河和黄河,三者在历史发展的时空中交错、共生,搭织了庞大农业帝国的运输生命线、边疆军事与文化交往秩序带。”⑭因此,很难将三者截然分开。
二、功能:国家文化公园的价值意涵
文化功能是功能主义人类学的基本概念,其强调的是文化系统内部各要素的相互影响以及这些要素对于该文化作为整体所发挥的价值、作用、效能。现代系统论强调整体功能最优化原则,即“从多种可能的途径中,选择出最优的系统方案,使系统处于最优状态,达到最优效果”⑮。最优化原则“所要解决的是所谓‘整体性悖论’即系统的整体功能不等于它的各个组成部分功能的总和,它具有各个组成部分所没有的新功能”⑯。功能最优化适合于不同层次的系统,既适合于大系统,也适合于大系统内的子系统。
国家文化公园是中国基于国际经验借鉴和中国实践需要的首创,其功能与价值认知不仅影响到现有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与评估,而且影响到未来国家文化公园乃至地区性文化公园的延展性布局,如长江国家文化公园等。已有学者在讨论良渚国家文化公园申报导则的问题⑰。但如何系统地理解、阐释和传达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功能价值,现有的讨论或语焉不详,或各有侧重。笔者认为,从系统论的角度,国家文化公园功能价值可从功能价值实现路径和功能价值意蕴呈现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功能价值实现路径
国家文化公园系统并不是也不可能是孤立存在的,其要不断地与外部环境发生关系。“环境对系统的影响表现为输入,系统对环境的影响表现为输出。”⑱国家文化公园系统与环境的关系也表现为输入与输出的关系。也就是说,国家文化公园系统的功能是通过与环境进行不断地输入和输出来实现的。由于“系统经常与其环境(外界)有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⑲,因此,其具体输入、输出参量表现为物流、能流和信息流。
1.物流
生态学中的物流是指自然界中的物质在不同系统间反复利用、循环运动的现象。自然界中的物质在没有付诸人类劳动之前,只是自然之物、自在之物,当人类对自然之物进行干预后,自然之物即转变成文化。所有文化遗产的生产与再生产都离不开自然之物,都是对自然之物的利用。但并不是所有的自然之物对文化遗产系统都具有输入的潜质与效能,这体现了人类特定的认知结构以及基于认知结构而形成的对自然之物的选择机制。反之,不少文化遗产随着历史的发展与环境的改变又通过输出的方式返还自然界,一部分作为文化遗物保留了下来,另一部分则通过自然力的作用复归自然物。从主体性和能动性的角度,文化还具有建构自然的功能。国家文化公园这一功能实现参量体现在水系、山体、土壤等众多方面。如水作为地理线索与地形标志以及生产生活、戍边防卫必需品,影响了长城的位置、走向、形态,塑造了覆盖我国北方广大地区的层级化空间防御网络并影响城乡格局至今⑳。水更是大运河、黄河、长征、长江等文化遗产不可忽视的内在要素。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将以反哺的方式建构水系资源乃至整体生态系统。
2.能流
人类学家怀特将自然界中的能流现象用于解释文化,认为文化演进的基本规律是“在其他因素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当每人每年消耗的能量逐渐增加时,或者使能量产生作用的工具效能不断提高时,文化逐渐发展”㉑。能量不独为文化进化产生效能,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能量亦成为重要的动力之源。国家文化公园系统与其环境的关系就是一种能量的传递和转化的过程。系统环境通过政策、技术、资本等赋能,使国家文化公园获得建设动力,国家文化公园通过效能输出呈示其对于国家文化形象塑造、文化遗产和生态综合保护、文旅交融、公众游憩与身心愉悦等多种功能价值。
3.信息流
文化的信息流是以物质与能量为载体的通过物流和能流转换而实现的信息获取、贮存、加工、传递和转化的过程。就国家文化公园系统而言,信息流是国家文化公园系统与系统环境之间的信息流动过程。
信息流较为复杂,从信息输入来看,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对物的自然属性认知而产生的信息流。如对山石、水土、林木等自然属性的认知而产生的知识体系。人类对在社会生产生活实践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体系加以利用,彻底摆脱动物依靠本能而生存的阈限。人类对自然认知能力的提高,信息输入的质、量、方式的变化,文化遗产乃至整个文化公园系统功能呈现也会发生变化。如对北方山地走向认知而建立的长城墙体框架,对东部地区的水土资源及其特性的认知而挖掘的大运河河体体系等。另一类是文化信息流。国家文化公园不是孤立的存在,其既是中华文化系统的子系统,也是人类文明系统的子系统,其与中华文化和人类文明其他子系统是相互影响、彼此依存的关系。这种相互影响与彼此依存是通过文化信息的输入、输出过程来实现的。对国家文化公园而言,文化信息的输入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而信息输出也有相应的两种应答方式:一种是直达与响应模式。直达模式不需要,也未能形成文化信息输入的保护,国家文化公园系统对于此类信息一般采取响应模式。如大运河流域历史上形成的各类文化景观,汇聚了中华文化的哲学理念、价值观、审美情趣、营造智慧与技艺等,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不仅要融入中华文化的“天人合一”“和而不同”等思想精髓,也要体现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当代战略构想及具体设计、经营管理等理念。另一种是变道与回应模式。文化信息通过国家文化公园系统的过滤,形成保护带以为回应,最后转化为国家文化公园的要素。如国际上的文化路线、遗产廊道、文化廊道、历史路径、线状遗迹等遗产概念和各类公园体制,国内的国家公园以及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体制等都作为文化信息,通过国家文化公园系统的过滤而转化成国家文化公园的要素。
(二)功能价值意蕴
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功能价值意蕴应有不同层级的理路。其一,国家文化公园内具体要素的功能表现,这些具体要素在不同时代表现出不同的具体功能。如长城在历史上的防御功能,大运河在历史上的输运功能等。但在历史演进中,这些具体要素,特别是文化遗产的具体要素最初的功能或丧失,或衰退,或呈现功能替代,甚至生发出许多新功能。如在当代,长城的防御功能已丧失;大运河的输运功能在衰退,并逐步被其他现代交通工具所替代。许多文化遗产要素呈现了不同的新功能,如历史记忆功能、旅游观赏功能、标识设计利用功能,等等。其二,从国家文化公园系统内部各子系统(要素或要素集)相互作用关系来看,功能价值侧重于实践意义,体现在遗产价值、生态价值、经济价值等众多方面。如文化遗产对于生态的功能,反之,生态环境对于文化遗产的功能;在文化遗产内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对物质文化遗产认知与保护的功能,反之,物质文化遗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构与保护的功能等。目前,《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明确指出国家文化公园重点建设包括文旅融合区在内的四类主体功能区,并系统推进包括文旅融合工程在内的五类重点基础工程建设。管控保护、主题展示、文旅融合、传统利用四类主体功能区是对国家文化公园系统要素关系呈现的几种重要功能的高度概括,但并非是要素关系功能的全部表达。相关功能尚需深入的研究进行揭示。其三,从国家文化公园系统整体来看,其与系统环境通过物流、能流和信息流的输入与输出而发生的功能价值更具战略、理论意义,它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国家推进实施的重大文化工程,是传承中华文明的历史文化标识、凝聚中国力量的共同精神家园、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文化体验空间。
下面重点从战略、理论层面对国家文化公园的功能价值进行阐释。
1.彰显文化自信的伟大工程
国家公园模式起源于美国拓荒经历和对荒野的保护,其功能除了保护原生荒野,重点在于开展环境教育和观光旅游活动。美国国家公园内涵中缺乏丰富的文化符号与意义。比如,美国最早的国家公园——黄石国家公园,就是一个以地学和生物遗产为基底的国家公园。美国的遗产廊道依然根植于美国广袤的自然环境,是美国荒野保护、绿道运动、国家公园功能的扩展,虽然有地方性文化因素的移植,但缺乏国家象征意蕴,其功能在于实现经济复兴,并解决景观雷同、社区认同感消失和经济衰退等问题。美国以荒野为基底的遗产保护与国家公园建设呈现出文化遗产积淀薄弱且只具地方性的特点,国家公园的核心价值难以建构全民的文化认同与自信。欧洲文化线路虽有丰富的文化(物质与非物质)构成要素,但其文化类型较为单一,主要以线路为主,不少文化线路内含中世纪遗留的宗教神秘主义色彩,同时,跨区域跨国家的遗产在邻近的国家或地区被人为地割裂,忽视其内在的历史和文化联系性,严重破坏了该遗产的文化整体性㉒。
与欧美国家公园、遗产廊道、文化线路不同,中华文化历史悠久,中华文明是世界上唯一五千年未断裂的文明,无论是黄河文化,还是长城、大运河、长江文化,都历经数千年的深厚积淀;中华民族创造的文化内涵丰富,形式多样,并不局限于遗产廊道或文化线路;许多文化遗产具有中华民族“根”与“魂”的意义。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黄河文化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㉓因此,以具中华民族“根”“魂”意义的文化遗产为基底,用国家力量建设国家文化公园,并将其建成中华文明的重要标识,这是向世界宣示中华文化认同与文化自信的最好方式。
2.贡献文化与生态综合保护的中国方案
国家文化公园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它是在国家公园和文化遗产两大知识谱系上的创新。这种创新体现了中国知识谱系之国际话语权的建构。其一,它是国家公园知识谱系的延伸与发展。相对于私家园林的私园而言,公园是一种公共园林或公共园区。已有的公园可以作不同类型的划分㉔。若从公园属性划分,可以将公园分为自然公园和文化公园,自然公园以地质、森林、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为内容属性,而文化公园则以文化或文化遗产系统为内容属性。若从公园层级划分,公园可分为国家公园、区域性公园等。我国《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将“国家公园”界定为“由国家批准设立并主导管理,边界清晰,以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大面积自然生态系统为主要目的,实现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特定陆地或海洋区域”㉕。早期的国家公园建设以保护自然与生态为主,后来才慢慢加入文化的内容,但文化属性并不突出。我国的“国家公园”基本上属于自然属性的公园。2017年提出的国家文化公园是具有文化属性的文化公园和国家层级的国家公园的结合,无疑是国家公园知识谱系的创新。其二,它是文化遗产保护知识谱系的延伸与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创立了多种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如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单位”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录”制度等,但过去的相关制度保护的多是单体遗产类型。为了推动区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和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我国又创立了“文化生态保护区”制度。显然,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整体论理念与文化生态保护区一脉相承,只是保护重点、保护主体层级、空间尺度等存在重要区别。文化生态保护区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重点,而现有的四个国家文化公园保护的重点,主要还是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体层级上,文化生态保护区是区域性政府主导的保护,而国家文化公园是国家主导的保护;空间尺度上,国家文化公园要远远大于文化生态保护区。从国际上看,我国的国家文化公园制度虽然受到欧美文化线路、遗产廊道等影响,但未完全选择文化线路和遗产廊道保护模式,而体现了一定的创新。如长城、黄河即不能归为文化线路和遗产廊道的类型,其保护也必然要选择不同于文化线路与遗产廊道保护的新路径。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效途径
中华各民族共创我国丰富多彩的优秀传统文化,四大国家文化公园的文化基底充分体现了这种多民族共创的特征。黄河流域一向是中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区域,黄河文化不仅呈现华夏、西羌、东夷等古代民族的文化创造,而且在不同时代不断融汇北方游牧民族和南方少数民族的文化基因。大运河见证着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也是中国南北文化交流的重要廊道,不仅在运河开凿与管理过程中,古代不同民族政权均对其做出了贡献,而且众多区段的文化系统也是由多民族文化因子交融积淀而成的,大运河沟通南北,对中华文化大一统格局的形成起到了关键作用。红军长征路线跨越了大半个中国,除了覆盖大片的汉族地区外,还覆盖了苗、侗、瑶、彝、藏、羌、回等十余个少数民族聚居区或杂居区,沿线拥有各民族共创的众多的世界遗产、农业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以及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是一个巨型的自然与文化空间。即使是基于防御目的而建造的长城,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由于茶马互市、族际通婚等,“历史上匈奴、乌桓、鲜卑、突厥、柔然、契丹、党项、女真、蒙古等民族中都有相当一部分沿着长城带与汉族汇聚交融,源源不断注入草原文化新鲜活力。万里长城也因此成为中华文明和统一多民族国家的重要标识”㉖。
2014年5月,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㉗。在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㉘中华民族共同体可以多维观照,但深层意蕴上是一个文化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就其文化本质而言,即是以“共同体”为依托而对中华民族所进行的持续文化塑造,其中反映了中华民族对共在生存智慧的价值自觉,表达了对中华民族总体性文化聚合力的价值诉求㉙。国家文化公园内蕴的文化在各民族共创中对中华文化共同体的历史塑造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当下,在培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使命与进程中,仍然需要发挥以文化人的作用。显然,国家文化公园正是以中华各民族共创的文化遗产为基底,以公园这种“共同体”的特殊形式,通过整体性保护与利用,达到中华文化的共享,进而使其成为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由此而观,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无疑成为培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效途径。
4.提升文化与生态系统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平的重要手段
中国共产党在百年历史征程中始终关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并取得了重要成果。但总体上看,制度设计与实践举措等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或共性或个性的困境与问题。例如,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答记者问时指出,大运河系统性、全方位的遗产保护和文化展示不足㉚;长城大量遗址遗存依然处于“遗珠遍野”的散落状态,未能得到妥善保护㉛,等等。另外,不少地方为了旅游经济的发展和形象工程,对文化遗产过度开发利用,不仅导致文化遗产的人为破坏,而且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总之,大型文化遗产及其关联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呈现两大短板:一是系统性和整体性保护不足;二是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水平较低。为了破解我国文化遗产和生境环境保护与发展的双重困局,党中央、国务院作出重大决策部署,适时建立了“国家文化公园”制度,成为提升文化与生态系统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平的重要手段。
三、机制: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动能
国家文化公园作为一项制度设计,具有文化与生态两重战略意义,体现了国家意志和国家高度。但制度供给必须有配套的体制机制提供动力之源才能发挥其最大效能。目前,国家文化公园的相关规划纷纷出台,学术界也就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思路、措施等进行了较为充分的讨论。其中,多涉及机制问题,如激励机制㉜,信息共享、长效合作、社区共管机制㉝,公众参与机制㉞,公共营销机制和运营机制、交流机制㉟等。但从系统论的角度,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急需建立如下四类机制。
(一)共生机制
共生(mutualism)概念来自生物学,最早由德国真菌学家德贝里提出,主要指两种不同生物之间所形成的紧密互利关系。共生生物学与生态学有着密切的关系,在生态系统中,由这些错综复杂的共生关系构成了纵横交织的“共生网”㊱,所以生态系统的建构与生态平衡离不开共生机制。20世纪50年代以后,共生概念被引入社会文化关系的研究中。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引入共生机制,旨在处理国家文化公园系统内部要素之间的动态平衡关系与相互影响的动力问题。系统要素的耦合,只是对要素关系的静态描摹,而共生则要求要素关系的互利,即相互作用包含着反作用(功能)、负作用(功能),而共生互利则着力于正作用(功能),以使共生要素达到共同进化的目的。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在处理系统内部要素关系时也应坚持共生互利的原则。如从园区大的子系统来看,生态系统保护的相关措施不能只看生态本身,既要有利于生态,也要惠及文化遗产和园区居民的生活;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措施也不能只看文化遗产本身,既要有利于生态保护,也要有利于文化遗产资源的资本化和旅游开发,有利于园区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开发更要以文化遗产和生态有效保护为前提,对文化遗产和生态资源不能过度利用与破坏。
(二)反馈机制
共生机制主要解决系统内部要素的平衡关系,而系统与外部的平衡关系则由反馈机制来完成。反馈机制是系统实现调控的内在机制,是系统通过与环境的信息流动最终达到控制系统的方式。反馈是从输出返回输入的反向运动,是对系统输入的反作用㊲,“环境对系统的影响表现为输入,系统对环境的影响表现为输出”㊳。凡是有信息输出、输入关系的系统及其要素都存在反馈现象。反馈机制用于决策可有效地消除或减少由于各种主观及客观因素引起的决策过程前后逻辑不一致的现象,从而大大增强决策的科学性与有效性㊴。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是一项宏大的国家工程,其某一环节或某一阶段的不当决策都会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因而建立反馈机制有助于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依据反馈机制形成的决策过程是一个动态的闭环,它要求决策者根据国家文化公园系统外部环境信息及信息变化,经过信息辨识、认知纠偏、误判修正、负向干扰信息排斥等一系列过程,形成输入信息,并对系统进行控制,观测系统对输入信息的输出方式即反馈,决策者根据系统反应与变化,最终形成并调整决策。系统对信息输入往往具有三种反应方式:或响应、或排斥甚至是抗拒、或自我调适(无反应状态)。不同反馈方式会影响决策者的不同决策。根据反馈机制,这种信息输入、输出过程不是一次完成的,而呈动态性。
(三)协同机制
协同论主要采用类比的方法,发现完全不同的系统之间具有一种深刻的相似性,即各种多元系统的元素或子系统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或协同合作,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使系统形成具有一定功能的自组织结构,在宏观上产生时间、空间或时—空结构上的新的有序状态㊵。协同机制不仅发生在系统要素或子系统之间,而且作用于系统与系统之间。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经营管理与资源利用等角度来看,其包含多部门、多地区、多项目等的协同,甚至涉及各大国家文化公园之间的协同;既有科层化部门之间的纵向协同,也有部门与部门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的横向协同。协同不同于一般的协作、协调,其效应是1+1>2。从历史上的实践教训来看,不论是文化遗产保护,还是生态保护,抑或为文化遗产与生态环境综合保护,往往都会出现“同而不协”“协而不同”的现象。所谓“同而不协”主要表现为园区建设的要素、目标、制度安排、政策内容等相同或相似,但形成了条块分割的行政管理格局;所谓“协而不同”主要表现为虽有统一规划和协调机构,但流于形式,为了部门与地区利益,无限夸大或曲解特色与地方性因素,形成各自为政的文化遗产与生态治理模式,最后导致利益博弈和恶性竞争。因此,长效的协同机制在于科学、合理地处理好共性与个性、国家与地方、协与同等一系列关系,真正达到统一规划、统一IP,细分主题、细分空间的“统分结合”。
(四)共享机制
共生机制主要以国家文化公园园区要素客体为中心(当然,园区居民也可视为客体的一部分),但所有的体制机制都不能忽视主体性的价值与意义,共享机制正是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主体性凸显的方式。共享机制强调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关联主体对资源、空间、符号意义、产品以及惠益等共用、共享。但共用并不等于滥用、误用,共享并不等于坐享。首先,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应发动多元主体、多元力量参与,除国家与政府力量外,还有社会力量以及园区内的社区力量等,尤其要注意对社区力量的征用。其次,资本引入也应多元化,一些地方政府特别强化经济资本的引入,而往往无视社会资本、文化资本和象征资本的融汇。再次,要制定多元主体参与的多样化激励措施,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别是向园区内的社区赋权,将整体园区共治与区段社区自治相结合。最后,建立公平合理的惠益分享机制。惠益分享是共享机制的落脚点、着力点,特别是文旅深度融合后,找到利益分配的平衡点,成为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是否带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获得幸福感的关键。
作者简介:柏贵喜,中南民族大学南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任、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族艺术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