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由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主办,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山东大学承办的“山东大学——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人员培训班”在山东省济南市举行。培训为期5天此次培训旨在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全区非遗保护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促进跨区交流合作。来自全区各盟市文化和旅游局、部分旗县文化和旅游局非遗科、非遗保护中心、非遗就业工坊、非遗研究基地、非遗在社区试点单位、非遗曲艺书场等地90多人参加培训。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娜在开班仪式上强调,此次举办全区非遗保护管理人员培训班,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领会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推进非遗领域“两个打造”,对全区非遗保护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做好谋划部署。
新娜就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内蒙古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非遗保护的责任感使命;二是坚持守正创新,推动非遗系统性保护、创新性发展;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非遗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