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二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通查会议
原标题:省文化厅组织召开浙江省第二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通查会议,落实推进抢救性记录成果验收工作
为扎实推进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开展,10月22—23日,浙江省文化厅组织召开了浙江省第二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通查会议,对浙江省第二批国家级、第一批省级非遗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进行成果验收。这是自去年10月以来浙江省第二次启动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成果验收工作。
浙江省文化厅非遗处处长胡雁参加会议并发表讲话
会议由浙江省文化厅非遗副调研员叶涛主持,省文化厅非遗处处长胡雁等领导及专家参加此次会议,并对抢救性记录成果验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省非遗中心主任郭艺向与会的各位领导、专家做了抢救性记录工作的情况介绍。
浙江省第二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通查会议上与会专家认真查阅验收评分细则
根据《文化部关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记录工作的通知》(文非遗函〔2015〕318号)精神,按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指南》的要求,省非遗保护中心自2016年12月开始,在文化和旅游部的统一部署和浙江省文化厅的领导下,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扎实、有力、有序地开展抢救性记录工作,取得较为可观的成效。记录完成第二批10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其中传统技艺类传承人2位;传统美术类传承人5位;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曲艺,传统音乐三类传承人各1位,均为男性,平均年龄87.6岁。完成第一批3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均为传统美术类传承人,两位男性、一位女性,平均年龄81.7岁。
浙江省第二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通查会议上与会专家分组验收抢救性记录工作成果
非遗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由文献收集与文献采集两大内容构成。其中第二批10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收集文献资料共计:影像33个,出版物251部,电子文献427篇,图片594张,音频15段,实物321件;采集摄制成果共计:传承人口述史访谈43.8小时,相关人员访谈18.88小时,教学片13.61小时,实践片15.25小时,综述片5小时,图片8116张,文本71.4万字。第一批3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的文献资料收集成果共计:影像11个,出版物7部,电子文献19篇,图片94张,实物27件;采集摄制成果共计:传承人口述史访谈9.57小时,相关人员访谈3.17小时,教学片2.1小时,实践片1.93小时,综述片1.5小时,图片353张,文本18万字。
浙江省第二批国家级、第一批省级非遗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收集材料成果部分展示
会议期间,各专家分组对浙江省第二批国家级、第一批省级非遗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进行了评议验收,并有效的开展了验收评分、撰写评语、评分汇总等一些列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