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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优秀实践案例的通知
来源:“上海非遗”微信公众号 创建时间:2024-01-04 15:54:00

非遗+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优秀实践案例征集通知

各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文旅非遗发〔2023〕21号)的要求,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在新时代深度融合发展,推动上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特开展“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优秀实践案例征集工作,面向全市征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旅游发展工作中,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取得良好成效的案例。

申报截止期限为2024年3月31日,请各区、各相关单位积极踊跃申报。

联系人:高之轩  54244209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优秀实践案例征集方案

2.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优秀实践案例征集推荐表

3.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优秀实践案例征集推荐清单

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1

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优秀实践案例征集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文旅非遗发〔2023〕21号)的要求,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在新时代深度融合发展,推动上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特开展“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优秀实践案例征集工作。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主办单位:

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二、征集范围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旅游发展工作中,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取得良好成效的案例。

具体要求包括:案例发生时间为近五年内(2018—2023年)已经完成的,或正在进行且有长期持续开展计划的项目、活动、机制等;申报主体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涉及内容需包含上海市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或代表性传承人。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向

申报主体可以从以下五个重点工作方向进行案例申报,所申报的案例需要至少包含其中一个方向,如同时包含多个方向的内容,请在申报时注明主要的申报方向。

1.推动各级非遗项目、传承人融入旅游空间

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机融入到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等旅游空间,提升景区的文化内涵和文化底蕴。为传承人在旅游空间开展传承实践和旅游服务提供便利条件。使旅游空间作为展示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面向国内外游客,讲好中国非遗故事,提升中华文化国际传播效能。

2.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打造旅游产品

将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融入城市游、乡村游、红色游、研学游、康养游,举办“非遗购物节”“非遗美食节”等非遗主题活动,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旅游。利用传统节日、民俗节庆、“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节点,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建设、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战略,以及建筑可阅读、城市可漫步、海派城市考古、一江一河等全市文旅发展方向,推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色旅游线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或相关的元素融入创意产业示范区、夜间消费集聚区,以及主题公园、旅游饭店、机场、高铁站、高速服务区、游客中心等设施。将民宿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有效对接,形成一批特色旅游民宿。

3.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体验基地

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体验馆、传习所等场馆,融静态展示、动态展演、项目体验、传承教学、手作工坊等于一体,面向游客提供全方位、立体化、沉浸式旅游服务,让游客切身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聘请传承人作为专职或兼职讲解员,为游客演示讲解非物质文化遗产。

4.以非遗在地活态传承促进文化生态保护

在传统村落、古街古镇内设立展厅或代表性传承人工作室等,因地制宜促进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让传承人、村民、居民成为旅游业的主要参与者和受益者。秉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理念,保障当地村民、居民的生活,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实物和场所,保护好文化生态不受破坏。在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群体意愿和当地风俗习惯的前提下,依托传统礼仪、传统节日、传统民俗发展旅游。

5.开展非遗和旅游双向培训

增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和旅游行业相关群体间的相互了解、促进交流合作。将旅游相关业务纳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培训范围,帮助传承人、保护工作者了解旅游行业特点、政策法规、运营模式、游客需求,提高传承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和能力。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纳入旅游行业培训范围,帮助导游、讲解员、旅游开发者等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内涵和保护理念,引导旅游从业人员和游客欣赏、尊重、认同和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入选标准

1.在旅游发展工作中,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长久保护和永续利用。案例需体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和内涵的尊重;案例实施中保障传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传承群体参与旅游发展提供便利条件;案例成果达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环境和空间的保护。

2.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持续为旅游提供丰富的文化资源。案例体现非遗项目积极适应当代旅游需求和旅游所带来的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案例实施中突出非遗项目门类特点,找准各门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契合处;案例成果体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3.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旅游的深度融合中,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人类共同价值观和思想情感,体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在非遗与旅游融合工作中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典型性、示范性、普遍性,能在今后工作中,得到广泛的借鉴和应用。

四、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各单位提交案例材料;4月1日-30日,市非遗保护中心进行材料技术审核并反馈修改;5月1日-17日,组织相关专家对案例进行集中评审;2024年6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向社会公布。

五、申报方法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可以是上海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文化馆等;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与非遗、旅游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社会组织机构。

各区非遗保护中心负责征集辖区内优秀案例集中推荐,每区至少推荐5个案例(包含3个申报方向),其他单位可直接申报。

(二)材料要求

申报主体在提交优秀实践案例时,需准备以下材料,并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待初审完成后,再提交盖章纸质材料。

1.推荐表(每个项目填写一份)(详见附件2)

2.推荐清单(各区非遗保护中心集中推荐的填写,自行申报的单位此项无需提交)(详见附件3)

3.不少于10张案例图片(需充分反映案例实践过程);

4.其他辅助材料(如视频资料、获奖情况、媒体报道等,此项可选择性提交)。

(三)材料提交

申报主体登录“上海非遗”微信公众平台,下载《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优秀实践案例推荐表》(附件2),填写完整后与图片、其他辅助材料等相关文件一起打包,发送至邮箱:shzx4133@163.com,邮件名称:“案例评选+申报单位”

(四)格式要求

1.推荐表:A4纸纵向排版,以word格式提交。

2.照片:彩色数码照片、格式JPG、PNG等,每张照片分辨率不小于200dpi,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

3.视频:以反映案例实践过程的短片为主,而非某个景区或某个非遗项目的申报片、宣传片。视频格式为MP4、MOV等,分辨率不小于1920×1080,以电子版形式提交。

注:凡用于申报的图片、视频等材料,市非遗保护中心将拥有使用权,用于案例的宣传推广。请申报主体确认提交的图片、视频等材料为原创或有完整知识产权,如涉及侵权的,责任由申报主体自负。

附件2

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优秀实践案例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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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优秀实践案例推荐清单

请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BBBFnHOvXOfHPQAZtHx3HA

编辑:李振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