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解读
2010年出台的《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对有效保护传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21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认定并公布了551位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但随着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形势的发展和主要任务的变化,《暂行办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实际存在不相适应之处。同时,需要与文化和旅游部制定的《国家级非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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