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细纹刻纸发源于乐清民间剪纸“龙船花”,至今已有700多年历史,是古代瓯越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誉为“中国剪纸的南宗代表”。2009年,作为中国剪纸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乐清市积极做好乐清细纹刻纸保护工作,主要总结如下:
一、完善保护机制,建立保护体系
一是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扎实推进。2013年5月,乐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正式单设。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小组,积极开展乐清细纹刻纸的挖掘、整理和研究工作;建立完善乐清细纹刻纸档案和数据库。出版《乐清细纹刻纸》、《山海古风·乐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汇编》等书籍。
二是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制定《乐清市文化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工作作为主要任务,尤其是将以乐清细纹刻纸为主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和传承作为重点。
三是建立乐清细纹刻纸重点保护区域,建成“三点一面”的完整保护体系。将柳市镇寺前村建设成为细纹刻纸特色村,集中了陈余华、余忠惠、伍温敏等一批优秀的大师和艺人,专门设有乐清细纹刻纸展示厅,开办乐清象阳工艺刻纸有限公司、乐清余华细纹刻纸研究所等。以寺前村作为主要生产点,乐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作为主要展示点,乐清细纹刻纸教学基地作为主要传承点,建成“三点一面”的完整保护体系,以点带面实现全面发展。
二、构建宣传体系,以平台造品牌
一是建立乐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作为宣传和展示的主要平台。乐清市非遗馆收藏细纹刻纸精品近百幅,既有陈朝芬、张候光、郑元逊等优秀老艺人的绝世之作,也有以林邦栋、陈余华、卢发良、金钱妹等为代表的第二代、第三代传承人的创新之作。通过开展“走进传统文化”等活动,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参观、体验细纹刻纸。
二是举办全国性大型活动,形成品牌效应。2013年11月28日-12月12日,承办“神剪飞扬 薪火相传”江浙沪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剪纸艺术交流巡回展浙江站活动。2014年10月29—31日,举办《中华首届现代剪纸精品提名展》,组织40多名全国提名剪纸艺术家带着130多幅剪纸精品来乐参展,同时还举办了中国剪纸艺术研讨会并出版作品集。这次大展不论规模还是学术深度,在中国剪纸领域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是2014年最具影响力的文化盛事之一。2019年6月25日-7月25日,举办“廉政清风”全国剪纸艺术邀请展,讴歌全面从严治党伟大成就,展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的丰功伟绩,庆祝乐清细纹刻纸入选人类非遗10周年。
三是积极组织参观各类大赛展览,多层次扩大影响力。组织乐清细纹刻纸作品参加“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中国剪纸艺术展”以及文化部组织的俄罗斯“中国文化节”活动、德国“美丽中国 诗画浙江—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澳门“内地春节习俗展演”、“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成果大展”等国内外交流展览。
四是加强与社会团体的合作,支持引导民间力量与乐清细纹刻纸相结合,创造“全民参与”的大环境。象阳镇寺前村专门建立了乐清细纹刻纸展示厅;浙江三科电子集团成立了乐清细纹刻纸博物馆。建立多所非遗研究所或工艺美术公司,其中林邦栋工艺美术研究所被评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北白象镇、象阳镇成功入选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同时,凭借乐清细纹刻纸和乐清黄杨木雕,乐清市成功申报浙江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与多个社区、村镇联合,举办“非遗进社区”、“非遗进文化礼堂”活动,邀请传承人下乡表演或授课。与央视《走遍中国》等媒体合作拍摄乐清细纹刻纸专题片。
三、优化传承体系,推进可持续发展
一是做好申报工作,努力增加乐清细纹刻纸传承人的数量及质量。为具有高超技艺的大师和老艺人积极申报传承人并授予称号,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宣扬他们的奉献精神和优秀作品,让他们在继承、创新、发展乐清细纹刻纸事业中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目前共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2人,省级2人,温州市级4人,乐清市级2人。此外,林邦栋、陈余华被评为“中国十大神剪”之一。
二是建设非遗传承教学基地,开设乐清细纹刻纸公益培训班。在乐清市特殊教育学校、乐清市实验中学等20余所学校开设乐清细纹刻纸课程,推出艺人与学校一对一的传帮接带,每年组织大师到基地授课。乐清特殊教育学校和乐成二小被列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定期对基地学生作品进行总结,挖掘培养有潜质的优秀学生。2012年举办了《首届乐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学生作品联展》,并将获奖作品集结成册。2015年起在乐清非遗馆百工教坛长期开设细纹刻纸公益课堂,由传承人担任授课老师。
三是奖励扶持民间艺人,建立老中青传帮带的技艺传承体系。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大力奖励扶持文艺精品和文艺人才。规范代表性传承人管理,鼓励创新作出佳作。出台带薪学徒措施,省级传承人卢发良带薪授徒一人,给予2万元补助。(供稿:乐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