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语境中,民俗学在发展。其表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概念与民俗学科的研究相契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与民俗学科的要旨都是传承。研究民俗学的意义与价值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是一致的。民俗学的学科理论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必将促进民俗学科的发展,而且利于中国今后的文化发展战略。
20世纪80年代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民俗学挣脱了“左倾”政治的窠臼和所谓“四旧”的思想束缚,迎来了民俗学科的恢复和发展,以及出版著作如林之势。在新时期民俗学蓬勃发展的第30个年头,全世界都在回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03年10月17日正式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5年3月31日中国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同时还有详尽的保护办法指南,从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进入中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国家和民众的普适性的行为,也急切地进入了学术界研究的崭新领域。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提出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世界面临生态危机的情境下提出的,目前保护人类生存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已经成为不同国家、不同族群的共识。到目前为止,地球是人类唯一的栖息地。在工业化时代,核武器的试验、大气层的破坏,江河和空气的污染,物种在灭绝。我们知道,地球形成于约50亿年之前,大约40亿年之前地球才出现了最早的生命。而至今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物种的灭绝引起世界的极大关注。而在此之前地球上大约有50亿到400亿物种,也就是说,只有1%的物种存活下来,而99%的物种都灭绝了。这使得人类在反思自己:我是谁?我要到哪里去?人类是地球的一员,人类与地球的其他生物存在着什么关系?生态学认为,“人类的文化必须建立在对自然的极度尊重的基础上,具有与自然一致的观念,并认识到人类事务必须与自然和谐平衡中进行。”建立尊重自然、与自然和谐平衡的新理念已经是全人类的共同呼声,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新理念。我们要保护一个多元的生态世界,也要保护一个多元的文化世界。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在对“现代性”深刻反思的基础上提出的。目前经济的全球化给文化模式带来很大的转变,西方的消费模式和大众文化在世界传播,多媒体的普遍运用,交通的便利、互联网的沟通使得世界变成一个小小的地球村。生态的破坏、环境的污染、物欲横流、人对自然的索取变得越来越贪得无厌的同时,个人需求膨胀,把追求高享受、高消费作为唯一的追求,把满足个体的欲望置于首位,由此引发拜金主义、失去诚信、道德沦丧等社会现象。人们在渴望和享受现代化带来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变化的同时,开始清醒地反思“现代性”带来的负面影响,波兰社会学家齐格蒙特·鲍曼在《现代性与大屠杀》中说:“现代性是现代文明的结果,而现代文明的高度发展超越了人所能调控的范围,导向高度的野蛮。”这里所谓“高度的野蛮”,既是对于自然资源的毫无保护地掠夺,也是指人类的欲望和道德失去了控制而没有束缚的底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正是对未来世界应该拥有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未来世界应该拥有什么样的文化的自觉。
在国际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缘起之一,是弱势民族或群体在文化主权与精神独立等方面的要求。早在1973年,玻利维亚政府向UNESCO总干事提出民俗保护问题,这份提案呼吁关注正在消失的民俗,并且在国际上立法,保护原生态的民俗在被现代媒体及各种方式运用中的版权。它认为民俗文化是人类文化的根基,是人类创造的一份珍贵财富。它呼吁国际组织珍惜并且拯救这份正在消失的财富。正如劳里·航柯所指出的,玻利维亚提出这一议案,不是为了寻求帮助保护或保存其民俗,而是为了反对外国还可能包括其国内对民俗不恰当的使用。“这正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一开始就把保护民间文学的问题当作法律和道德问题的原因。”世界的未来文化不是一种文化对另一种文化的强权和覆盖、替代和淹没,而是要坚持文化的多元共存,在保护文化生态的前提下发展。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完全适合中国国情的,而且大大利于中国今后的文化发展战略。中国是拥有56个民族的国家,中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国、富国、强国。其非物质文化遗产遍及祖国的东西南北中。这是由于中国是世界上古老的农业大国,同时也是具有游牧文化的国度,它不仅创造和传承了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且还向全世界传播了农业文明和牧业文明。另一方面中国工业化的起步较晚,目前还保留着相当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世界所瞩目。
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是世界农业的重要起源地之一。勤劳的中国人在创造和发展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也创造了与农耕生活与游牧生活相适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渗透于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无比丰富多彩。再有在历史的进程中,中国是多民族构成的国家,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的各个族群的系列节日达2000多个,中国的民间音乐与民间舞蹈为世界所惊叹,中国的民间工艺美轮美奂,中国拥有世界著名的三大史诗。特别是鲜为人知的少数族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该族群的鲜明历史记忆,就是该族群的全部历史与文化。其所折射出来的生命观、哲学观、道德观、礼仪观、宗教观、审美观是其对于世界的独特贡献。但是由于长期“破除迷信”对民间文化的认识存在着误区,把文化瑰宝认为是文化糟粕,特别是由于“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大摧残,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出现艺绝人亡的现象。与邻国相比较,日本、韩国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就对本民族的民间文化遗产进行了保护,在他们的法律上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称为“无形文化财”。这是一个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应的概念,而此时中国的民俗文化正在处于被摧毁之中,历史教训,应该永记。
目前中国正处于改革开放后步入工业化、信息化发展的初期,冲破了“极左”政治的民俗文化在迅速复兴;但是另一方面,在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西方的消费文化伴随着跨国公司的商品、广告借助于大众媒体推行,这些产品不仅代表美国的经济强势,而且表明其文化的扩张和霸权。此时迫切渴求现代化的国人良莠不分,在“欧风美雨”下,不少人以追随西方的价值观、审美观为时尚,而把中国的民间文化视之如草芥。正如费孝通所说的:“无论是戊戌的维新变法,‘五四’的新文化运动和解放后的历次政治运动,都是在破旧立新的口号下,把‘传统’与‘现代化’对立起来,把中国的文化传统当作‘现代化’的敌人。”
文化是一个传承和接替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创新的过程,传统在传递,传统同时也在更新。中国小型亲密的村落文化逐渐解体,城镇化在迅速发展,与此同时,与村落文化相伴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消亡的速度在加快。目前人们逐渐地明确了全面、科学和可持续发展的建设方向,把生态文明的建设置于首位。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稳定的文化系统,其价值体系、行为规范、文化品格、文化精神以至于制度体制、传承模式都成为今后的文化发展和文化建设的源泉,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念和规则,寻找的是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存、人类社会的和谐共存,并解决人类的精神需求问题。
二、民俗学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最接近的学科
中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遗存的大国,也是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践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承诺国。近十几年来,民众、文化精英和政府共同努力,保护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卓有成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几乎都是民俗文化的保护。与其他学科诸如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艺术学比较,民俗学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结缘最深。其表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概念的提出及保护的内容与民俗学科的研究相契合。联合国根据2003年10月17日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述如下: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展现、表达、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制品和文化空间。
这里主要包括:口承文化、民间表演艺术;民间工艺、节日节庆活动以及民间的各种知识及各种表现形式所存在的文化空间。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与民俗文化的分类极为相似,几乎包括所有的民俗事象。但是民俗学者普遍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属于“大传统”制度文化,也几乎不属于精英文化的范畴,而是属于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民俗文化遗产。在中国早已经通行的“民俗文化遗产”一词,其概念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几乎是一致的。
这里对于民俗的表述清晰地说明,民俗是人类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是民众世代累积而成的集体创造。养蚕、酿酒、造纸、制作笔砚、民族服饰、信仰祭祀,无论其呈现为口承文化的形态、肢体表现形态、手工记忆形态还是文化空间形态都是集体的创造,也都是在民众生活中不断选择、叠加、扬弃、创新的成果,它是一个国家、一个族群的文化根基。民俗学研究的民众生活之诸种民俗事象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社会命名,它代表全社会对该项的认可,其是否被认可是有条例规定的,所以被命名的民俗文化事项才能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
研究民俗学的意义与价值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是一致的。中国引进了“lntangible”这个词汇,并把它译为“非物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无形的文化遗产与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是有区别的。《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界定的文化遗产主要包括文物、建筑群和遗址,这是有形的、可以触摸的、固态的、不可移动的。而无形的文化遗产也具有可视性,但是活态的、可移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其核心价值体系,属于精神遗产的范畴。中国的昆曲、蒙古族长调、侗族大歌、剪纸、甘肃花儿、妈祖信仰等都是世界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每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有其生态价值、历史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审美价值。通过保护的过程,我们要传承的是非物质文化的本真价值,这里的价值所指不是钱财,而是人类生存下去需要的精神财富、精神遗产。目前在很多人在无止境地以追求财富作为自己终生追求的目标,而无视生态的破坏与文化的消失,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不只是停留在某项具体内容上,而是在大踏步的现代化的过程中,在现代崇尚拜物的社会风气下,告知人们对于弱势群体创造的文化的尊重,从而在现代浮躁的物欲横流的社会,启迪人们认知人类需要的是互相尊重、互相关爱的精神。同时告知人们,精神财富重于物质财富,这些物质财富存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中,而这些财富正在大量消失,在消失之时,人类意识到其极为可贵。
这里所说的“精神财富”,就是学术界提出的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当今科学技术促进了人类社会进步的同时,带来的对环境和文化的破坏以及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的新的不平等。这就是学术界提出的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标准评价”。这里至少包括三个层面:一是祖先的遗产对于人类保护环境存在着何种价值和意义,人类应该如何保护环境才可以发展;二是人类应该持有什么样的财富观,是无休止地追求物质财富还是基于生活质量及其可持续性,追求和具备人类的精神美德;三是在世界文化出现趋同的今天应该如何尊重对待弱势群体和弱势族群的文化,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不仅是一种文化方式和行为方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关生态保护与和谐,事关人类的安定和谐发展,其关系到人类未来世界的生活目标及可持续文明的建构。而正是在这一点上,在工业化的今天人类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行为,去反思农业社会的保护生态理念,去挖掘和反思其蕴含的多重价值和道德理念,这与民俗学的研究目的有趋同的一面。
节日中真诚的祭祀、饶有兴味的饮食、多彩的服饰、友情的对歌、欢快的舞蹈体现的是民众内心的诉求和坦诚的希冀以及对未来的信心。每个族群都有自己的文化,而可持续发展不是大国、大民族居于尊位的文化发展,可持续发展是多元文化的发展,只有保护各个民族文化的持有权、话语权,人类这笔无比丰富的文化遗产才不至于丧失。民族民间文化具有浓重的乡土根性,而这种乡土根性正是民族精神的标识和表征,民族自信和自尊的动力和源泉。在这一点上,研究民俗学的目的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目的是相契合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与民俗学科的要旨都是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背景是在工业文明的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在农业文明中层层累积起来的,这是一种不容泯灭的文化记忆,是人类今后发展的精神源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要旨是建立各种文化之间的真正对话。只有各个文化之间的平等对话,才能达到文化精神的薪火相传。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社区的群体创造的,是在特定地域、特定族群的群体中传承的。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特点。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精神遗产,其传承的文化精神是人而不是物。由此人到彼人,从心心传递到身体力行。鲜活的、灵动的人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对象和旨归。所以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时候,特别强调“活态”传承。而在这一点上,恰恰是与民俗的研究宗旨相同的。传承史诗《江格尔》的艺人叫“江格尔奇”,传承史诗《玛纳斯》的艺人叫“玛纳斯奇”。他们都是“我口唱我心”。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传承人是社会给予的命名和认可。文化部颁布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具有双重含义:一方面属于人们在日常生活之中自然而然形成或者通过世袭、师徒等民间方式所形成的民俗传承人;另一方面又是有关专家依据法定程序,按照国际、政府及学术界公认的标准,通过评审的方式确定的法定传承人。一旦被确定为传承人,便可以享受法律所赋予的特殊权利,也承担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当然民俗的传承人并非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前面已经表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有一个被认定的过程。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不只是保护其技艺的传递、知识的传递,而是通过携带民间知识和民间技艺的传承人在传承过程中传递,建立各种文化的平等对话,彰显其中的文化内涵和文化精神,达到“和而不同”的目的。这里我们再一次强调遗产的定义,根据罗马法,这个词的意思:“所有这类家庭财产的总和,他们不是按照钱财,而是根据是否值得传承的价值来理解的。”这里的“他们”不是指政府及文化精英,而是指这些财富的拥有者———民众。这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真意和原意。
无独有偶,民俗学的要义是传承,而非物质文化遗产要保护传承人。民俗学的研究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都在强调和认同人的传承。民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传递者及享用者,例如侗族大歌的传承不仅包括曲调曲谱、演唱技巧,最重要的是通过“活形态”的演唱传递侗族大歌的诸种价值和文化精神。谈到具体的传承方式,可能是个体对个体的传承,但是更多的是群体传承。其真正的本义和内涵,指的是我们不是孤立地保护若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容,更为注重的是其文化价值,更应该是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持有者———传承人的研究和保护。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真正目的和意义。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推进了民俗学科的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民俗学之间虽有深厚的亲缘关系,但是二者不可等同。面对全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毁人亡的状况,面对迅速工业化、现代化带来的生态危机与文化的断裂,为了人类的可持续发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张是国际化的行为。民俗学作为一个本土化同时也是国际化的新兴学科已经走过了160多年的路程。在很长的时间内,民俗学被认为民俗是由一个“Folk”在遥远的过去残留物。很多国家的民俗学一开始就具有从急剧变化的现代生活中抢救过去文化遗留物(民俗)的学术取向。各国学者对于民俗学理论的研究和保护的实践呼唤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到来,也可以说,民俗学的学科理论的存在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奠基石。
近十几年来,致力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中国政府、民众及民俗学者共同的责任和行为。民俗学者撰写了相当数量的书籍和几千篇学术论文,民俗学者直接参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的研讨、普查、各级评审和命名工作。有的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缺失提出了积极的批评和建议。民俗学者直接参与田野调查了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人,办了传承人的讲习班,成为保护工作的主要力量。在政府、民俗学者和各种社会力量的多方努力下,中国的古琴、昆曲、蒙古族长调等项目进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之后,2009年中国申报的端午节、中国剪纸、侗族大歌、格萨(斯)尔、热贡艺术、藏戏、玛纳斯、花儿、中国朝鲜族农乐舞、呼麦等22个项目又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其中属于各个民族的民俗文化项目占有很大的比例。目前中国有34项进入了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升了中国少数族群的文化地位和文化自尊,中国有的族群少有精英文化,民间文化就是他们的文化财富和文化遗产,他们一直处于被边缘的地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让他们的财富被社会所认可,使得他们享受到公平的待遇。这足以增强中国人的文化自尊和文化自信,增强了我们在世界文化之林的地位和威望。
在此,我们不应该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纯地理解为政府响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倡议和行为,中国在短短十几年内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是民众对于自己所持有的文化财富价值的认知,特别是在中国这些宝贵财富历经“极左”思潮的磨难后民众对于种种民俗的恢复就是对其多重价值应重新评估。
在全球化的语境中,建立多元化的文化对话机制十分急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持续进行,大大提升了民俗学的地位。从未来文化发展的角度给予民俗学评估,必然坚定民俗学者建立民俗学科的信心,促进对于民俗学本位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的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文化空间的论述、对于传承人的保护也为民俗学的深入研究提供了新的借鉴。民俗学者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凸显的张力中,推进民俗学科的建设。
(本文刊载于《民族艺术》2017年第2期,注释从略,详见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