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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非遗要素植入模式研究
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微信公众号 创建时间: 2022.05.27 11:36:00

编者按

建设国家文化公园,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新时代文化繁荣发展的重大创新工程,是延续中华民族文化根脉的重大举措。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印发的《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到2025年,大运河、长城、长征、黄河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基本完成。2022年1月,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也正式启动。

“国家文化公园”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构建中国特色国家文化公园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打造中华文化的重要标志,迫切需要汇聚各方力量。从本期开始,本刊开办“非遗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专栏,通过专家学者对国内外相关问题的研究,探讨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如何深入阐释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精神文化内涵,如何统筹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各类文化资源与自然资源的系统性保护,如何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发掘和传承利用的理念、方法与路径,以及怎样彰显中华文化的引领和标志作用等,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延续历史文脉贡献思想智慧。

本期推出《线性是脉 社稷是魂——论国家文化公园之“中国范式”》《系统论视域下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结构、功能、机制》《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非遗要素植入模式研究》三篇文章,以飨读者,并期望引起更深入的讨论。


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非遗要素植入模式研究

【摘要】大运河沿线涉及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非遗要素植入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是大势所趋,但并非所有的非遗内容都适合植入国家文化公园。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可分为强联系、弱联系和无联系;应按照非遗要素植入原则,从文化遗产与景观空间关系的视角划分大运河非遗的类别与层级;针对不同类别的非遗项目,在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采取不同的植入模式与策略。

【关键词】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非遗要素;植入模式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正式启动,计划于2023年底基本完成国家文化公园的相关建设任务。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是国家文化发展重大战略,是物质层面与精神层面的高度融合,是国家文化自信建设的重要支撑。当前,正值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重要阶段,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应以大运河所蕴含的丰富的运河文化①为主题,兼容大运河沿线其他重要相关遗产,形成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展示点、展示园和展示带②。为丰富国家文化公园的内涵,势必需要将大运河沿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有机结合;势必需要提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探索非遗要素植入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模式,使非遗成为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如何将非遗所蕴含的丰富的文化内涵植入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采用何种方式植入?成为困扰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重要问题,亟待展开深入研究。

一、相关概念阐释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主要是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达、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众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③。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极为丰富,本文侧重于研究与大运河文化内涵相关和其他适宜植入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要素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传播、展演、传承等过程中所蕴含的文化要素以及由此产生的文化特质。

国家文化公园是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出资设立的,具有特殊公共文化属性的国家公共园林空间④。首批设立的长城、大运河和长征三大国家文化公园,均是以依托具有超大规模属性的线性遗产为基础,并结合地方文化特点、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等内容而设立的。

二、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分析

2020年7月1日,国家文物局、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规划》。结合相关研究,大运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完全统计结果如下: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项目18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040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016名,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5123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4608名⑤。

按照传统学科门类的分类方法,以上述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项目情况为例,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可分为:传统戏剧、传统音乐、传统美术、传统技艺和民俗等,广泛分布于大运河遗产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每种门类还可进一步细分,其中:传统戏曲主要包括京剧和皮影戏;传统音乐主要包括浙派、广陵琴派、梅庵琴派等各流派古琴艺术;传统美术主要包括剪纸、金石篆刻等内容;传统技艺主要包括苏州缂丝织造技艺、杭罗织造技艺等各种蚕丝织造技艺,香山帮传统建筑营造技艺、雕版印刷技艺等内容;民俗主要包括含山轧蚕花、扫蚕花地等蚕桑习俗。从上述分类看出,能够列入非遗的项目类型偏少,非遗涵盖面不够广泛。不同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了不同的非遗要素,但非遗要素不应仅限于上述已公布的各级非遗项目。

上述按照学科门类进行分类的方法,不能体现该非遗项目与大运河相关性和关联度,无法判断该非遗项目是否适宜植入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根据非遗项目与大运河文化的相关性和关联度,可将其分为:强联系、弱联系和无联系三类。任何遗产都有其存在的自然和社会环境(文化空间),有些非遗项目发生在特定的空间和时间中,与其所处的文化空间关系密切,脱离该文化空间则项目属性不完整,这类非遗项目与文化空间的关系即为“强联系”;与所处的文化空间存在联系较弱,脱离其文化空间该项目属性仍基本完整,则此类非遗项目与文化空间的关系为“弱联系”;而与其所处的文化空间不存在联系,脱离其文化空间,该项目属性仍独立、完整,则该类非遗项目与文化空间的关系为“无联系”。

大运河塑造了沿线诸多城镇的空间格局,孕育了沿线城镇的文化特质,演绎出漕运、水工、盐业、工商、园林、水乡人居等特色文化形态⑥。其中,塑造、孕育、演绎等措施是构成大运河影响力的主要方式,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大运河的相关性,需从与塑造的空间格局、孕育的文化特质和演绎的文化形态等方面的关联度,来判断其属于强联系、弱联系还是无联系。

三、非遗要素植入模式现状分析

自2014年大运河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以来,与大运河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体系基本建立,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得到了有效保护与传承,传统工艺传承和再创造能力明显提升,统筹管理、协同推进的非遗保护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保护工作制度更加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传承人群的传承能力显著提高。但非遗要素植入模式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第一,缺乏非遗要素植入。大运河是以人工河道为主要景观的线性文化遗产,难免出现游览方式单一、景点雷同的问题。将与大运河不同点段地域文化相协调的非遗要素植入该段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建筑,并适度营造非遗空间,可以有效避免大运河景观文化趋同的现象。目前,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普遍存在缺乏有效的非遗植入,缺乏与之匹配的物理空间等问题。

第二,植入内容缺乏相关性。非遗要素植入原则上应结合该文化遗产的自身特色,并与该文化遗产的内涵息息相关。非遗植入的主要目的是诠释、挖掘、拓展该文化遗产的内涵,与该文化遗产不相关的非遗项目不利于诠释其文化内涵,进而影响遗产阐释与利用效果。与文化遗产具有“强联系”的非遗及特色文化,如民俗、历史名人、轶事、风物等,均适宜植入;与之具有“弱联系”的非遗及特色文化,可选择大运河文化遗产自身的文物价值及特色不突出点段,进行适度植入;与之“无联系”的非遗及特色文化,则不宜植入。

第三,植入方式缺乏合理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本土元素和传统文化因子相融合,植入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是丰富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内涵的重要途径。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展示区分为展示点、展示园和展示带,且大运河不同点段中文化遗产的丰富性也不尽相同。根据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丰富性,可将其分为高富集区、中富集区和低富集区,而且不同富集区对应的非遗植入方式也不相同。现存的植入方式,缺乏对其展开因地制宜的研究,植入方式或过于单一,或采用“一刀切”方式,缺乏合理性。

第四,活态保护利用不足。以往在大运河申遗过程中实施的大量遗产保护项目以及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中实施的大量整治工程,均采用文化遗产静态保护的方式。活态保护与利用的方法与措施严重不足。如今,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需要在保护与利用、资源和载体、内容与形式、休闲与体验的融合方面探索新的模式。活态利用势必成为挖掘遗产内涵和拓展游客文化遗产认知的重要途径。通过厘清尊重历史和服务现实之间的关系,创新推动产业与事业、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高效协同,达成文化遗产最终普惠民众之目标,实现文化遗产资源与旅游开发资源间的高度融合。

四、非遗要素植入原则

(一)本体安全性原则

在非遗展演、非遗空间营造等各种非遗要素植入过程中,均应确保大运河文化遗产本体及其赋存环境的安全,这是第一要务。文化遗产资源是不可再生的,因不当利用而导致文化遗产的破坏将是不可逆的。因此,确保文化遗产本体安全性原则是非遗要素植入与利用的前置条件。

(二)价值主导性原则

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需充分挖掘大运河遗产及相关遗产的文化价值,并以其所蕴含的文化价值为导向,探索价值解读与阐释的方法和途径。遗产保护、展示利用、非遗植入、景观营造、文创研发以及设施改造(图1)等均应以遗产所蕴含的核心价值为主导,以提升核心价值为目标,在文旅融合的背景下,创造性地开展建设工作。

▲图1 基于非遗要素植入原则设计的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相关场馆改造图

(三)文化相关性原则

文化相关性原则是指拟植入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大运河文化内涵的关联度。就其相关程度而言,包括了如前所述的强联系、弱联系和无联系。这即是表现形式与内容的相关,又是表象与内涵之间的相关。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组织相关创意活动等,均需要与大运河的主题相融合,因此,需要认真甄选非遗项目内容与主题,以确保其与大运河文化内涵的相关、相融。

(四)文化耦合性原则

文化耦合性原则是指探讨不同文化之间的耦合性。其要点是寻求“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将非遗和大运河文化相互耦合,在相互作用、相互融合中探索其溢出效应。

五、非遗要素植入模式

众所周知,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资文化遗产是不可割裂、相互联系、相互统一的。将两者分而处之的方式是不可取的,对两者的共同保护与利用可促进其共生共融,因此,针对非遗植入与融合模式的研究尤为重要。

非遗要素植入模式(图2)就是要有整体性保护的视野,任何遗产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保护大运河文化遗产既要保护非遗存在的空间载体、自然和社会环境,也要统筹传统表演艺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民俗活动等各类非遗代表性项目。因而,要全面研究和梳理非遗要素的植入方法以及植入空间的营造方法。

▲图2 非遗要素植入模式

(一)非遗要素植入方法

1.展陈演艺法

展陈演艺法是非遗要素植入常用的方式,包括非遗展陈、非遗演艺等形式。展陈是指对产品生产、制作过程、工艺流程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予以展示和陈列的过程,以期完整地呈现非遗的真实状态。而非遗演艺则是将非遗成果以艺术形式予以表演和再现,其中,传统戏曲、传统音乐更适宜采取非遗演艺的方式,如京剧、皮影戏等传统戏曲和浙派、广陵琴派、梅庵琴派的古琴艺术等传统音乐。各类剧场、非遗工坊、非遗博物馆、非遗产业园和非遗主题景区等,均是展陈演艺法的主要落地载体。

2.研学传习法

研学传习法是指在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为游客、爱好者、专业工作者等广大受众研究、交流、传授、游学、实习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机会、渠道和场地的方法。应从受众的视角构思研学项目,通过亲身观摩非遗演示、传习过程,将非遗与旅游体验结合起来⑦,形成深刻的感知与体验。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适合增加营造非遗传习所、传习工坊,这也是保障有效传承、优化景区吸引力的重要手段。而增建研学传习旅游镇和研学旅游推介点,推动民俗园、文化园等系列园区的建设,则是有效利用研学传习法的溢出效果。剪纸、金石篆刻等传统美术,以及雕版印刷技艺等非遗项目,均适用研学传习法。

3.生产传承法

生产传承法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实施生产性保护,并通过生产进行传承的方法。其前提是需要选择具有一定市场前景的项目进行孵化,需要进行市场培育、市场化运作与推广。生产传承法既有利于推广优势非遗项目,也有利于对濒临消失的非遗项目开展抢救性保护,还有利于推动文创衍生产品的开发。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打通非遗创意产业生态链,拓展非遗技艺市场应用空间,打造非遗经济新亮点,推动传统非遗工艺的振兴。苏州缂丝织造技艺、杭罗织造技艺等各种蚕丝织造技艺,以及香山帮传统建筑营造技艺等,均适用该方法。

4.节庆创意法

节庆创意法是将节庆活动、民俗活动、创意活动融入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方法。从相关性强度关系的视角,积极探索非遗植入的途径,将龙舟比赛、水上文体活动等“强联系”非遗项目植入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使之与大运河水文化相融合,可以产生文化耦合的溢出效应。另外,可举办灯会、庙会等相关的节庆活动,积极带动相关文创产品的研发与销售,丰富非遗传承的生态链。

5.虚拟仿真法

虚拟仿真法是采用VR、AR、MR等现代媒体技术进行模拟仿真的方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展示、利用、传习的方式。受物理条件所限,当游客无法亲身到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展示园区现场时,采用虚拟仿真的方法,包括虚拟参观、虚拟仿真再现大运河遗产的历史场景、虚拟仿真再现非遗传习过程等。VR技术更适用于虚拟参观,通过计算机软件进行三维建模,生成大运河文化遗产的虚拟场景,游客可以通过头盔、眼镜以及电脑等设备实现虚拟参观,此种模式在部分大运河遗址展示中已经开始应用。不过,虚拟仿真再现非遗传习过程尚没有实施案例。利用MR技术将文化遗产现场进行三维扫描建模,以模型为基础,将非遗的背景知识、非遗工艺操作流程和方法等内容编入计算机程序,建立可操作的虚拟操作场景,作为虚拟仿真的工具。游客可利用这些虚拟工具,对非遗工艺及流程进行研学、传习、观摩。虚拟仿真法是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非遗植入模式创新发展的重要方向。

(二)植入空间营造方法

1.现有空间利用法

大运河为巨型线性文化遗产,其沿线景观空间环境复杂,大运河遗产类型分为:在用类遗产和遗址类遗产。就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所处位置而言,则可分为:城镇中心型、城镇郊区型和乡村郊野型等类型。不同类型的国家文化公园的现有空间呈现不同的特征,非遗植入应当根据非遗类型与公园类型进行匹配,充分利用现有空间进行展示与传承。例如,可利用河道水面空间进行龙舟活动,利用岸边空间进行皮影戏展演、武术、杂技表演等。此外,还可利用保护棚、陈列馆、博物馆等现有场馆进行非遗项目展演、传习与保护。

2.非遗空间营造法

非遗空间营造法是指为满足非遗展演、研学、传习等功能需求,而营造新的场馆、传习所、传习工坊、传习体验中心等建筑与设施的方法;同时,也包括对不适宜进行非遗展陈、演艺、传习等活动的空间环境,在满足遗产本体安全性原则的基础上进行的建筑改造。非遗空间营造法的目标是满足非遗要素植入的空间需求、功能需求、情感需求和传承需求。例如,根据《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规划》拟新建大量传习体验中心(表1),其目的是满足大运河沿线省市非遗传习的文化需求。

3.环境景观协调法

环境景观协调法是指对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景观环境进行适应性改造,使之适宜开展非遗项目的方法。在园区内建设保护棚、陈列馆、博物馆、传习体验中心等建筑,在大运河沿岸建设展演平台、场地等展示空间设施,应当注重与大运河本体及历史环境要素的协调,注重新建建筑(设施)与现存环境的有机融合。不过分凸显新建建筑、不追求成为地标性建筑;提倡采用消隐的手法,将各类保护性建筑消隐于环境中。必要时可采用半地下、下沉式手法,或采用堆砌地形或利用高度树木植被遮挡等方式,以达到消隐建筑的效果,使之与现存大运河物态遗产环境相协调。

六、非遗要素植入策略建议

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非遗要素植入的前提是:梳理大运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类型;从文化遗产与景观空间关系的视角,划分大运河非遗的类别与层级;针对不同类别的非遗项目,在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采取不同的植入策略(图3)。

▲图3 非遗要素植入策略

第一,根据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重新划分沿线相关非遗项目的类别和层级。对于非遗项目进行系统梳理,厘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构成以及传承与发展变化情况,判断其与大运河文化遗产的相关性强度。

第二,增加基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文化展示、研学、传习等体验的需求,进行场馆及景点设计(图4),增设传习所、传习工坊、陈列馆、博物馆、体验中心及其他非遗承载地。

▲图4 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相关非遗场馆设计图

第三,增加非遗内涵与形式的创新,基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表演形式和艺术形式开展二次创作。例如,注重对戏曲、歌舞等表演形式的二次创作,同时,注重对传承、传习及传统技艺的保护。保护传承与开拓创新,两者均不可偏废。

第四,推动现代媒体新技术在非遗植入方面的应用,采用虚拟仿真法拓展展示渠道,丰富展示利用形式。通过虚拟参观、虚拟仿真再现、虚拟非遗传习等措施,推动非遗植入方法的创新。

第五,强化非遗的内涵挖掘,推动传承人保护体系建设,以传承人带来传承产品,完善非遗传承体制机制建设,提高人才综合管理水平和国家文化公园运营水平。

综上,非遗要素植入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是大势所趋。实践中,应进一步收集和分析大运河沿线省(市)已实施的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针对其非遗要素植入的有无和方式,分析利弊得失,并汲取相关经验与教训。与本文阐述的方式、方法进行比较分析,在充分改进的基础上,将之推广运用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进一步总结我国非遗要素植入的一般性规律和策略,健全非遗传承体系,增强非遗传承活力,为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本文图片均由作者提供)

▼ 注释:

①韩子勇. 黄河、长城、大运河、长征论纲[M]. 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20.

②田林. 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景观的建构方法[J]. 雕塑,2021(2):48-49.

③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EB/OL].(2003-12-08)[2021-09-10]. http://www.ihchina.cn/zhengce_details/11668.

④田林. 大运河遗产保护理论与方法[M]. 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21.

⑤笔者根据大运河沿线8个省(市)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项目以及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与传承人情况统计。

⑥王健,王明德,孙煜. 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理论与实践[J]. 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5):42-52.

⑦牧青.“非遗+旅游”,活态传承的“薪火”[N]. 中国文化报,2021-01-30(4).

▼ 作者简介:

田林,中国艺术研究院建筑与公共艺术研究所所长、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文化遗产、中国建筑遗产保护、考古遗址公园保护等。

编辑:孙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