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非遗展示已成为博物馆展陈的重要内容,而且涌现出许多以展示非遗项目为主的非遗馆,成为各民族与地方文化传播及民众参与的有效途径。在非遗展示的实践层面,如何在活态保护与整体性保护原则下,按照非遗类别的形态进行分类展陈,发掘其展示的规律和方法是当下十分迫切的问题。按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遗类别的划分,依据展示性原则可将其综合为民俗类区块、表演类区块、技艺类区块,探讨各区块的点状展陈、线性展陈、面状展陈以及综合性(场景化)、鲜活性(生活化)等展陈理念,旨在提高非遗展项的表现力、展示空间的效率和展陈资源的共享率。
【关键词】非遗展陈;展示性;传统技艺;表演艺术;民俗
非遗展示不仅是文化传播的重要事项,也是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传承与保护的重要途径。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十六条指出,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和传承场所①;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设施建设列为非遗传承与保护的重要工作内容②;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在《“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中,提出在“十四五”时期建设20个国家级非遗馆的目标,并支持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根据自身特点建设富有地方、民族、行业特色的非遗馆,改建或新建传承体验中心,形成集传承、体验、教育、培训、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③,将非遗展示设施的建设和展示活动提高到了非遗传承保护的战略层面。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将非遗划分为5大类别,即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实践、礼仪、节庆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④。其分类涵盖了非遗的种类、类型,既有广泛的包容性,又有一定的弹性,每一类都具有相对独立的形态、学理基础、学科支持,也易于辨识,成为非遗展陈分类的基础。对于国家或省级非遗馆而言,展示内容设计宜以《公约》的5大类别为展陈区块划分的基础,即(1)口头传承板块,特征是以语言、文字、声音为载体,包括“民间文学”;(2)传统认知区块,以语言、文字、图式、器物为载体,包括“传统医药”;(3)表演艺术区块,以身体性展示为主,包括“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4)民俗区块,以节庆、群体活动为主,包括用具、器物、饮食、文化空间等载体;(5)传统技艺类区块,以手工艺品、工具、制作场景及过程等为展示对象,包括“传统美术”“传统技艺”。5大区块中的每一区块可再进行次级分类。对大多数地方馆和中小型展馆而言,可结合地方非遗资源和特色进行基于展示性和文化空间视角的分类,将5大板块浓缩为3大区块,即(1)民俗类区块(含口头类、认知类);(2)表演类区块(含体育竞技类);(3)技艺类区块(含美术类)。如此可节省空间和提高资源共享率。如湘西非遗馆的主展厅分别为土家族厅(土家古风)与苗族厅(苗乡原韵),其中土家古风展厅又划分为“神秘风情”“自然天籁”“鬼斧神工”,即民俗(含民间文学)、表演艺术、传统工艺3大部类;苗乡原韵展厅划分为“先祖叙事”“歌舞狂欢”“艺夺天工”3个部分,实际上同样是按照民俗(含民间文学)、表演艺术、传统工艺3大部类进行划分的。由此可见,设置展区板块和主题最终都要落实到具体展项的分类与布置上,而展项的形态和特点必然是需要优先考虑的问题。有鉴于此,需要我们就技艺类、民俗类、表演类展示性特点及展示方式进一步做深入的探讨,以有备于具体的展陈实践。
一、技艺类展项
传统技艺(含民间美术)本身具有双重属性,它不仅关涉商品生产的经济活动,还是传递文化和价值观的文化活动。传统技艺在类型上种类繁多,包括陶瓷、髹饰、金工、织绣、营造、文房、制茶、酿造等,产品的生产制作过程包含一定的艺术性和观赏性,并常伴随仪式。技艺类项目在形态上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即技艺的阶段性或全部完成都需要一个过程,表现或展示技艺就需要展示其创作、制作、加工的过程,同时这种过程多以匠人使用工具对材料进行加工为特征,因此工具、材料是显示技艺特征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技艺类项目最终都有作品或产品呈现,成为技艺的成果和记录。基于以上特点,在技艺类展项中,要以过程展示为主要对象,以工匠操作为展示线索,同时重视对工具、材料、产品等要素的展现,进行动静结合的综合展示。根据具体展项的特点,可分为点状展陈、线性展陈、面状展陈、情境展陈4种类型。
(一)点状展陈
传统技艺在工艺上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其中传统美术类项目在空间形态上具有点状特点,如雕刻、刺绣、编织、剪纸、内画等。这类项目虽然也有一定的加工工序,完成每道工序需要一定的时间过程,但加工过程基本发生在同一空间坐标中,一般不需要更换空间位置,主要靠匠人的刀法、针法、笔法、技法等来完成产品制造,技艺集中在指尖上,为便于观众抵近观看或围合观看,宜采用点式或集中式展示方式。由于这类展项通常是单人独立完成,因而适于传承人现场演示操作,同时实现传承人与观众的双向交流和互动。受室内空间展示条件的限制,也并非所有传统技艺项目都适于传承人现场操作,如有些项目受到场地、材料、器具、安全、卫生、用电、用火、排污、扬尘、降噪等条件限制不宜“活态”展示,遇到这类有特需展示的项目可以采用加工和观览相对隔离的半封闭展示方式,如玻璃加工、金属加工等项目的展示就需采取加玻璃罩等防害减排措施,把有害影响减少到最小。
点状展示的空间形态及构成要素相对简单,即人、工具、材料、工位等,往往仅限于一张桌案、一台织机、一支绣架即可。也可以根据展示需要将空间布置成工坊式布景,用传承人日常工作的场景片段烘托现场气氛,而不必拘于真实性,因为展示的焦点在艺人的手上,可将半成品或作品的陈设作为技艺展示的延伸,增加项目整体的观赏性和审美性。此外,对于一些指尖上有细微动作和手艺绝活的展示对象,特别是观众即便在现场也难以看到其隐秘技法的项目,如内画、刺绣、透雕等,可考虑设置围屏、俯视投影等,同步或循环播放其核心技艺的内容。传统美术类项目可采取独立单元式布置,在相对稳定的工位背景下,同类项目的传承人可定期轮换。为增强展示效果,适于点状展示的相同或相近的技艺类项目可采用组团式布局,以便营造展示环境,形成整体氛围,诸如雕刻类、刺绣类、编制类、绘画类等。若此,即便一些传承人不在场也能保持整体的展示效果。
(二)线性展陈
线是点在空间上的延伸,随着点的延伸形成了时间轨迹。在传统技艺类展项中,许多项目具有典型的线性特征,因为技艺整体多是由数道工序和工艺组成的,其工序流程具有明显的时间性和顺序性。每个环节都涉及不同的工具材料和空间环境,传承人按照工艺的先后顺序在不同的时空环境中完成加工制作,这些要素构成了展示内容的有机部分。在展陈叙事上,线性展陈通常以时间为轴按一定的秩序性进行布展,典型案例如陶瓷烧造工艺、造纸技艺、酿造技艺、印染技艺、营造技艺等。以陶瓷烧造工艺为例,有炼泥、拉坯、修坯、画坯、雕刻、施釉、烧窑等核心工序,其中每道工序都有独特的工艺、工具和不同的空间环境。以烧窑工序为例,装窑、烧窑等需要掌握化学、物理等相关知识,展示的材料有匣钵、支钉、柴火等,场所是富有神秘感的窑炉,此外还伴随有窑祭等行业习俗。观众按照顺序行走和观看,行走的动线就是陶瓷烧造技艺线性展陈的路径。即便在没有传承人现场演示的情况下,观众仍能大体了解陶瓷烧造的整个流程和原理,辅助以文字、图片、视频解说等,完成对陶瓷烧造技艺的学习过程。如果中间部分环节有传承人现场参与演示,将更能增加现场感和活态展示效果。
相比点状展陈而言,线性展陈需要的空间较大,多呈直线、折线、曲线等线性分布。在叙事表达上,线性展陈更具有故事性,它将技艺内容分解为阶段性环节,形成一个故事链,引导观众运用知识和逻辑思维将链条中的环节链接成整体,对于观众而言,可增加启发性和互动性。线性展陈因项目类型不同区别较大,有的较为简单,有的颇为复杂,需要筛选和甄别,以抽取项目中最为重要的核心工艺;同时兼顾展示性,既要突出工艺性,亦要考虑典型性。
(三)面状展陈
面状展陈是在线性展陈基础上的纵深扩展,是形成的平面状的具有一定空间感和画面感的场域。有一些技艺类项目是在“场地”中展开的,呈现为某种“场面”,这里既包含历时性的工艺流程,同时又有共时性的工种合作场景,因之也需要相对较大的展示面积,如营造技艺的展陈、饮食制作技艺的展陈等。在面状展陈设计中,要注意工种和匠艺的关联、配合、协调等特征,需要设置不同的工位、不同的匠人,以及不同的工具设备和工作环境,营造“生态化”的场景。根据展陈项目内容和效果的需要,可设计相应的时空环境,包含自然环境、文化环境、工作环境、生活环境、经营环境等;在设计表现手法上可以综合采用绘画、雕塑、装置、模型、道具、仿生及计算机虚拟技术,让观众从整体到细节对展陈对象有较全面、真切的了解。
平面化场景展陈还可以利用空间上的优势,借助声效、光影、影像等手段来营造富有层次和变化的场景,如将不同场景以布景方式整合在同一空间中,在有限的面积中带给观众丰富的空间和视觉感受。在展示中要注重细节设计,越细腻的场所营造越能增加信息量,同时也越能体现生活化、趣味性和艺术性。
(四)情境展陈
情境展示是指打破点、线、面的布局,将同类或相关项目结合在一起,突出非遗的活态性、整体性等特征,还原非遗项目与环境的依存关系和项目之间的互动关系,如将手工艺展区设计成前店后厂的街铺场景,将饮食类、生活类项目安排在统一的“市场”里,将文房四宝及雅集类文化生活用品集中于书斋画室中等。情境式展示的优点是修正展示对象和观众之间相互隔离的缺陷,让观众融入展览项目中,或者与展览对象“亲密接触”形成互动关系,或者直接参与到展出项目中成为展出的要素。为达到这种效果,在展示设计中要特别考虑观众的主体地位及活动轨迹,预留观众的参与空间和活动平台,包括工具的使用、产品的体验、工序环节的参与、与传承人的交流等,观众可以变换身份成为传承人某种意义上的助手、学徒或“传承人”本人,增加在地感和融入感。
在空间设计上,要打破点、线及平面化的布置,创造有空间纵深感的视觉场景。可考虑结合展示内容将观看路线进行凸凹、进退的变线处理,既深入景观内部又不干扰非遗项目的完整性,或可在竖向上进行局部环绕、悬挂式展位、展线处理,增加观看视角。也可结合大型织机、大型雕塑、建筑细部等具体展示内容,让观众进行竖向移动的近距离观赏,而这种观赏过程的本身也可设计为展示的内容。情境展陈方式特别适合主题性展示,如镌刻类、织染类、烧造类、酿造类、编织类、文玩类、宫廷类、民用类、市井类等,运用这种整合式的展示方式可以增强展示的叙事性功能,营造展项的故事性情节。
二、习俗类展项
习俗类展项包括岁时节庆、人生礼俗、民间信俗等,从展示性特征而言,还可包括传统医药等涉及自然及宇宙与社会认知体系方面的项目,以及与节庆紧密相关的某些表演艺术、传统工艺、饮食技艺、游艺项目等,可视具体情况划入民俗区块进行整体展示。习俗类项目具有口头性、知识性、互动性、参与性和趣味性强等特点,展陈设计中应强调综合性、鲜活性、在地性、仪式性。
(一)综合性(场景化)
民俗类项目大多具有综合性的特点,即一项民俗活动常常包容多种类型的非遗内容,有的以某一项内容为主,融表演、竞技、仪式、饮食、服饰、手工艺品展示和贸易等活动于其中,如庙会就是集各种农副产品、生活用品、体育游艺、手工艺品等为一体的大集市,一般的节庆假日也常包括典礼仪式、音乐舞蹈、饮食商贸等活动。因此,对民俗项目的展示应考虑到其综合性和整体性特征,避免割裂或削弱其本来的面貌。有鉴于此,尽可能将与该项目相关的非遗项目统一进行展示,以还原其原貌。火把节是彝族、白族、纳西族、基诺族、拉祜族等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活动期间有迎火、玩火、送火等多项祭祀活动,其中还包含歌舞表演、选美活动等多项内容,并伴随摔跤、斗牛、斗羊、斗鸡、斗狗、赛马等竞技娱乐活动,服饰、手工艺品、饮食也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可见,火把节是包含传统习俗、神话传说、歌舞表演、传统工艺、文化空间、体育竞技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民俗类项目。在展示火把节及其他相似节日时,应照顾到节日的丰富性和多样性特点,兼顾各类非遗展项之间的关系和整体样貌。再如,毛南族肥套是毛南族还愿活动的总称,融合了毛南族口头文学、山歌、戏剧、舞蹈、音乐、打击乐等艺术元素;重庆秀山花灯也是集民俗、歌舞、杂技、纸扎艺术为一体的我国西南地区古老的民间综合艺术形式,如果这些项目被拆解展示显然不能表现其全貌,也难以揭示其完整的价值。
(二)鲜活性(生活化)
民俗类项目一般具有大众化和群众性特点,非物质文化遗产来源于生活,存续于生活,因而具有典型的生活化特征,其中有一些是各民族普遍参与的节庆和祭祀活动,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清明节、社火、抬阁、灯会、庙会、花会、歌会、书会等,也有一些是不同民族特有的节日和信俗,如泼水节、雪顿节、火把节、放水节、开渔节、瑶族耍歌堂、壮族歌圩、蒙古族那达慕、白族绕三灵等。口头文学类项目很大一部分也同样具有集体性特征,如神话、传说、史诗、故事、歌谣等。有些作品一开始就是集体参与的,成为“初坯”之后,在不断传唱或讲述的过程中受到无数讲唱者的加工、琢磨,不断渗入唱述者的思想、感情和想象,也包括听众所反映的意见和情趣。在展示中应体现和再现这种生活化的特征,这是民俗类展陈的原则,也是活态化展示的具体体现。换言之,生活化、活态化在民俗类展项上应该有更切实的体现。
丰富性和多样性决定了民俗类项目展示的本色,如何在这种底色上施以鲜亮的颜色使其鲜活起来、生动起来,这就涉及展示的思路和具体展陈操作方式。在展示中,生活化的表现可以转译为细节化和生动性,将生活中的细节进行提炼和放大,并进行艺术化的表现,“艺术”地再现生活的“真实”。基于民俗展项的综合性特征,展示中可以综合说、唱、舞、耍等多种表达方式,也可融合声、形、貌、势等多种展示手段。观众则可以通过视、听、嗅、触等各种方式进行体验,展示手法可以展、示、演、览并重,在展示媒介上利用静态、活态、情境和多媒体及数字化技术。总之,可以调动多种手段营造场景和氛围,渲染节日或仪式气氛。
(三)在地性(代入感)
民俗类项目常常是融入日常生活的,有些沉淀为行为、信俗、价值观,有些则发生于特定的时空中,如一年中的特定时间、特定场所的节日、祭祀、活动等。后者占据了民俗项目的较大比重,对这类项目的展示设计,不但要将展示对象陈列出来,并营造环境和氛围,还应将观众代入场景中,实现时空的穿越。从展示场所特点来看,民俗展示可分为室内常设展陈和室外临展。前者需要布置特定的场景和内容,后者则可根据活动内容的随机策展;前者强调仪式感,后者强调灵活性。歌舞、穿戴、游戏、比赛、手工等不似传统技艺和表演艺术专项那样精致,其更注重现场活态气氛,更便于观众参与,这是体现民俗类项目群众性特点的关键。
(四)仪式性(沉浸感)
民俗类项目虽然具有群众性、生活化的特征,但项目本身大多包含了深厚的历史传统和民族精神,因此在营造生活化场景的同时,还要彰显其文化内涵和精神价值。这需要在研究民俗文化的基础上,浓缩其文化精髓,提炼其文化符号。例如,春节、七夕节、中元节等都是典型的中国传统节日,为中华民族所共享,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积淀,凝聚着中国精神,包含浓厚的中国气息。再如,二十四节气、藏历、苗历、珠算等都是中国农耕社会文明的智慧结晶,反映了先人的聪明才智,是弥足珍贵的文化财富,对增强民族自信、民族团结、民族向心力和凝聚力具有重要作用。在非遗展示中,如何通过传承人展演、群众参与、展陈媒介和物象信息传递揭示其文化内涵与精神,是该类展示的重要任务。
三、表演类展项
表演类非遗项目既包含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等具有表演特征的非遗项目,也包含其在传承和制作过程中带有“展”“演”属性的某些项目类别,如一些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和传统技艺项目。表演的内容包括表演者(传承人)在表演中通过说唱、表情、动作、演奏、装扮、体形变化等表达某种意象、意念,也折射作词、作曲、编舞、编剧等艺术家的后台创作。声、形、貌、境是表演展项的重要元素或展示性特征,可针对展项的特点进行针对性的展陈设计。
(一)“声”的展示
表演类项目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约占40%⑤,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以演唱、演奏等为主的传统音乐类项目。“声”作为展示对象集中表现为两种形态:一种是靠演员的说和唱发出的声音或乐音,如史诗、说书、侗族大歌、陕北民歌等。民歌由于地区曲调、语言的差异而有不同的旋律和音调,如陕北民歌旋律的节拍主要源于陕北民歌的歌词,歌词以方言居多,而土家族古歌的音调则类似吟诵调,与土家语的话语音调有很大关系。另一种则是指靠乐器演奏发出的乐音,如马头琴、唢呐、锣鼓等。在展示中,乐谱、旋律和声调等都是“声”的展示要素,乐谱具有展示性,“乐谱实质上是作曲家用某种约定俗成的视觉的书面符号(五线谱、简谱、工尺谱等)把头脑里的意欲表达的、想象中的、不可见的、流动的、稍纵即逝的音乐音响凝固、外化为某种可持续存在的、静止的、可见的东西”⑥。乐谱“声”的文本载体,通过乐器、数字互动媒介等将“声”转换为视听作品。旋律、曲调、节奏虽然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音乐载体,但却能够通过听觉使观众真实地感受和体验。因此,除在固定的音乐室、音乐厅演出外,在展示空间中展示声音或乐音时应充分挖掘听觉的特点,设置耳机、音罩、密闭式音乐亭等装置,能让人们在安静的环境下享受音乐。可以针对人体的听觉器官进行声音的特效展示,营造多感知的空间氛围,如设立小型实验空间,通过制造各种自然声、环境声、气味、湿度等的变化来辨识不同地区不同民族语言、声音、声调的不同之处。对于器乐类项目,可设计乐器自动发声装置,展示发声、发音的秘密、规律和技巧,观众也可通过拨弄琴弦、琴键等了解乐器发声特点和音色,甚至可在音乐亭中试奏乐器。此外,也可利用AR、VR技术进行辅助展示,增加可视性和体验性。
以“声”为主要展示对象的项目多具有仪式、娱乐、社交等功能,在展示方式上不应仅仅局限于将乐器、乐谱等进行传统“收藏式”的静态陈列模式,而应挖掘非遗项目背后的文化意蕴。如黔西南布依族的传统音乐铜鼓十二调,以铜鼓为主,伴以皮鼓、铓锣、唢呐等,展示中应突出其组合效果,结合丧葬、节庆、祭祀等不同场合活动及特有的喜鹊调、散花调、祭鼓调、祭祖调、三六九调、祭祀调、喜庆调等曲调,表现特殊的演奏风格和场景,进而表达布依族特有的情感。在展示工具上,可适当利用多媒体数字技术,也可将声音进行转换,将声波转换成可以看见的物质载体,呈现为在视觉上可以感知的对象,即将听觉语言转换成视觉语言。比如,将声音与绘画、装置、雕塑等进行结合,或利用数字化技术对颜色、图形、色彩、光等元素进行组合,制作出以声音为主导的音乐艺术作品,将传统音乐转换为音乐形象或音乐环境。如韩国艺术家金基哲的作品《声音绘画》,将声音转化成用铅笔和纸进行互动的绘画,音乐形象在观众头脑中转换成了视觉印象,让观众通过这种转换的形态来感受、体验声音。
(二)“形”的展示
在表演及竞技类项目中,传统舞蹈和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等项目均是以形体动作来呈现的,在展示性方面有很多共通之处。例如,舞蹈追求高难度的形体动作与杂技近似,杂技注重韵律以及节奏感又与舞蹈相同,传统体育中带有节奏的功夫、舞龙舞狮等表演也有舞蹈表演的成分。表演中表演者以肢体为载体,以动作、动势为形式语言,为观众展示“可见”的形体艺术,造“形”是其重要特征。
“形”是动作类项目的视觉要素,如抖空竹、少林功夫、蒙古族搏克和朝鲜族的跳板、秋千等,表演者通过手势、身姿、步伐、表情等形体语言向观众传递信息,通过动作传达作品的内在意义。鉴于表演特征不同,表演项目可根据动作特征再进行细分,如魔术可再分为手法魔术、器械魔术、幻境魔术等,每类项目都有各自独特的形体语言,赋予作品特殊的艺术效果。在表演类项目的展示中需要对形体语言进行细致的研究,包括形体类型的分类、表演节奏的提炼等,形成形体展示理论和方法,进而提供对应性的展陈策略。
造“形”同时也是一种展陈方式,如可以使用静态或动态雕塑和装置代替演员进行动作、姿态、形象展示。比如,可以结合多媒体技术使用动作分解式的立体雕塑展示代表性动作,展示方法是在雕塑、蜡像、三维画像、装置等实物载体上,加入声、电、光及自动化、智能化技术,将动作的运行轨迹等展示信息与人体各部位动作对应,对形体动作中诸如“提”“沉”“拧”“摆动”等形态特点进行提炼,同时保证人体各部分(包括面部表情)协调有致。如在山东海阳大秧歌中,挑担货郎肩部随着头部的晃动而上下摆动,双腿跟随头部与肩部迈步,形体动作主要表现为“提”与“沉”的动势,也表现出协调一致的弹性。为满足这一动势,可将原本静态展示的人物雕塑分解为头、肩、胸部、下肢等部分,使身体的各部分根据秧歌中人物的表演动势进行提沉的动律表现,既能增加静态展陈中的趣味性和娱乐性,也能加深观众对形体动作以及人物角色的印象。
利用多媒体投影、运动捕捉、全息投影等技术可以助益动作类项目的展示,其展示方式主要是将展示对象的形体语言以及形貌特征进行虚拟式再现。设计师及技术人员要对传承人的表演动作以及表演形象进行数据采集和记录,利用全息投影技术对记录的表演进行“立体幻影”,并利用二维投影技术进行场景的再现。在整个表演中设定每个角色的小区域,观众可根据选择扮演的角色进入小区域,跟着立体幻影模拟动作、学习歌舞。在整个全息投影的表演空间中,可以将观众表演、传承人的幻影、表演场地的人文环境共同投射到屏幕上,观众在表演的同时可以第三者的角度观看沉浸在场景中的自己。
(三)“貌”的展示
“貌”是指形貌、样貌等。如川剧中的“变脸”,是通过形貌变化来塑造人物的一种表演特技,表达表演者内心的思想、情绪。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要进行各种各样的活动,除了言语活动与精神思维活动之外,形体活动也是必不可少的表现方式,如摆手意味着“再见”和否定,握手表示友好,竖起大拇指表示对某件事或某个人的肯定,跺脚则意味着焦虑和愤怒等。这种带有表意性、符号性的形体动作以及喜、怒、哀、乐的面部表情,展示着某种心理变化。如果说形体展示是“形而下”的表现,那形貌展示就是“形而上”的表达,使信息能够更直接、准确、清晰地传递。
以传统戏剧为例,形貌的要素包括服装与道具、面部符号与头部装饰等。服装道具是表演类项目不可或缺的要素,也是舞台造型的手段,人们借助道具对情节、场景进行写实或写意的表达,衬托人物性格,营造戏剧氛围,使表演者在道具的辅助下突破时空的束缚,令观众产生遐想。传统戏剧《穆桂英挂帅》将夸张、变形的道具与演员的表演动作和环境互相配合,令旗一挥便意味着千军万马向前行进,几个圆场便是数千里行军打仗,观众虽在有限的演出空间中进行观看,却可以生发驰骋在古代战场上的联想,感受“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⑦的情景。作为非遗展陈中的道具实物,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展示主题的作用,令观者与表演者产生思想共鸣。在传统戏剧和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等与表演相关的项目中,表演者常常通过面部符号化的表情来表达内心的感情世界,与观众形成一种沟通和互动。如京剧的脸谱,每个脸谱的图案纹样、色彩、形态都各不相同,可谓“以形取神”,以此来表达不同的人物角色、性格,既有很强的识别功能,也有很高的审美价值。
在展示形貌的技术路线方面,可利用肢体交互技术和虚拟穿戴交互技术。肢体交互技术是指表演者本身与表演装置相结合,运用数字化软件系统形成一定的视觉影像,表演者在表演时会佩戴数字传感器,并将传感器连接到计算机云端系统,通过计算机将预设好的数据与表演者的动作相连接,并操控灯光、音频,与表演者的肢体动作相融合,使表演者与数字化技术形成一种“情景”关系,共同完成表演。2022年北京冬奥会开幕式上,曾借助AI算法以及3DAT三维追踪技术,实现演员与现场铺设大屏之间的实时互动。当600多位小朋友挥舞着和平鸽灯进行童声合唱时,每位孩子脚下的雪花都如影随形地飘动,营造出冰雪奥运的情境。虚拟穿戴交互是继交互墙面技术之后,借助数字屏幕互动技术展示人体“穿戴”虚拟服装效果的技术,如欧洲时装店Top Shop利用微软公司Kinect体感外设技术实现的3D虚拟试衣间,用Kinect摄像头捕捉顾客的移动数据,并结合屏幕显示技术,捕捉和合成三维穿戴图像。当购物者旋转按钮选择好试穿的衣服时,走到虚拟试衣镜前,三维立体穿戴的图像就会放映出来,避免了购买者试穿衣服时所带来的不便。以往服饰在传统博物馆中多以静态橱窗进行二维展示,展件数量有限,占地空间大,缺少互动元素,很难调动观众的观看兴趣。相比之下,虚拟穿戴展示则更为有效,利用虚拟穿戴交互技术可将表演服装的数据资料保存在虚拟显示屏中,观众可通过试穿后将自己的形态特征数据上传网络,通过角色扮演与展项互动,强化观众对剧中角色的理解。
(四)“境”的展示
在表演类项目中,无论是肢体语言的表达,还是空间画面的渲染,都饱含表演者的情感,氤氲出象外之境。音乐、舞蹈、灯光、色彩、道具、服饰等都可对场景起到渲染和升华的作用,引领观众进入想象的空间。在展陈语境中,“境”包含两种不同的语义:一种是演出时舞美意境,另一种是故事情节的意之“境”。它是设计者、表演者、观众想象力共同创造的结果,使观众有身临其境的沉浸感。如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设计者通过多时空穿越的场景将传统文化置于沉浸式情境的氛围中,使观众获得新奇丰富的多维体验。
在展示方式上,可以应用现代数字化技术营造场景意蕴,如使用角色担当的混合现实技术、沉浸式数字技术等。混合现实技术是指表演实景与虚拟场景相结合,适用于多种展项轮换展示,使观众在虚拟场景中获得更为逼真的现场体验。如在戏曲展示中:首先,可进行各种剧种的场景还原,这在传统静态展陈中是较难实现的;其次,可利用头戴式的设备如3D眼镜、VR头显等使观众获得视、听、看、感等多种感受,并作为“局内人”沉浸在剧情之中,通过角色扮演感受故事情节的跌宕起伏和局中人的喜怒哀乐,形成一种互动式的观影效果。如昆曲《牡丹亭》在故事内容中有百花盛开的园景,有炊烟升起、小船摇曳的情景,更有杜丽娘思念柳梦梅的梦境,这些用传统展陈方法是难以实现的,但如果利用数字化展示手段与场景还原相结合,则可以把观众带入混合现实技术的环境中,从而完成不同的剧情展现叙事方式。沉浸式虚拟技术广泛用于当下的展陈实践。其将单一的陈列方式转变为多维展示方式,形成图像更为逼真、形式更加多元、式样更为丰富的空间场景,是一种动态、多循环的数字展示技术的综合运用。沉浸式展示的目的在于营造逼真的虚拟场景,将观众与虚拟场景结合在一起,通过可以感知的场景环境的设置,调动观众的听觉、触觉、视觉与嗅觉等感官,感受数字化技术所营造的逼真并富有想象的环境氛围及艺术效果。如2021年在重庆举办的“画游千里江山——故宫沉浸艺术展”中,设计师将视觉、听觉、触觉等多感官综合体验融合在一起,观众行走在长卷前,摆出特定姿态,如招手、走动等肢体动作,可触发花瓣、秋叶、萤火虫跟随舞动,音乐、音效随之启动,光线、色调、气氛随之变化,让观众在现代数字展示技术的协助下感受古画里的情境,完成超现实的互动体验。这种数字视听技术为戏剧、歌剧等表演类项目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方法和手段,可以让人们跨越时空体验表演展项带来的视觉沉浸、嗅觉沉浸及听觉沉浸。
作者简介:刘托 中国艺术研究院建筑艺术与公共艺术研究所名誉所长、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文化遗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