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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来源:文化和旅游部官方网站 作者:江西省文化厅 创建时间: 2018.09.03 16:07:07

一、基本情况

为了做好执法检查工作,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先后到抚州市、高安市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工作开展前期调研。4月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执法检查方案,成立了由省人大常委会领导任组长,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及省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5月28日,执法检查组召开全体会议,听取省文化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旅发委、省教育厅、省民宗局等部门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6月上旬,执法检查组分为2个小组,分别到上饶、九江和赣州、吉安4个设区市及部分县(市)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察看等方式,重点围绕地方政府在政策配套、队伍建设、经费投入、普查和建档、场所建设及支持传承人开展活动等方面进行检查,共召开有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参加的各类座谈会8次,实地察看铅山连四纸制作技艺、庐山西河戏、金星砚制作技艺、会昌匾额习俗、吉州窑陶瓷烧制技艺、井冈山全堂狮灯等12个非遗代表性项目。同时,委托其他7个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交书面报告。

总的看,自2015年9月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各级政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依法扎实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截至2018年6月,我省现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70项、省级560项、市级832项、县级1657项;国家级非遗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70人、省级478人、市级1097人、县级1166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个、省级2个;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4个、省级20个,省级非遗研究基地9个、传播基地10个、传承基地19个,初步构建起符合江西省情的非遗保护体系,条例实施情况总体良好,成效明显。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各级政府逐步将非遗保护、保存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地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责任、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成立了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文化部门牵头、其他部门支持配合的非遗保护领导小组,不断加强对非遗工作的领导。二是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如2017年省政府转发了省文化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江西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省文化厅制定了《江西省“十三五”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工作方案》,南昌、景德镇、鹰潭、抚州等市相继出台了有关文件。三是广泛开展非遗调查建档。各地运用文字、录音、录像等方式,对非遗项目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形成本地非遗档案和数据库。省非遗中心档案资料中包含文字达108万、图片66350张、视频1170G。2016年启动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为每位传承人分别制作口述片、实践片、教学片及综述片四个音像片,目前省非遗中心已完成32位国家级传承人的“四片”拍摄与制作。

(二)加强宣传展示,促进传承传播

一是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或传统节假日开展大型非遗展示活动。通过现场非遗项目展示、制作展板、印制宣传册等方式,大力宣传非遗,提高人民群众的非遗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二是选送非遗项目参加国内外大型非遗展示活动,促进非遗交流。2017年在法国巴黎举办的“美丽江西,绚烂非遗”摄影展中,我省选送60余幅独具江西特色的非遗摄影作品参展,玉山罗纹砚、南昌瓷板画制作技艺传承人在现场展示技艺。三是广泛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通过非遗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方式,提高学生的文化认同感、自豪感。萍乡市编辑出版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图册》等非遗书籍,兴国县将兴国山歌列入小学音乐课,乐安县将傩舞列入小学课间操,婺源三雕、瑞昌剪纸等列入当地小学乡土教育内容。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多元保障

一是加大经费投入。省财政将用于非遗保护的专项资金由每年100万元提高到600万元,并列入财政预算,各市、县正逐步将非遗保护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省财政实现对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的支持全覆盖,对国家级、省级传承人分别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5000元补助,用于支持其收徒授业、开展传习活动。上饶市对国家、省、市级传承人给予每人每年6000元、3600元、2400元工作津贴。二是加强机构与人员队伍建设。2012年景德镇市在全省率先成立市非遗研究保护中心,为独立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4年省非遗研究保护中心成立,赣州市、婺源县、武宁县、湖口县、青原区也相继成立了独立的非遗研究保护中心,全省其他市、县均以挂靠的形式成立了市、县两级非遗保护中心,初步构建起省市县三级非遗保护机构及专兼职队伍网络。三是非遗基础设施建设有所改观。如九江市设有1000平方米的非遗动态展示馆、1450平方米的静态展览馆和500平方米的非遗广场,吉安市设立非遗传承基地、传习所等60个,赣州市建成1个省级非遗校园研究基地,5个省级非遗研究、传承、传播基地,9个市级非遗研究、传承、传播基地,为保障非遗工作开展提供了阵地。

(四)注重开发利用,致力活态传承

一是积极发展生产性保护。各地大力发掘与人们日常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非遗项目,使其在生产实践中得到活态传承和保护,提升自我造血功能。如宜春市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中药材炮制、白酒酿造、花炮制作等链条较为完善的非遗相关产业群;上饶市培育出婺源歙砚、信州区夏布、广丰木雕等一批年产值上亿的非遗文化产业。二是推动非遗保护与旅游融合,以非遗保护、传承和发扬为重点,打造特色民间文化活动品牌,实现文化+旅游整合发展。如赣州市以龙南、定南、全南、安远县为主打造客家文化旅游区,挖掘客家饮食文化、服饰文化、民俗文化、农耕文化,唱响“客家摇篮”品牌;景德镇市在古窑民俗博览区设立制瓷作坊现场展示技艺,吉安市在吉州窑景区展示吉州窑烧制技艺,新余市在昌坊度假村展示夏布编织技艺,鹰潭市畲族刀山傩舞与龙虎山景区签订了长期展演协议。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执法检查组认为,我省贯彻实施条例总体情况是好的,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非遗保护传承工作面临不少新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重视和宣传力度不够

条例第四条规定,非遗保护、保存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二条等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报非遗项目并给予支持作了明确规定。检查发现,一些地方对非遗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非遗保护尚未成为各级政府的自觉行动。相关部门重经济发展、轻文化发掘,没有充分认识到非遗在现代文明冲击下加速消亡的现实,非遗保护工作由文化部门单打独斗的状况未从根本上改变,部门间的合力远未形成。有关单位重申报、轻保护和传承,以为只要申请列入名录,项目就得到了保护,申报只是为了获得上级资金支持和荣誉,没有把传承和发展作为工作重心。社会上对非遗的关注度也不够高,不少群众对非遗了解不多、理解不深、保护意识不强,对非遗的重视程度和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要加强非遗保护队伍建设和专业人才的培养与使用。检查发现,当前全省非遗保护专业管理人员不足、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后继乏人现象比较突出,非遗保护和传承形势比较严峻。一是保护力量较为薄弱。全省除景德镇市、赣州市以及婺源县、武宁县、湖口县、青原区设立了专门的非遗保护机构外,其他市、县均采取在文化馆、群艺馆增挂非遗保护中心牌子的方式,作为非遗保护的工作机构;省文化厅至今未成立非遗处,是全国没有成立非遗处的6个省份之一,对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拨款和项目支持带来不利影响。全省非遗保护工作者356人,绝大多数为兼职工作人员,且人员流动大、专业化程度较低,难以潜心从事非遗保护工作。二是非遗传承后继乏人。随着城镇化、现代化的快速推进,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失去其生存传承的原生土壤和社会环境,一些掌握绝活的艺人年龄老化,年轻人受市场经济和当前就业观念的影响,不愿学习和继承传统文化艺术,传承队伍青黄不接,面临技艺失传的危机。如我省70名国家级传承人,目前还在世的65人,其中70岁以上的占55%,60岁以上的占73%。

(三)经费保障缺口较大

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检查发现,目前省、市两级虽然都能够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量的非遗专项工作经费,但也存在数量偏少问题。如省本级每年安排600万元专项经费,与同为中部省份的湖北3000万元、湖南1650万元、河南1600万元相比,与西部省份的云南1600万元、四川2070万元相比,明显偏少;11个设区市中,萍乡、新余、鹰潭、宜春、抚州等市市本级每年安排的专项经费不到10万元,最低只有3万元。与我省丰富的非遗资源相比,上述经费投入显得“杯水车薪”。从县一级看,100个县(市、区)只有58个按照条例要求将非遗工作经费列入了预算,景德镇市和鹰潭市所属的县(市、区)无一列入。由于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导致人才培训、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受到严重制约,非遗资源的抢救、保护、利用等工作难以有效开展,甚至一些已经记录和整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和实物,也面临损毁和再次流失的危险。

(四)开发利用及创新发展能力不足

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鼓励采取与经贸、旅游相结合等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第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条就鼓励、支持非遗表演,设置传习场所,以及进行非遗创新等作了进一步规定。检查发现,全省非遗项目的分布及发展水平呈现明显不均衡性。有的县如婺源一个县就有5项国家级非遗项目,而不少县市区一项都没有。少数非遗项目通过产业发展增强了自我造血功能,走上了良性发展道路,而大部分非遗项目由于挖掘、整理和研究不够,整体创新发展能力显得不足。如在文化服务方面,很多表演性的非遗项目还停留在原生态的展示阶段,缺乏适应现代审美需求的改良、改编,传承发展的后劲不足;在文化产品方面,因创意不足,与现代生产生活结合不紧,产品不能满足市场的差异化需求,文化产品规模小、效益低,生产性保护的目的难以实现。如上饶、九江两市的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达139项,但在实际生产运营中具有一定规模和成效的不过20余项。

四、意见和建议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应强化文化自觉,全面有效贯彻实施非遗法律法规,切实推动解决非遗保护和传承中的突出问题,促进非遗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非遗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非遗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不断增强非遗保护意识,牢固树立保护文化遗产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一要强化政府主导,依法将非遗工作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坚持和完善非遗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文化部门与发改、财政、住建、教育、旅游、民宗等部门的合作联动,形成长效保护工作机制。二要加大对非遗项目的普查与发掘保护力度,高度重视非遗项目组织申报工作,重点完善省市县三级非遗名录体系。三要将非遗展示场馆纳入免费开放范围,不断提高政府为全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四要完善非遗保护和传承机制,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的支持与工作考核,激发其开展传承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强化人才支撑

机构与人员是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基本条件。一要紧密结合我省文化体制改革的实际,按照需要与可能相统一的原则,认真研究并合理解决有关非遗保护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问题,切实满足工作需要。二要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研究制定传承人培养制度、带徒传艺制度、传承奖励制度等,建立非遗传承人人才库,进行实时跟踪、动态管理。三要加强与省内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相关企业的密切协作,建立一批非遗研究、培训基地,强化对非遗保护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升非遗保护工作水平;在职业院校设立非遗相关专业,将部分非遗人才培养纳入省定向委培统招计划,为非遗保护提供专业人才,增强非遗项目发展后劲。

(三)进一步加大投入,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效应

非遗保护是一项需要财政重点扶持的公益性社会文化事业。一要按照分级保护的原则,依法将非遗保护专项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保障非遗资源普查、资料征集、实物收购、基础设施建设、濒危项目抢救保护等工作正常开展。二要合理统筹住建、旅游等相关部门非遗经费,努力提高非遗工作财政资金利用效率,同时积极探索文化企业、旅游企业反哺非遗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三要努力拓宽非遗资金来源渠道,通过建立非遗保护专项基金,研究制定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的政策措施,鼓励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入非遗事业。

(四)进一步创新方法,努力推进非遗开发利用和传承

正确处理非遗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创新发展,在发展中加强保护的非遗“活态”保护办法。一要加强非遗基础理论研究,推动非遗保护工作在科学理论指导下创新发展。二要根据不同项目的传承状态和生存状态,分类指导,区别对待,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对濒危且存在传承人断档危机的项目,加强传承、记录和整理,进行抢救性保护;对有一定市场,但技术难度大、传承人少、效益微薄的项目,采用提供政策和资金扶助或提供传习场所等形式,调动传承的积极性,不断拓展传承发展空间;对具有民族民间特色且市场需求量大的项目,实行生产性保护,推动形成产业,创立非遗产业品牌。三要把开展生产性保护与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培育文化创意和文化旅游产业、带动群众脱贫致富结合起来,推动非遗保护与旅游业发展、传统工艺振兴、乡村振兴有机融合,促进非遗融入时代、融入生活。四要做好与文化产业政策的对接,在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开辟非遗产业区域,由政府出资建设厂房和基础配套设施,采取先租后买模式,帮助解决非遗项目单位的资金困难。同时,在土地、税收、融资担保等方面给予优惠,努力改变我省非遗项目产业小、散、弱的局面。五要加强非遗知识产权保护,鼓励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及时注册非遗商标,申请非遗技艺专利等。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全民保护意识

一要充分利用文化遗产日等重大节庆日活动和举办非遗展示、论坛、讲座、培训、交流等系列活动,加大对非遗保护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公众对非遗的认知度和自觉参与保护意识。二要努力拓展非遗传播途径,创新宣传手段和方法,积极开拓“互联网+”新渠道,让更多非遗面向公众。三要编写江西非遗地方特色教材,把优秀的传统文化传承给青少年一代,引导更多人走上传习之路,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非遗保护的良好氛围。

编辑:杜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