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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星期五   农历二月二十   
专访青海非遗保护中心副主任才让措
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作者: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创建时间: 2017.09.29 09:02:14

  编者按: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多年来,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出众多行之有效的保护方法和工作模式。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三人同行,必有我师。此系列访谈,旨在通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负责人的专访,系统梳理各地保护成果、集中介绍保护工作经验,在增进地区间了解与交流的同时,为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参考与借鉴。

才让措,女,藏族,现任青海省艺术研究所副所长、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研究馆员。负责《青海群众文化论文集》《青海花儿论集》《花儿春秋》等书刊、杂志的策划和编辑工作,先后在国家级核心期刊、省内刊物发表论文、调研报告等30余篇。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国家非遗中心”):非常感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2016年,各地根据自身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特点,从不同角度开展了很多工作。可否请您简单介绍一下,2016年青海省非遗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都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怎样的成果?

才让措:2016年,省中心主要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开展我省2015年度6位国家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作,共形成视频成片约33小时,素材约500小时,照片7000余张,双语字幕38.5万字。


图1 七里寺花儿会国家级传承人赵存禄抢救性记录现场

二、开展我省第三批“寻根行动——全省非遗资源再调查”工作。此次调查涉及省内16个县(区),调查出的非遗资源数量达1306项。目前,相关调查成果已印刷成册,形成内部资料。

图2 省中心工作人员下乡开展普查指导

三、组织举办“青海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非遗保护与艺术科研专题大讲堂”,邀请专家以艺术科研理论概论、艺术科研课题申报、非遗保护与艺术科研等为题,进行专题授课,增强了学员对非遗保护与艺术科研二者关系、相关成果转化及应用等方面的认知。

国家非遗中心:省中心作为这些工作的主要承担者或参与者,其基本建制是怎样的?

才让措:2007年,省中心在青海省艺术研究所挂牌成立。艺术研究所(中心)内设办公室、研究室和《青海文化》编辑部3个部门,共有编制18人,现在编16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两人,副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3人。

国家非遗中心:您能否为我们介绍一下,青海省非遗资源具有怎样的特点?

才让措:青海非遗资源种类繁多,极具地方特色,且因民族、地区、语言、生产方式等方面的差异,保存了丰富的文化多样性。这里的非遗资源不仅承载着本民族、本地区的厚重历史,还蕴含着丰富的学术研究价值,并呈现出以下突出特点:

一、独特性。青海是多民族聚居的省份,世居少数民族主要有藏族、回族、土族、撒拉族和蒙古族,其中土族和撒拉族为青海所独有。多种文化在这里碰撞、交融,孕育了青海非遗的独特性特征,藏族的六月会,土族的纳顿节、於菟,撒拉族口弦等都是青海独有的文化形态。

图3 撒拉族婚礼

二、多元性。从地理位置上看,青海地处汉、藏、西域文化的交界地带,早在元明时期就已形成了多元民族格局并延续至今。这里的地域文化中既包含了藏传佛教、汉传佛教、道教、儒家文化、伊斯兰教、苯教、萨满教等宗教和文化因素,也融合了古代西羌、鲜卑、吐蕃等民族文化传统;既有浓厚的青海高原游牧文化色彩,也有中原农耕文化、西亚商业文化成分,在文化形态上呈现出了多元性的特征。

图4 塔尔寺酥油花

三、交融性。这一特点在黄南州同仁县吾屯村等地的藏族文化中体现得最为突出。这里部分藏族、土族的祖先是明初从江南、河州(甘肃)一带迁来屯田的汉族人,汉文化与藏文化自然地融合在一起。黄南藏族六月会上演出的“莫合则”(军舞)、“嘞什则”(龙舞)、“拉什则”(神舞)中依稀还能看到古代军屯文化的影子。在国内外享有盛名的热贡艺术,也正是藏族、汉族、土族等多元民族文化融合后的艺术结晶。

图5 热贡六月会

四、跨民族性和跨地域性。青海民族民间文化的跨民族性和跨地域性自古已有,这些文化通过民族融合、人口迁徙、商贸往来等方式,在不同族群和地区间传播。藏族英雄史诗《格萨尔》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部史诗不仅广泛流传于我省玉树、果洛、海南、海北、黄南、海西等藏族地区和西藏、甘肃、四川、云南等省区的藏族聚集地,还传入蒙古族、土族、撒拉族、白族等多个民族中。又如,回族、撒拉族中普遍流行的宴席曲,其中有许多内容和汉族、土族的民间演唱内容相同。蒙古族说唱艺术“图吉娜木特尔”中,艺人的说唱内容既有蒙古族民间故事,也有汉族民间故事。在跨民族、跨地域的民族民间文化中,最有代表性的是“花儿”,凡河湟地区的汉族、土族、回族、撒拉族、藏族、东乡族等民族都可以用汉语来演唱“花儿”,且流传范围很广,各地、各民族中又形成了具有地域和民族特点的“花儿令”,这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的民歌中都是少见的。

图6 丹麻土族花儿

国家非遗中心:针对这些独特、丰富的非遗资源,青海省多年来都开展了哪些主要工作来促进其传承保护,取得了哪些成果?

才让措:我认为可以大致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非遗保护工作机制基本建立。2006年,青海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青海省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全省非遗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总体目标,明确了非遗保护的主要任务。以该文件为指导,“青海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评审委员会”“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等制度或机构陆续建立。我省还制定颁布了与非遗项目、传承人评审认定等有关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2007年,省中心在省艺术研究所挂牌成立,部分市(州)县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非遗保护工作体系逐步成熟。

二、名录体系不断完善。我省共有73个国家级非遗项目,136个省级非遗项目。热贡艺术、格萨尔、藏戏、花儿、皮影戏(河湟皮影戏)5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全省共有国家级传承人57名(其中4名已故),省级传承人240名。此外,还有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5个,15家单位和企业被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命名为青海省非遗传承基地。

图7 青海马背藏戏

三、非遗普查成果显著。2008年,在青海省文化厅的安排部署下,以省中心为主体,全省首次非遗资源普查工作正式启动。此次普查共安排3个调查组,历时7个月,行程3.5万公里,普查范围涵盖省内43个县。共普查出10大类共1235项非遗资源,登记传承人619人,填写完成调查表3730份,拍摄录像约7000分钟,同步录音约6571分钟,拍摄图片8200余张,上述资料经数字化处理后,形成870GB的数字资源。调查表经专人整理、录入后,被编辑成10册《全省“非遗”普查项目调查表汇编》。这些调查、整理为后续开展申报、认定等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图8 “寻根行动——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再调查”成果资料

2012年,由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安排部署的“寻根行动——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再调查”工作正式启动。此次调查是对2008年普查的巩固和深化,以各县文化馆为调查主体,以“不漏线索、不漏项目、不漏村镇、不漏艺人”这“四个不漏”为原则进行。到2016年底,调查工作已全部完成。

四、整体性保护统筹推进。文化部在我省先后批准设立了三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即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格萨尔文化(果洛)生态保护实验区、藏族文化(玉树)生态保护实验区。通过保护区建设,热贡、果洛和玉树的非遗保护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非遗项目的知名度和传承活力得到明显提高,带动了当地文化、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图9 青海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培训班

五、非遗资源有效利用,生产性保护成效初显。各地强化保护与利用并重的理念,在保持传统手工技艺和工艺流程的基础上,发挥非遗资源的独特优势,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推动传统技艺、传统美术类非遗项目的生产性保护,既实现了非遗的活态传承,又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促进了群众增收致富。

目前,热贡艺术、加牙藏族织毯技艺、藏族黑陶烧制技艺、湟中银铜器制作及鎏金工艺、土族盘绣等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已初步形成了“公司+艺人+农户+基地”的发展模式,涌现出一批以黄南州热贡画院为代表的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据统计,2015年全州热贡艺术从业人员有3万人,销售收入达5.37亿元。由传承人和民间艺人投资建设的15个综合传习展示中心集传承教学、设计研发、展示销售、宣传推广等多功能于一体,在传承弘扬热贡文化、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等方面辐射作用明显。

图10 土族盘绣

六、传承渠道不断拓宽,传承群体日趋壮大。一方面,传承人认定工作稳步推进,初步建立了一支数量较为充足、结构较为合理、老中青结合的传承人队伍。另一方面,各项目保护单位从修建传习场地、提供传习补助、搭建展示平台等方面,对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给予了必要支持。如同仁县支持国家级传承人娘本、夏吾角等修建了综合传习中心;西宁市群艺馆成立“青海地方曲艺研究社”,购买乐器、安排场地,供曲艺社社员和传承人无偿使用。

此外,非遗进校园活动蓬勃开展。全省有45个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通过进教材、进课堂、进课程等方式,在高校和中小学进行传承与传播。总体而言,经过多年的扶持和引导,个体传承、家族传承、团体传承、学校传承等多种传承方式并存的发展格局已基本形成。

图11 在互助县丹麻镇中心学校开展非遗宣传活动

七、传播载体丰富多样,社会影响不断提升。首届青海丝路花儿艺术节、热贡唐卡博览会、果洛格萨尔文化旅游节、玉树传统赛马节等展览、节会活动,全方位展示了当地优秀传统文化。此外,非遗与旅游的结合,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非遗的社会影响力,提升了广大民众的文化自觉意识,同时也为当地传承人群提供了在家门口就业的机会,为他们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收入。

图12 2016年首届青海丝路花儿艺术节——花儿论坛

八、非遗档案及数字化工作稳步推进。2010年10月,省中心非遗信息化工程及数据库建设所需的设备到位,相关工作正式启动。省中心将2008年全省非遗普查工作中收集到的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多媒体资料全部存入数据库,并进行集中管理。中心还聘请青海省档案馆的同志,将我省国家级、省级前三批非遗项目、传承人档案进行了整理、建档和数字化。目前,共录入不同类别的资源数据共1.07TB。

九、非遗理论研究和出版工作成果丰富。由我中心参与完成并出版发行的图书包括:《全省“非遗”普查项目调查表汇编》(10册)、《寻根行动——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再调查》(43册)、《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典》、《青海省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丛书》、《守望精神家园——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讲述》、《河湟皮影戏剧目》、《青海花儿大典》等。

图13 《青海省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丛书》

国家非遗中心:通过多年的工作,省中心是否摸索出一些比较有特色的保护举措或创新方法,值得兄弟省份借鉴?

才让措:除了上述省中心高度重视并深度参与的普查、宣传、档案、出版等工作外,我认为我们还在两个方面有一些自己的经验:

一是因地制宜开展非遗保护工作。省中心在人员和工作经费有限的客观情况下,将非遗保护与其他业务工作进行有机结合,实现资源利用和成果产出的最大化。由于省中心与省艺术研究所属“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我们在进行课题申报等艺术科研工作时,有意识地向非遗保护方面倾斜。一方面使非遗保护为艺术科研提供研究方向和内容,另一方面也使非遗保护能够得到艺术科研的有力支持,从而使我省的非遗保护工作从发掘整理型保护向研究型保护转变。

此外,省中心将日常工作与“青海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相结合,中心业务人员在受援单位积极开展非遗保护相关内容的讲解和指导,如申报文本的撰写,图片、音视频资料的采集、整理,以及当地非遗资料的整理建档等。另外,受国家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的启发,在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的安排部署下,中心承担了青海“文化记忆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将记录范围扩展至省级传承人。

二是积极开展全省范围的系列培训工作。非遗保护的重点和落脚点在基层,在明确这一认识的前提下,我们先后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民族大学等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就不同主题,对全省非遗工作者,以及相关传承人进行针对性培训,其中有些培训已经成为我中心的品牌项目,已连续举办多次。系列培训班的举办,一方面使非遗保护工作者更新了工作理念和方法,另一方面也使传承人明确了自身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从而使非遗保护工作更加顺利、有效开展。

图14 全国《格萨尔》管理人员暨青海“三区”人才非遗工作人员培训班

国家非遗中心:谢谢您的经验介绍,您提到的这些理念和方法想必能为其他省份提供一些参考。省中心对2017年的保护工作有哪些计划和想法?可否跟大家分享一下?

才让措:一是完成我省2015年度6位国家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的验收,组织实施2016年度8位国家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作。二是完成《青海省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丛书》部分章节的撰写任务。三是实施好青海“文化记忆工程”,对7个省级项目进行完整系统的记录保存,并做好指导和验收工作。四是完成省级项目名录图典的编撰工作。五是保质保量完成我省国家级、省级传承人传承经费的拨付及考核工作。六是积极参与有影响、有价值的展示平台,充分宣传和展示我省非遗保护的新成果。

国家非遗中心:在采访的最后,想请您讲一讲,您从事非遗工作以来最大的心得、体会是什么?

才让措:非遗是一个地区的重要文化资源,是文化、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必须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明确概念,理清思路,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针对目前一些地区存在的“重开发、轻保护”的现象,一方面要防止过度开发,甚至破坏性开发,另一方面,也要在深刻把握非遗本质特征的基础上,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青海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多民族聚集地区,是非遗资源的富集区。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世居高原的各族人民创造了绚丽多姿的民族文化、神秘厚重的宗教文化,留下了极为丰厚的非遗资源。做好青海非遗保护工作要结合多民族、多宗教、多文化交融并存的省情特点,切实推动保护工作向前推进。

  (文字:由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供素材,经编辑整理。图片:由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供

编辑:周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