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史关注当代社会普通人的日常生活,重视当代文化现象的考察。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是当代中国文化史上的重要事件, 它是全球化时代中国人的文化自觉,它代表了中国文化史的新阶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工作的评价与认识,应从百年中国文化的历史进程与哲学文化的高度进行审视,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是对民族文化传统的修复与传承,是对民众文化地位的再确认,是对地方文化传统有效重建的契机与实践。
新文化史是一种研究方法与研究视角,将当代文化活动纳入历史的考察范围,关注现代政治体制之下的文化建设与文化互动,尤其重视普通人的文化地位与日常生活,将国家与地方社会的历史看作相互联系的整体。也就是说,新文化史是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重视传统文化史与当代文化史的联系; 二是将文化史关注的空间范围扩大到民众日常生活。
21世纪初启动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程,是近百年历史过程中的一次重要的文化事件或文化运动,它是中国新文化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对近十年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的评价与认识,应该破除具体工作细节得失评价的局限,登高望远,从哲学文化的高度、从长远的历史进程的角度(历史与现实结合)、从民族文化本位的立场出发,对它进行积极而客观的历史评价。
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是近百年来中国文化史的新阶段
近百年的中国文化史,是古今中西文化交流碰撞的历史,如何认知传统文化是百年中国人纠结于心的重要问题。围绕着这一问题经历了几个历史阶段:
(1)20世纪初的新文化运动。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西方列强坚船利炮的攻击之下,晚清帝国丧权辱国,引起广大民众的强烈不满,革命因之发生,清王朝崩解,中华民国成立。民国成立之初,一些知识分子在接受西方文化理念的同时,对中国传统文化丧失信心,他们以科学与民主为口号发起了新文化运动。所谓新文化运动是要与传统文化区别开来,要与传统决裂。传统文化在五四新青年那里是落后、 腐朽与反动的代名词。因此,他们不惜以自断脐带的方式,与文化母体决裂,对民族文化母体的挞伐前所未有。在充满叛逆情绪的历史时期,传统文化的负面评价成为社会时尚。不仅民国的主流文化人如此,作为当时的国家领导者同样是以“革命”的姿态去否定传统文化,如对传统节日文化的批判与禁止。当然这一时期,也有部分文化人并不是全部否定传统文化,他们要否定的是统治阶级的精英文化,他们以走向民间为口号,开展了歌谣学、民俗学运动,重视民间文化。总体上看,这一时期对传统文化持强烈否定态度。
(2)20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的文化论争。民国成立之后,国家仍然处在分裂与衰弱状态。国家如何振兴?文化向何处去?这些问题成为国人关注的焦点,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文化论争。文化论争主要集中在继承传统文化还是抛弃传统文化上,出现了“全盘西化论” 与“中国文化本位论”的根本对立。“全盘西化”论者继承了五四以来强烈否定中国文化传统的思想情绪。全盘西化论的代表人物是胡适、陈序经,1930年,胡适在《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一文中说:“我们必须承认我们百事不如人,不但物质机械上不如人,不但政治制度不如人,并且道德不如人,知识不如人,文学不如人,音乐不如人,艺术不如人,身体不如人”,“不要怕丧失我们自己的民族文化”,“请大家认清我们当前的紧急问题。我们的问题是救国,救这衰病的民族,救这半死的文化。” 因此要“死心塌地的去学人家”。 1934年,陈序经在《中国文化的出路》一书中说:“我们唯一的办法,是全盘西化”,强调要彻底打破中国传统思想的垄断,“此为救活中国目前危亡的根本”。他们认为只有实行全盘西化的改弦更张,才能挽救中国危亡。与全盘西化派针锋相对的是强调中国文化本位的文化人,1935年,王新命、萨孟武、何炳松、黄文山等10位教授在《文化建设》月刊上发表了《中国本位的文化建设宣言》,强调 “中国本位的文化建设”,“要使中国在文化领域中抬头, 要使中国的政治、 社会组织和思想具有中国的特征,必须从事于中国本位的文化建设”。本位文化建设的目标是“检阅过去的中国,把握现在的中国,建设将来的中国”。对于传统文化进行细致研究,存其所当存,去其所当去。不守旧,不盲从,根据中国本位,采取批评态度,应用科学方法,检讨过去,把握现在,创造未来。“用文化的手段产生有光有热的中国,使中国在文化领域中能恢复过去的光荣,重新占着重要的位置,成为促进世界大同的一支最劲最强的生力军”。中国本位的文化建设主张,出于对中国文化传统的忧思与期待,比较全盘西化者来说,他们具有更强的文化传承的使命。同时在全盘西化与中国本位文化建设两大思想潮流之间,有调和折中的新儒家,他们倡导接续儒学道统,会通西学。 以梁漱溟、熊十力、冯友兰、贺麟等为代表,他们主张融合西方文化的积极因素与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以实现儒学的复兴。1940年,中共领导人毛泽东在延安发表了《新民主主义论》,提出了建立中华民族新文化的理论主张。他认为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应当尽量吸收进步的外国文化,以为发展中国新文化的借镜”;“对于中国古代文化,同样,既不是一概排斥,也不是盲目搬用,而是批判地接受它,以利于推进中国的新文化”。“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是当时共产党人提出的“中华民族新文化”。中国共产党的文化观,对当代中国发生了重要影响。
(3)20世纪六七十年代文化大革命的“破四旧”。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贯彻的是毛泽东“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思想,以是否有益于社会主义建设为吸收中国古代文化与西方文化养分的原则。但这种实用性的原则,随着极左思想的蔓延,逐渐蜕变成狭隘的孤芳自赏。“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变化为无产阶级的革命文化,古代文化是落后的封建文化,西方文化成为腐朽的资本主义文化。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破四旧”“立四新”,大革传统文化之命,传统文化遭受前所未有的灭顶之灾。
(4)20世纪80年代文化热中对传统文化认识逐渐回归理性。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在改革开放之初,人们在对文革的反思与批判中,掀起了新的文化热潮。虽然一度人们急切地要摆脱传统的“黄色农耕文明”,去“拥抱蓝色文明”,好像我们经济的落后是文化的落后, 一如全盘西化论者所认为那样。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成长,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 国人逐渐认识到中国传统文化不是包袱而是资源,具有提升民族自信心的重要价值。
(5)20世纪末21世纪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程的展开, 是对传统文化历史地位与现实意义的充分肯定。20世纪90年代,中国开展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但影响范围有限。 2004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同年12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列入了国家行政工作范围,这是巨大的历史进步。以传统文化为核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从此步入快车道。在保护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公约精神下,中国传统文化取得了合法地位。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其总则的第一条开宗明义:“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制定本法”。第二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界定,“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传统文化第一次在国家取得了法律地位, 是近代以来的巨大历史进步, 它标志着中国文化史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每一次关于文化的讨论,都关涉传统文化的评估,而且都与社会政治文化环境密切关联, 都是政府与社会大众的共同参与。学者是主要的推动者与代言人。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体系的建立, 不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中国实践, 更重要的是在全球化的新环境下,对民族文化价值、意义的再认识。
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是民族文化自觉与民众文化地位确认的文化启蒙
启蒙是通过理性认识,祛除思想蒙蔽的过程。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让中国社会获得一次重要的文化启蒙,这种启蒙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过程中,通过对传统文化内涵的阐释与评价,使人们去除此前对传统文化的负面认识,理性而自觉地接受传统文化,对传统文化的这种重新认知过程, 我们称之为中国文化的再启蒙过程。在近代文化的启蒙中,以西方文化标准衡量传统文化,多从政治革命的角度对传统文化以负面评价。
在消费主义盛行、技术高度发达的当代社会里,人们物质追求与满足物欲的手段得到前所未有的扩张。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这3对基本关系中,充满了矛盾与分裂。 自然环境恶化、社会道德失范、个人精神困顿、利益多元、社会分裂等现象,使得重新反思传统文化在天人和谐、 家庭社会和谐上的精神价值与重新激活社会整合方面的功能, 成为当代中国社会的当务之急。21世纪以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是传统文化得以在当代中国顺利复兴的重要契机与途径。
当代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为着力点的文化复兴,是在全球化过程中的、多元文化比较下的文化启蒙,让我们从欧美主导的价值观蒙蔽中清醒过来,是对传统文化与文化传统的再认识再评价。 非遗为代表的新文化启蒙经历了若干阶段:政府的推动与主导,学者的积极参与,媒体的广泛传播,实现了非遗知识较广泛的普及;在这一过程中,对政府官员、一般文化工作者、社会大众及遗产持有人而言,也是一种传统文化重新认识的过程。 在全方位各层级的持续密集的社会动员之后,社会公众对传统文化有新的认知,达成社会共识,对有着积极意义的民族精神文化、社会文化、物质文化遗产予以特别重视, 增强了民族文化的自信心与自豪感。在民族国家建设中,建设国家主体文化需要发挥民族传统在凝聚人心,增强民族文化认同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与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人们对传统节日的重视与传统节日地位的再确定, 就是其中成功例子。
二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运动中,对个体、特定群体及社区所拥有的文化予以确认与应有地位,这对于一向看重精英文化而忽视民众文化权益的中国政治文化传统来说,也是一次重要的思想启蒙。
在国家文化建设过程中,民众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保护工作, 提升了自己在国家文化体系中的位置。政府在政策导向、经济资助、制度保障与社会动员方面给民众文化以前所未有的支持力度,民众传统文化获得了较高的社会声誉。 以前是民间社会自己享用的文化,现在堂而皇之地作为文化珍宝奉献给世人, 在官方、媒体、学者的一致称颂中民众获得了久违的文化自信。 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本宗旨,还不仅在于对文化成品的肯定,更重要的是肯定特定个人、群体或社区文化的历史传统、文化创造力与生命意识,是对文化创造者、传承人与享用者的尊重与肯定。 这种对民众个体或群体的文化权力与文化福利的承认与积极评价, 是建立和谐的、有活力的、具有美好前程的公民社会的基础。 从这一角度看,非遗运动无疑是重要的文化启蒙运动。
我们通过以下三个案例予以说明。
(1)是庙会价值的重新认定。传统庙会的遗产价值的确认就是显明的例证。庙会是地方社会整合的重要时间点,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内,社会管理者将庙会视为封建迷信,予以禁止。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中国社会环境的改善,庙会才在各地逐渐恢复。但庙会处于自发的、民间组织状态,直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工程启动之后,人们强调庙会文化传统在传承社区历史、保持地方信仰、凝聚地方社会的文化遗产价值。随着部分重要庙会被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人们已经消除了此前对庙会性质的疑虑,庙会作为地方文化遗产成为社区的传统型的公共文化活动,民众的文化权益得到肯定与认可,甚至是保护的对象。这是21世纪中国社会文化建设的标志性事件。
(2)家族文化的复兴。家族祭祀活动的复兴,也是民众文化权益得到尊重的表现。在1949年之后,家族文化被视为封建文化, 家族祖先祭祀活动被当作封建迷信遭到破除与明令禁止, 家族祠堂被改成学校或直接拆除,家谱被当作封建记录被毁弃。在20世纪后期,随着社会政治的清明,家族文化日益获得正面评价,各地重新编修族谱, 重建祠堂, 各种宗亲会活动频繁。2011年在第三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扩展项目中,列入了“祭祖习俗”(序号997,项目编号X-90),将山西沁水柳氏清明祭祖、浙江文成的太公祭(刘伯温后人在每年太公诞辰即六月十五日举行祭祀仪式)、福建宁化石壁客家祭祖习俗、广东揭东灯杆彩凤习俗、广东深圳福田区下沙祭祖等列入其中。2014年公布的第四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 在祭祖习俗项目下,又列入了安徽祁门徽州祠祭、浙江兰溪诸葛后裔祭祖、四川美姑凉山彝族尼木措毕祭祀、陕西韩城徐村司马迁祭祀等。 祭祖仪式习俗列入国家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这无疑是对民间祭祖活动的公开正名。家族祭祀文化是民族历史文化遗产,值得弘扬与传承。 我们在南方地区调研时,对此有较深入的了解,家族祭祀活动已经成为地方性节会,是新的公共文化一部分。如浙江温州乐清南氏祭祖活动,在历史上就是一个地方盛大庙会(白石镇,每年三月初十)。同时,南氏家族祭祀已经与村民活动融合, 家族与村落重新聚合,村委会参与其中,社会治理达到很好的效果。
(3)传统节日的回归。传统节日的回归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运动直接促成的结果,它是传统文化在当代社会复兴的重要标志。 直到21世纪初,随着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展开, 中国政府与社会开始对传统节日的价值与意义进行重新评价,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主要传统节日纳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统节日作为“我们的节日”,得到中央与国家相关机构的提倡与宣传。2008年,春节、清明、端午、中秋被政府规定为公众假日。传统节日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与重要标志,它获得了一百年来的最崇高的地位,成为人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是地方文化传统重建的重要契机与实践
在各地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潮中,无论他们有哪种主观考虑,无论他们自觉或不自觉,客观地看,这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不仅是为国家民族乃至世界人民保存与传承文化财富,而且是对已经破碎的地方文化传统的重建。
地方文化传统是特定地区特定群体共享的精神生存与物质生活的传统。长久的特定的地域生活,人与地方易于形成有机的互动关系, 并逐渐养成特有的地方趣味与地方感觉,这种趣味与感觉构成了地方文化传统深层内涵; 同时地方文化传统更明显地体现在地方生活方式、地方历史记忆、地方风物传说中。地方文化传统是维系地方文化生态的重要力量, 是地方社会良性运行的精神保障。
中国地域广袤,族群众多,地方文化丰富多彩。同时由于中国自秦汉郡县制确立之后,行政区划相对固定,更重要的是中国农业社会的长期稳定,人们安土重迁,促成了地方文化传统的形成与长久保持。但这种地方文化传统在近一百年来持续的社会政治变革中遭到重大损毁, 我们今天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许多文化现象,曾经被贴上旧文化的标签,予以全面扫荡。 文化同质化造成了地方文化传统的大面积消失,地方文化传统的缺失,不仅是给依赖这些文化传统生活的地方居民心理造成严重伤害,从长远的角度看,也是对中华文化根脉的阻断。
自2004年中国加入联合国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之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为中国政府工作任务之一,地方文化传统的重建获得了空前的便利条件。我们看到了明智的地方官员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解与支持,同时更感受到地方知识分子对于复兴地方文化传统的热望。地方文化人积极参与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资料整理与申报文案的写作工作,因为他们对地方乡土文化的熟稔及发自内心的热爱,所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工作中,特别关注文化的主权,地方文化传统重建的诉求特别强烈。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 给地方文化传统的复兴提供了重要机遇。虽然这不一定是中国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原初宗旨与直接目标,但事实上人们充分利用这一难得的历史机缘,在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义下,直接将地方文化遗存作为地方标志已凸显出来。
(1)在地方文化传统重建过程中重视整体文化与地方文化相互依存的关系。在长达数千年的一以贯之的伦理文化氛围中,中国人创造了丰富而有效的、为各社会层面所共享的历史文化传统,这种超越地域的文处,还有赖于地方文化小传统的接受与转化。地方文化因为风土的不同,也会产生服务于特定地域人群的地方文化,形成地方性文化标志。这些地方文化既是对文化大传统的丰富与补充,同时也使地方社会生活新鲜而生动。中国的地方文化传统既是地方自足的文化整体, 也是整体性中国文化的一个子系统,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2)地方性文化传统的重建要符合地方文化生态法则与地方文化历史的逻辑。每一文化区域都有自己的文化品性与文化景观,我们应该善于开掘利用地方文化资源。在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掘中,地方人士对地方文化遗产进行了合理的总结与提升。人们从丰富的地方文化中提炼了地方标志文化,地方的标志文化不是轻易提炼获得的,它要求对地方文化空间与群体生活进行考察、分析与总结,然后找出能反映该地文化特性的标志文化。对于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机,为获取地方名利,伪造传统的行为,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批判态度。
(3)地方文化传统的重建应遵循文化宽容原则,避免过分文化自恋与文化自足。重建地方文化传统,是为地方民众提供精神家园,为统一和谐的整体文化提供坚实的文化基础。因此,应该秉持文化开放与宽容的原则,在充分肯定褒扬乡土文化的前提下,对家乡文化感性认同,同时也要理性看待乡土文化,避免过分的文化自恋与文化自足。既要重视地方文化建设,也要提倡文化的流动与文化共享的精神。地方文化传统的重建,在较大程度上是文化空间的恢复与发展。但这文化空间是与更大的文化环境、 与整个时代生活背景息息相关。地方文化传统不是封闭自足的传统,不是自我陶醉的传统,它是一个与文化大传统不断交流,与周边地方传统不断接触、比较,以显示自己存在的传统。
结束语
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当代新文化史研究视野,对其社会历史意义与文化重构意义进行学术研究与价值评估,需要当代学者的积极参与。作为知识分子应具有超越阶级、阶层利益局限的文化情怀,不宜以个人得失或民粹的眼光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应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扮演重要角色, 发挥应有的推动作用。 在今天的语境中传统文化已经没有自然发生的条件,我们应以积极参与的态度,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尽力。(原载于《遗产与保护研究》201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