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视角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无论数量、质量都具有十分丰厚的基础。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筹建以来,关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问题一直在不断讨论和深化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学科定位,应在遗产学研究的主体结构上,面向多学科交叉属性与发展优势,明确学理基础、学科范畴、学术方向;厘清本科、硕士、博士培养目标,总结学科建设内涵,建立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人才培养要面向当前社会需求,以产出为导向,不断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高度、实践成效、国际传播和社会服务能力。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交叉学科;学科建设;人才培养
中华文明历史悠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多元,几千年来不断传承,生生不息。21世纪,工业化、城市化、全球化的进程进一步加快,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学术研究和实践探索也全面展开。理论研究和保护实践,进一步凸显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深层需求,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建设被提上日程。从单一学科向多学科交叉融合,成为当前学科发展、知识创新和人才培养改革的基本趋势。交叉学科建设,既是对社会生产生活发展的学术回应,也是知识体系、学术范式发展的规律使然。在交叉学科基础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概念和学理,包括本体、价值、方法等内容及其关联的人才培养体系构成,都将更加清晰和明确。
一、文化遗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与大学教育基础
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是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一个重要基础。国内外大学对文化遗产学的学科定位、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已经进行了许多探索。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十四条中就提到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管理和科研方面的能力培养活动”①。日本将文化遗产保护与教育传承相结合,将“文化财”的认知、传承、传播工作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自小培养儿童良好的保护和传承意识。意大利则将文化资源与城市社区相结合,通过社群探索教育传承之路。美国文化遗产保护多源自民间自觉意识的觉醒以及民间社团的推动。
随着国家文化复兴战略的实施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遗产学逐渐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宣传与能力培养的文件。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法律形式规定“非遗”教育的正规性与必要性②;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中指出:“推动将非遗融入国民教育体系。鼓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编写非遗教材。鼓励中小学开设非遗特色课程,支持传承人参与教学,加强非遗师资培养。”③与之相匹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建成文化强国、教育强国、人才强国、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④
在学科建设上,2015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在“历史学类”下增设“文化遗产”专业⑤;2020年,在“艺术学理论类”下增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⑥。2021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关于推动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具备条件的高教科研机构聚焦“非遗”人才需求,结合自身学科专业优势,在相关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下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有条件的单位也可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二级学科,同时,规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⑦。这为文化遗产专业人才培养提供了契机。2021年1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天津大学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增列“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硕士交叉学科,标志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交叉学科的学术研究与人才培养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一)普遍共识
遗产学,涉及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是自然创造,文化遗产是人类的物质创造,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经验创造。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经验的广泛性和传承性,在学科关联上具有交叉性。
站在全球视野,文化遗产是维护文化多样性的共同财富,是推动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载体,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人文基础,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关键因素。从国外关于文化遗产的研究经验看,英、美、日等国文化遗产关联学科的建设工作起步较早,学科体系比较成熟,对“文化遗产学”有不同的内涵和外延界定,学科体系各具特色。一致性在于,通过学科交叉,实现“文化遗产学”的学科建设。
中国文化遗产学的建立与发展要立足国际视野,充分利用国际上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以及学科建设发展取得的经验,立足中国丰富且具有自身文化特色的文化遗产资源优势,瞄准交叉学科研究取向,在已有学术与学科成绩基础上,完善文化遗产学学科体系、构建中国特色学术体系、拓展中国特色文化遗产学话语与应用体系。
(二)文化传统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方式包括口头形态、表演形态、物质形态、民俗形态、手工艺形态等,各种形态之间存在必然联系。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与民间文艺学、民俗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学科交叉,是人文科学、社会科学以及自然科学交叉的学科,这已成为共识。基于田野调查的实践和分析是该学科的基本方法。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代表。教育部关于“双一流”的建设方案提出,要“扎根中国大地,遵循教育规律,创造性地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之路”⑧。《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也提出:“坚持以中国传统、中国实践、中国问题作为学术话语建构的出发点和落脚点。”⑨一流大学建设应立足于我国独特的历史、独特的文化、独特的国情,文化遗产的优秀基因是塑造中国特色一流大学的精神支柱。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立足中国、挖掘历史,体现继承性和民族性特点,加强文化遗产学研究是强化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设的重要抓手。
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建设,植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包括从历史层面,探根索源、观流识变,对我国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阐释、做好传承和传播;从空间层面,对各地、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事象、符号、技艺等进行分析,把握其历史性、地方性、传承性和变异性;从本质和规律层面,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规律性的动因,是一个逐步建设的过程。
(三)社会需求
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城镇化发展、时代不断进步,社会向现代化、科技化、数字化方向转型,非物质文化遗产日渐夯实为一种智慧的传统。认识、面对和利用传统是一种态度,如何创新转化是一个时代命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优秀文明成果。今天的学科建构,既包括对遗产实物的挖掘、搜集和整理,又包括对文化遗产话语、历史和空间生活的整体研究。因此,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理论和实践立场,尤其是以田野调查为基点的实践立场十分重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的门类众多,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中分为五类,在我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分为十类。过去我们虽然分列在不同的学科门类下进行研究,但学科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建构,面对的不是单一对象,而是一个开放、综合、动态的文化生态系统和学科体系。需要从文化传承保护、文化多样性以及社会发展中呈现的人才需求的角度,从学科发展的全局出发,科学、理性地重新建构知识体系。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学科建设的基本问题
(一)学理基础
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特别是2005年以来,国内高校依托历史学、考古学、文物学、民俗学等学科招收文化遗产相关方向的本科生及硕博研究生,拓宽了学科发展基础。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近600所高校开设文化遗产相关课程,3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招收文化遗产二级学科硕士生和博士生。⑩各高校依托传统学科优势,延展传统优势学科外沿,在文化遗产跨学科人才培养上开展了积极探索。
学科独立建设的核心任务是范式建构,要明确3个基本问题:1.是什么?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体,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和外延构成。2.为什么?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和价值,是价值判断,也是相关研究和实践展开的重要依据。3.怎么做?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传承实践的方法。(图1)
(二)学科范畴
国际社会及我国法律法规已经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与范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包括:被各社区、群体或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⑪《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⑫截至2023年底,我国共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557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3057名。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名册)项目43个,位居世界第一。目前,全国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2425个,从业人员达17716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走在世界前列,累积了独具中国特色的保护与实践经验,为我们开展学科建设奠定了基础。
学科的职能包括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过去关于文化遗产的研究主要致力于以搜集、整理、存档为路径的实物和文献梳理工作,今天进一步拓展到生活整体的研究,从以“物”为主体转变为“以人为本”“以经验为动因”的系统研究。
(三)学术方向
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是文化遗产研究的分支,因此从学科建设角度,遗产学相关的学科框架、结构和经验都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提供重要参考。在现代学科建设中,要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学科定位,突出学科交叉属性,聚焦人才培养。这是一个系统工程。
文化遗产学的学科本体和交叉学科属性,决定了其学科体系建设必须打破学科壁垒和地域局限,系统性地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基础,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研究、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体系框架,以跨学科、超学科的前瞻理念,根据本体研究、保护、管理、推广的实际需要,从学理层面和实践应用两种路径开展学科体系的建构工作。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作为交叉学科的定位
(一)学科调整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共进行了4次大规模的学科目录和专业设置调整工作。早在1985年,便召开了全国首届交叉科学学术研讨会,提出“迎接交叉科学的新时代”⑬。近年来,随着科技进步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发展需求,交叉学科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双一流”建设的相关文件更强调突出学科交叉融合和协同创新,鼓励交叉学科发展。202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关于设置“交叉学科”门类、“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和“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的通知》,新设置“交叉学科”门类⑭。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具有着鲜明的交叉学科属性。
走好人才自主培养之路。作为遗产学的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学科建设应在自身特色和本学科规律的基础上进行整体规划。
(二)多学科交叉属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门类的多样性,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是交叉、综合的学科,既是基础性学科,更是应用性学科,其研究具有与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多学科交叉的特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研究对象包括:历时性的物证、共时性的空间、仪式活动中人类文化集体无意识和文化传统,是理论与生活的整体建构关系。应吸收借鉴新文科和新工科建设的理念,开展“跨学科”学术研究,构建文化遗产学交叉学科研究方法。进一步将文化遗产作为一个整体研究对象,按照文物考古、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兼有物质与非物质属性的文化空间与景观等分类,从理论、技术、传播三个层面进行整体研究。
(三)交叉学科的优势
文化遗产学作为涵盖民族学、神话学、社会学、博物馆学、教育学、心理学、传播学、管理学、规划学、建筑学、生物学、化学等多学科的一门新兴学科,其属性理应归属于交叉学科。交叉学科门类的提出,亦为文化遗产学这一新兴交叉学科的设立提供了良好的机遇。目前,有9个学科门类、22个一级学科与文化遗产学密切关联(图2),与“文化遗产学”学科相关的研究广泛分布于哲学、法学、文学、历史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8大学科门类下的22个一级学科。
交叉学科的意义不仅是“实用”,而且在深层次上激发学术“原创力”。相对于传统学科类型,多学科交叉有利于整合人才知识结构,深刻认识当前文化遗产所面临的问题,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从人才培养的角度,科技创新与文化传承越来越依赖于多学科的交叉、融合,也为掌握两门甚至更多的学科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提供更大的机会和更宽阔的施展空间。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人才培养定位
(一)本科层面
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本科层面的人才培养应着重“三个基本”:强调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等通识教育,培养服务基层保护与传承工作的应用型人才、复合型人才。
目前,我国已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体系,共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0万余项,但相关人才远远不足,特别是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领域人才缺口很大。而基层非遗保护人才缺乏、专业性不强,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整体推进。2020年,本科专业目录在“艺术学理论类”下增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130103T)专业⑮。据教育部数据统计,截至2023年4月,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的本科院校已有18所(表2)。目前,各类型院校仍在积极申报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本科专业。非物质文化遗产本科人才培养的局面已经打开,但同时也存在培养目标不明确、教材师资缺位、课程东拼西凑等问题。
1.分类培养。各类院校应找准特色优势,增强问题意识,凝练学科方向,避免同质化发展。综合类院校侧重文化遗产学科、学理层面的人才培养任务,理工与技术类院校侧重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技术层面的人才培养任务,艺术与设计类院校侧重文化遗产创意转化与设计应用层面的人才培养任务。鼓励各高校充分整合自身所拥有的相关师资、教育资源等,单独设立文化遗产学的二级学院(系)。构建以学科带头人为领军、以杰出人才为骨干、以优秀青年人才为支撑,结构合理的文化遗产师资梯队。综合文化遗产学所涉及知识领域、社会应用以及当前各高校教学现状,规划建设文化遗产学学理系列教材、研究方法论系列教材以及个案与应用系列教材。
2.贯通培养。本硕博贯通培养,有助于贯通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研究层次,实现多层次、有重点的专业人才培养,有利于提升学生充分利用专业交叉的学术优势和比较优势,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引领社会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机能。系统性培养体系,有助于贯通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研究层次,实现多层次、有重点的专业人才培养,推动学科的科学性、系统性发展。
3.社教协同。培养面向当前社会需求的“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高校可积极吸纳社会或行业中创作实践、管理应用的优秀人才加入师资队伍,推进实践育人。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校内校外联合培养文化遗产领域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坚持面向社会需求,将教学内容转化为文化产业振兴发展的动能。
(二)硕士层面
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硕士研究生层面的人才培养应着重于“三个掌握”:掌握专题研究、掌握文化管理、掌握创新实践能力,培养服务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事业的管理型、研究型人才。
构建健全的人才培养体系是学科发展的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培养应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的多样性,以及各交叉学科的专长和广博性,探索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法。依托于交叉学科的发展理念,积极从文化传承发展、文化多样性以及社会发展中呈现的人才需求出发,构建学科发展的多元体系,理性的构建学科知识体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硕士研究生培养应注重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创新思维,掌握本学科学术体系和文化发展规律,掌握本学科研究的特殊方法,强调理论研究和田野作业的结合,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相结合,文化内容和数字技术相结合,面向本学科研究的关键问题,培养具备创新与实践的专业能力。
(三)博士层面
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博士研究生层面的人才培养突出“三种能力”:培养具备学术研究能力、服务国家政策实施能力、国际上交流协作能力的学术型管理人才。
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作为新兴的交叉学科,亟须加强学术研究,挖掘和拓展学科领域,围绕学科体系建构展开学术思考,厘清“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与其他遗产概念以及多学科之间的关系。学科交叉与融合的基础是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为核心体系,因此,遗产学是“本体”,要在本学科理论体系、框架和学术视野的基础上,协同民俗学、人类学、艺术学等各个领域进行交叉研究。否则,学术本体“离心化”会导致研究深度不够,学科体系不健全、专业应用不强的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博士研究生培养,要兼顾国际视野与国内学科建设实践需要,明确研究目标、研究内容,优化学科体系,构建本学科特色的方法论,培养服务国家政策和国际交流的高端学术研究人才。一方面,要加强人才培养的理论研究能力,不断提升博士培养的学术基础,努力在理论研究中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的理论边界;另一方面,要在实践中培养人才的学术视野,不断在实践中创新学术能力,弥补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实践管理中的学术空白点。因此,博士培养要具备学术创新能力,发现本学科的关键问题,具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发现学术前沿问题,对国内外相关领域的学术问题具有敏感性和卓越的视角。具备管理能力,能够为有效服务国家政策和国际交流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学科建设内涵
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概念、内涵和外延的确定是学科、专业定位和人才培养的基础,建立从本科到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体系,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学科系统化、体系化建设,有利于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与传播发展提供有力的学术保障和理论基础。
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学科内涵规范了学科研究的内容、方法和路径,口头传统、生活过程、实物依托、空间形态是体系化的完整构成,决定了文学、艺术学、社会学、民俗学、考古学等面向不同问题导向的学科交叉特色。这也是纳入大学教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学科内涵所在。
(五)人才培养体系
任何学科的发展都是以人才培养为起点和中心的,任何研究都不能脱离所处的时代。在科技飞速进步和经济高速发展的当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的建设、管理和研究亟须优质的专业人才。基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人才的培养至关重要。
如果把学科体系比作盖房子(图3),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构建,本科是地基。要筑牢“三个基本”,人才培养面向行业需求定位,培养宽口径,多能型人才。培养面向基层一线需求的,从事保护、传承、服务、推广等具体工作的人才。
硕士是支柱。应把住“三个掌握”,即掌握专题研究理论研究、掌握文化管理、掌握创新实践的能力。硕士应具备服务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的能力,具有使用本学科理论研究方法从事学术研究并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人才培养面向主管部门、研究机构、基层一线等,培养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研究能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型、研究型人才。
博士是栋梁。当具备“三种能力”:学术研究能力、服务国家政策实施的能力、参与国际间交流协作的能力。在培养定位方面,主要面向政府决策部门、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从事管理、研究和教学工作,培养具有深厚学术素养,服务学科建设、国家政策实施与国际间交流协作的具有创新建设能力的学术型人才。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非一日之功,需要群策群力,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学科建构、人才培养出谋献策。立足交叉学科属性,构建出具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学科、专业、课程、教材体系,探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学术思想、理论观点,并寻找内在的学理关系与结构,重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学术术语、概念符号、表达方式,从而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话语体系。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相互依存,人才培养成效是检验学科建设水平的根本标准。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以国家战略为导向,以社会需求为根本,建立从本科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多层次、多元化的人才培养体系,面向新时代、融合新技术、研究新问题,培养担当文化复兴、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本文由作者于 2023年10月23日在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大学冯骥才文学艺术研究院主办的“新时代·新学科·新使命——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国际学术论坛”所作同名讲座整理而成。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中华传统造物艺术体系与设计文献研究”(项目编号:19ZD2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