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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
作者:马宁 创建时间: 2008.12.30 14:14:38


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

马 宁

 目前,我国正在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此基础上,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工作也逐步系统化和正规化,出版了一批专著和文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智力支持,有效地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学术界对我国一些人口较少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没有进行研究,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笔者根据自己对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撰写此文,意在抛砖引玉,希望更多的同仁能够关注我国人口较少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研究工作,使这些地区的文化得到更好的发展。
    一、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状况
    门巴族主要聚居在西藏自治区东南部的门隅地区以及墨脱、错那、隆子等县。据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门巴族总人口为0. 89万人,是我国22个人口较少民族之一。门巴族有自己的语言,属于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藏语支,没有本民族文字。门巴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非常丰富,按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和我国政府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规定,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民间文学类
    由于没有文字,门巴族的民间文学通过口耳相传的形式流传下来,因此口承文化非常发达。其主要神话传说有《镇压妖女》、《吉萨格来战妖魔》、《房脊神》,讲述娘江曲、达旺曲和普龙曲的《三兄弟河》、《那嘎湖》,讲述空心母却吉桑姆和猎人冬顿的《却吉桑姆和冬顿》、神奇木匠《皮休嘎木》、《白马兄弟与色》、《色目人镇妖》、《遗留下来的号角》、《马桑尔辛格烈学僧除妖》,颂扬行善积德、鞭挞贪欲的《汤科嘎布当上吉波(国王) 》、《她为一袋麝香丧命》等,其中最为著名的是神话《猴子变人》。门巴族民间文学中还有大量动物故事,比较著名的有《聪明的小鸟》、《野鸡和乌鸦》、《猫喇嘛讲经》、《杜鹃、啄木鸟和斑鸠》等。[ 1 ]
    门巴族民间叙事诗《太波嘎列》是讲述门巴族牧业始祖太波嘎列的英雄史诗。全诗共分14章,分别是《召唤歌》、《神牛歌》、《引牛歌》、《牧牛歌》、《四美歌》、《四饰歌》、《搭帐篷歌》、《搭灶歌》、《栓狗歌》、《挤奶歌》、《打酥油歌》、《迁徙歌》、《欢歌》、《诵歌》。[ 2 ]
    从人们对太波嘎列的祈求开始,接着叙述了神牛的降生、牵牛、牧牛、搭账篷、修炉灶、拴狗、挤奶、打酥油、迁牧场等,全面而又生动形象地反映了门巴族牧业生产的过程。
    (二)民间音乐类
    门巴族的民间音乐以抒情民歌著称,歌体主要有萨玛体、卓鲁体、加鲁体和喜歌体。抒情民歌主要有萨玛酒歌和民间古典情歌两类。萨玛酒歌是用萨玛曲调歌唱的抒情酒歌,萨玛歌体因为最早产生于萨玛地方而得名,多用于节日、酒会、婚礼、远行等喜庆和欢乐的场合,反映的题材广泛,内容丰富,歌词生动有趣,曲调欢快高昂,手法灵活,具有很强的表现力:“分为独段体和多段体两种,以多段体居多。多段体酒歌每一首包括的诗段数目多少不定,通常是三段一首。但在一首诗中,每一段的诗行数目是一致的,比较多的是三行或五行构成一个诗段。每一诗行多由九音节或六音节构成,形成等音节句式。它的节奏主要是通过停顿来体现。”[3 ]萨玛酒歌比较有名的作品有《白鹤歌》、《宝贝》、《吉巴村》、《聚欢》、《家乡》、《挽留》、《杜鹃花》、《达旺酒歌》、《三物》、《流浪》、《长虹山》、《悲歌》、《逃亡》、《阻碍》、《建屋歌》、《牧人歌》、《樵夫歌》、《结鲁》、《羡慕》、《劝酒歌》、《祝福歌》、《倾慕》、《坛歌》、《诵》,等等。[ 4 ]
    门巴族民间古典情歌的曲调固定,填词歌唱,具有很强的音乐感,每首都是六言三顿,绝大部分作品是四行一首,极个别为五行、六行或八行一首。仓央嘉措情歌是门巴族民间古典情歌的代表。现在,情歌仍然是门巴族青年男女抒发感情、互示爱慕之情的主要形式。“东三巴”是墨脱门巴族中流传的一种古老曲调,此种曲调浑厚古朴,具有浓厚的乡土气息和鲜明的民族特点,相传为门巴族从竹隅迁往墨脱时带来的,内容极其广泛。由于藏族歌舞的广泛流传,会唱“东三巴”曲调的人正在逐渐减少。[ 5 ]
    门巴族主要用“里令”(双音笛) 、“塔阿让布龙”(横吹五孔笛) 、“森萨让布龙”(竖吹五孔笛) 、“基斯岗”(竹口琴) 、“比永”(牛角琴)等传统乐器和鼓、铃、钹、长号、海螺号等藏传乐器演奏民间音乐。[ 6 ]
    (三)民间舞蹈类
    门巴族舞蹈可以分为宗教舞蹈和习俗舞蹈两类。门巴语称宗教舞蹈为“巴羌”,是跳神舞,大多以模拟鸟兽形象为主要内容。主要有“谢羌”(鸟舞) 、“角包羌”(牛舞) 、“帕羌”(猪舞) 、“东金羌”(牛猪舞) 、“甲穷羌”(大鹏舞) 、“麦荣羌”(犬舞)等。还有集体鬼舞“列恩羌”,巫舞“东德羌”、“潘羌”、“枕羌”、“阿羌”、“喷任羌”等。习俗舞蹈有“颇章拉堆巴”(贺新房) 、“旺久钦波”(人种的权威) 、“嬉戏舞”、“牦牛舞”等。[ 7 ]
    (四)传统戏剧类
    门巴族民间戏剧俗称门巴戏,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渊源于宗教跳神的门巴傩戏,如演出时间为半天的《中索羌》;二是在神话传说、民间歌舞和宗教跳神基础上产生的戏剧形式,如要连续演出两天的《噶玛如巴斯朗巴多》;三是借鉴、吸收藏戏艺术养料而形成的门巴戏剧,如《诺桑法王》,还有门巴族僧人创造的《卓娃桑姆》等。[ 8 ]门巴族传统戏剧最为著名和古老的是《阿拉卡教父子》,共分为五场:第一场“降魔”;第二场“兴旺”;第三场“人间”;第四场“出猎”;第五场“地狱”。演出以歌舞为主,可以说是一部古老的歌舞剧,是门巴族文化形态的综合反映。
    (五)竞技类
    门巴族的传统竞技节目有“米嘎巴”(射箭) 、“龙普勒”(抱石) 、“德过尔”(投石) 、“白达普”(摔跤) 、“曾林巴”(跳高) 、“林邦”(跳远) 、“若安布”(攀藤索) 、“棉达加”(打火枪)等。[ 9 ]
    (六)传统手工技艺类
    门巴族所居住的地方林木茂密,盛产木头和竹子,人们就地取材,制作各种生产生活用品,练就了制作木器、竹器、石器和造纸等绝技。
    门巴族制作木器的历史非常悠久,主要产品有木碗、木桶、木盆、木箱、木柜、木床、木桌、马鞍、驮鞍等,其中以木碗的制作最为有名,用硬木头的树根瘤加工制成,工序非常复杂,要经过选材、制坯、定型、加工四道工序,制作起来难度很大,对制作者的要求很高。
    木碗按其质量依次分为“杂木雅”、“果拉”、“索果尔”三等。门巴族木碗从古到今被西藏各族人民广泛使用,社会需求量很大,涌现出了一批技艺高超的工匠,噶尔拜·白玛老人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门巴族的竹器在西藏也非常有名,其中以“邦穷”最为有名,这是一种用来盛东西的扁圆形的篾盒,制作非常考究。门巴族还擅长藤编,著名的墨脱藤网桥就是代表。造纸是门巴族的传统手工业,他们利用丰富的造纸资源制作出了质地优良的土纸,非常适于印经文,全部供西藏各大印经院使用。
    除此之外还有石锅的制作技艺,现在很多门巴族家庭都收藏有祖上遗留下来的石锅。
    (七)民俗类
    门巴族的节庆活动可以分为宗教节日和民俗节日两类,宗教节日有每年藏历4月15日的“萨嘎达娃”节,举行祈求丰年的祭祀活动。门巴族的年节活动有两个,一个是“洛萨”,即藏历新年;一个是“纠尼巴洛萨”即12月新年,错那门巴族过“洛萨”是从每年藏历的元月初一开始,到元月15日结束,时间与藏区相同,庆祝活动亦相似。墨脱门巴族则要过“洛萨”和“纠尼巴洛萨”两个年节,并以后者最为隆重。[ 10 ]
    二、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成就
    党和国家一直非常关心门巴族,重视对门巴族民族文化的抢救和扶持,做了大量的工作。例如,“20世纪40年代达旺有五家制木碗的手工业家庭,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名是技术较高的工匠,其余的家庭成员则从事一些与制木碗有关的辅助性劳动。错那县勒布地区门巴族老人噶尔拜?白玛的祖父、父亲、哥哥都擅长制作木碗,民主改革后,他的精湛技术受到人民政府的重视,支持他家发展木碗生产,鼓励他对青年传授技艺。”[11 ]这使门巴族制作木碗的绝技很好地流传了下来。1987 年, 政府组织恢复了门巴戏团,1991年演出中止; 2007年初山南地区错那县在勒布乡勒村又正式恢复组织了门巴戏团。[ 12 ]现在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在我国公布的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山南门巴戏榜上有名,这对于我国人口较少民族来说非常难得。
    三、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遭遇后继无人的传承困境
    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传承问题。根据我们的了解,现在门巴族的一部分民间神话、传说和故事随着讲述者的去世而逐步消亡;能够完整演唱民间叙事诗《太波嘎列》的门巴族老人所剩无几;“东三巴”曲调已经绝迹;能跳传统舞蹈的人越来越少,即使保留下来的传统舞蹈也发生了很大变异;门巴戏的部分剧种消失,“曾参加过演出,观看和知晓门巴傩戏的墨脱老人已相继辞世,今天再也没有墨脱门巴傩戏的传人。”[ 13 ]如前所述,门巴族木碗由于取材特殊,只能选取硬木头树根的树瘤,而对树干采取抛弃的处理方法,对森林的毁坏严重。自从国家实行“天然林保护工程”以来,木碗的材料来源受到了限制,著名艺人噶尔拜·白玛老人去世后,比较突出的传承人不多。当然,并不是门巴族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面临传承问题,其中的民间竞技、传统手工技艺和民俗节日就得到了较好的传承。
    (二)现代生活方式的冲击
    现代生活方式的冲击是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又一现实问题。在党和国家的大力扶持下,门巴族的社会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部分地区也出现了一些急于求成的情况,表现在生产生活中单纯追求经济效益,流行现代化的家具、电子产品;而思想观念上的一个突出变化是对现代化生活方式的一味追求和迎合,冷落甚至抛弃传统文化,造成青年人对门巴族传统文化漠不关心,使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地。例如,木碗制作是门巴族非常有特色的手工技艺,已经形成了产业,到藏区卖碗也一直是门巴族的主要经济来源之一。由于制作不易,木碗的价格也相对较高,一个高档木碗的价格要几百元钱,低档的也要几十元钱。随着大量瓷碗、洋瓷碗、铜碗进入西藏,其低廉的价格迅速挤压、占领了木碗市场,人们纷纷用物美价廉的瓷碗取代价格高昂的木碗,木碗制造业处于不景气的状况,严重打击了木碗艺人的积极性。诸如此类的情况比较多,非常不利于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三)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尚未开展
    据了解,在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缺少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科研人才。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工作开展较迟,缺少专门人才,还没有人关注到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另一个原因是门巴族聚居地区非常偏远,交通不便,需要很大的经费支持,在调查研究方面存在较多困难,现实条件限制了相关工作的开展。
    四、保护对策
    (一)发挥西藏高等院校的既有优势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高等院校应该是一支重要的力量。作为西藏老牌高校,西藏民族学院为西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很大贡献,有“西藏人才摇篮”的美誉,这点在门巴族研究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该校是国内较早从事门巴族研究的民族高校,汇聚了一批高级专门人才。美学家于乃昌教授和民族史学家顾祖成教授从20世纪60年代就开始进行门巴族文化的调查研究,开启了该校研究门巴族文化的先河,先后编著了《门巴族民间文学资料》、《西藏审美文化》、《西藏民间故事》、《中国民族文化大观门巴族卷》等关于门巴族的专著。在两位老先生的带领下,该校还成长起来了一批中青年学者,例如从事西藏门巴族民俗研究的陈立明教授,从事门巴族文学研究的赵胜启副教授、张力凤副教授和从事门巴族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研究的青年学者朱玉福副教授。
    在导师们的带动下,西藏民族学院的硕士研究生中也有一批青年学生致力于门巴族的相关研究。西藏民族学院已经形成了老中青结合的门巴族研究梯队,具有人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各有专长的特点,是我国从事门巴族研究的主力。笔者认为,作为西藏老牌高校,西藏民族学院有从事门巴族研究的先天优势,具有长期从事门巴族研究的学术传统和良好基础,拥有自己的学术队伍,是我国研究和保护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基地,应该充分发挥该校优势,以既有的科研成果为基础,组织人员进行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门研究,为西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提供智力支持,制定相关保护计划,提出可行的保护措施,从而使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尽快得到科学、合理的保护。我们欣喜地看到,近期西藏民族学院正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以具备博士、硕士以上学历的青年教师为研究主力,以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研究对象,以实地调查为主要特色,通过与西藏大学等区内高校教师的合作,走强强联合之路,为西藏培养急需的文化遗产学人才,解读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并将其转化为现代语汇,从而使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很好的研究和保护,实现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培养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自从门巴戏入选我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后,门巴族群众深受鼓舞,大大激发了他们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的热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应该以此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观念深入人心,营造出门巴族人人知晓非物质文化遗产、人人关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客观上来说,要真正做到这点非常困难,因为门巴族教育落后、人口素质低,特别缺乏高素质人才。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统计资料显示,门巴族15岁以上人口有0. 56万人,其中文盲人口0. 31 万人,其比率为56. 21% ,其中男性成人文盲率为49. 40% ,女性成人文盲率为62. 91%。[ 14 ]这给宣传工作造成了极大困难,需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才可能实现。
    除此之外,应该对门巴族地区进行摸底式清查,从而确定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量、种类和濒危程度,以便进行分类保护。西藏自治区已经制定了《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并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转全区执行,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认真开展对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普查工作。[ 15 ]
    目前,西藏的第一轮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已经结束,正在积极开展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工作。笔者认为,在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保护是第一位的,不能单纯追求申报名录而忽视具体的保护,要防止申报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防止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畸形发展。经过近50年的发展,门巴族已经拥有一些大学生,受过大专、大学教育的人占总人口的1. 55%。[ 16 ]他们受教育程度较高,对本民族、本地区的情况非常熟悉,可以在宣传工作中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有利于打开局面、降低成本、迅速完成宣传任务。从长远看,要培养这些大学生对本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兴趣,使他们成为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生力军。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着眼点在于传承,只有传承,才能谈得上保护和发展。传承与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我国各民族民间文化的活的宝库,他们身上承载着祖先创造的文化精神,是文化多样性的具体表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性传承人是门巴族文化代代薪火相传的关键,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存活在这些杰出传承人的记忆和技艺之中,保护传承人就是保护门巴族民族文化的基因。但是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过程中却遇到了很多障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生活方式、思想、价值观在急遽变革的时代同样在不停地发展变化着。他们有对于新生活的欲求,有改善生活条件的理想,不能让他们为了保护某种遗产而牺牲自己的现实生活,不能强求他们以昨天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来度过今天”。[ 17 ]因此,在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要突出“人性化”特点,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对于一些生活困难的老传承者要按照国家规定适当给予经济补助,提供一定的活动经费,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让他们安心培养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年轻传承人。同时,鼓励门巴族年轻人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艺,特别要重视对年轻人兴趣的培养,因为新传承人首先必须要对自己所学抱有浓厚的兴趣,在兴趣的刺激下,他们才能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到能学、爱学。政府应给这些学习者提供基本的生活费用,让他们在一个较为宽松的环境下安心跟随老传承人学习,从而学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髓,做到新老接替,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会因为老传承人的逝去而消失,真正做到在稳定既有传承人数量的基础上求发展。
    2007年,勒布乡勒村村长,现年38岁的门巴族人格桑丹增在政府支持下,从全村67个村民中选出9人重建了村里的门巴戏团,在硕果仅存的旧时门巴戏演员―――年过80 的老者古若次旦教授下系统学习门巴戏。政府给每位演员每天补助20元钱,激发了年轻人参加的兴趣,经过排练,该戏团已经初步开始运转,到外地演出了5 场。[ 18 ]只有这样,才能逐步培养一批素质高、业务精,有浓厚感情和热情的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队伍,做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所要求的:“国家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动中,应努力确保创造、保养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区、群体以及有时是个人的最大限度的参与, 并积极地吸收他们参与管理”,使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下去。
    (三)进行合理引导,加大经费投入
    门巴族人民生活水平普遍较低,非常渴望早日脱贫致富,随着青藏铁路二期工程的建成通车,面对千载难逢的发展机会,他们难免会过分强调经济效益,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急切地与市场经济接轨,从而忽视了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但是门巴族人口基数小,民族传统文化的再生能力较弱,其文化负载能力也相对有限,在西藏快速发展的现代化过程中,门巴族传统文化很容易出现断层和缺失,甚至被“现代化文明”所取代,这不利于保护我国文化的多样性,也有悖于我国的现代化初衷。作为地方政府,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应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提供政策保障,制定相应规划,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积极把握舆论导向,对这种行为进行合理的引导,克服群众急功近利带来的危害,使门巴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经费不足也是困扰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困难之一,“西藏非物质遗产项目多,种类杂,分布广,普查难度大,使得本来就十分紧张的专项资金只能是‘撒胡椒面"。”[19 ]在经费投入方面,光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还应该动员和吸纳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鼓励有责任心的社会组织、民营企业和个人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金,资助这项工作。
    (四)保护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尊重门巴族的传统文化,突出地方特色
    门巴族地区特定的生态环境对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和传承非常重要,“当我们谈保护的问题时,同时讲要保护这些遗产的生态环境。而这个生态环境,包括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各种历史条件,也包括人的思想、价值观、人的需求等等,都在发生着急剧的变化。那么所谓保护遗产的生态环境,把握不准、措施不当就可能在实际上变成一种美好的空想”。[ 20 ]门巴族居住在西藏边缘地带,是最早开发这些地区的原住民族,他们所创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所处的特定生态环境中产生和传承下来的,带有浓厚的地方特色,并在传承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约定俗成的规范和审美标准,为广大的门巴族民众所接受和遵循。一旦离开了门巴族地区的生态环境,脱离了门巴族民众这个母体,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失去了承载者和欣赏者,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根之木。因此,在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必须遵照“本真性”、“整体性”和“可持续性”的原则,充分尊重门巴族民众的意愿,按照他们的传统文化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营造和谐的保护氛围。地方特色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灵魂,也是文化多样性的标志,要对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整体保护,保留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貌,突出可持续传承保护的特点。在保护工程中要防止动辄以专家学者自居,坚决杜绝简单粗暴的工作态度和行为,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意修改门巴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使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沿着自己的轨迹传承下去。
    五、结 语
    “多民族国家内的少数民族,由于人口少,在社会生活中处于弱势地位,在顺应主流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的过程中,他们的传统文化处于比较脆弱的地位,容易丢失。”[ 21 ]笔者认为,作为我国22个人口较少民族之一,门巴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其他兄弟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起体现出中华民族的文化多样性特点。我国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时应该对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必要的研究,列出详细可行的保护计划,做到心中有数,从而根据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各个项目的轻重程度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保护。只有这样,才能实现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持续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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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藏研究》)

(编辑:江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