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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成果的后序管理与开发利用
作者:陈薇莉 创建时间: 2008.11.20 14:55:11



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成果的后序管理与开发利用

 陈薇莉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直接关系到一个地方的竞争力和知名度,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自去年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各地非遗普查工作成果累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效的措施,普查采集的资料信息记录详实,实物种类贮存丰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卓有成效。嘉兴市在此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中发动和组织了市、县、镇、村“四级”非遗普查工作队伍力量,全方位地开展了普查工作,通过历时五个月的全面普查,全市共收集、整理了十万余条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线索,完成了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调查近万项,并涵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17门类。当前,普查工作都已接近尾声,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非遗保护工作机构将面临下一步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和利用工作,如何从阶段性的普查转入常规性的全面保护阶段,使当地具有文化、历史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这已经是摆在我们面前急需探究的一个重要的课题。本人就这一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肤浅的想法。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刻不容缓
    1、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代相传的活态文化。联合国科教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明确,“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显然,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人类以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具有民族历史积淀和广泛、出代表性的民间文化遗产,它曾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 “民族记忆的背影”。
    2、“再创造”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基本规律。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同于物质文化遗产,它是流动着的、活态的,正如国家文化部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专家委员会专家刘锡诚所讲:“就象流水一样川流不息、滚滚向前,不会永远停留在一个点上不变”,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嬗变是进化的,而不是后退的”, “它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积累,一个是传递”。所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公约》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持续的认同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可见,无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方式,都是在进化中发展和延续的。那么,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递者的保护,无疑是它生存发展的命脉所在。
    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日趋重视。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不仅有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而且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党和国家历来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尤其是近几年来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增强,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的尊重和保护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党和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党的十六大对有关扶持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提出了目标要求,各级组织履行了我国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义务,2006年以来又相继公布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后,进一步牵动了各级党和政府的心,也增强了社会各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特别是2006年民间艺术普查和2007 年以来全社会参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今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进一步保护、传承和利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开创了良好的局面。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成果管理和利用的主要手段
    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面普查工作暂告一阶段后,面对普查挖掘和掌握的丰富的具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各地应抓紧大好时机,将普查这一阶段性工作尽快转入到保护、传承的常规性工作,并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对普查成果进行科学管理和有效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传承开发和合理利用。其主要工作手段可以从有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建档与完善
    1、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数据记录与保护。一是做好普查积累的非遗资料文档工作,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的建立。按照“全面普查、广泛采集、确立重点、建档立卡、分类制作、图文并茂”的工作要求和统一的格式,分别建立各民间艺人、民间艺术社团(队)、民间艺术之乡(村)、民间艺术品种的文字、图片、音像档案。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妥善保管实物资料;二是搞好非遗资料的数据库建设。 按照“统一软件、统一目录、统一分类、统一格式、统一质量”的工作标准,利用高科技手段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科学化,把所有非遗资源信息(包括文字、图象、音响、影像)进行科学、系统的数字化动态管理。创建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和网络服务平台,搞好数据库的硬件、软件建设及建库工作,以“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料库”为数据库依托,构建以电脑、电视机为终端的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网,使之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信息交流的重要窗口。
    2、深入挖掘和梳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一是通过普查掌握的资源信息(包括传承项目和传承人等),进一步深入调查,进行充实和删选;二是通过非遗名录的申报,进一步挖掘当地具有重要价值的非遗资源,坚持其真实性和整体性的有效保护,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民中得到认同和尊重。
    (二)宣传与保障
    1、利用舆论工具加强宣传。一是充分发挥各级新闻媒体的作用,鼓励和支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运用多种手段和形式,
    大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义、目标和任务,凝聚社会共识。二是利用“文化遗产日”和嘉兴市“端午文化”等传统节日,继续举办好“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和“嘉兴端午民俗”等重大民族传统节日活动,继续挖掘船文化传统特色品牌,扩大地域传统文化的影响力,展现嘉兴水乡古城神韵。县、镇两级要积极开展各种民族民间文艺汇演、比赛、展览、博览会和 “硖石灯会”、“桐乡轧蚕花”、“平湖迎大蜡烛”等当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和民间文化艺术节活动等。吸引广大群众参与保护工作,营造全社会都来重视、关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浓厚氛围。
    2、争取政府政策措施投入。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核心和主导作用,制定规划、组织力量、落实经费、加强指导。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的重视,设立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长,增长比例不低于当年政府支出的增长幅度。“十二五”期间,力争每年安排市专项资金数百万,主要用于市非遗保护中心、市非遗展示中心日常运作,对市属非遗名录项目及列入市级以上非遗名录项目或其他重大项目进行挖掘、抢救、保护、保存、研究、传承等的补助,非遗保护研究基地和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老艺人)、民间艺术家等扶持表彰,民间艺术人才的培养,非遗成果编纂、数据库建设等。各区、县(市)也应根据各地的实际,适当安排保护专项资金。
    3、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为积极构建科学有效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进一步保护和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能顺应社会可持续发展,使之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应及时制定( 2009年―2015年 )《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纲要》,并落实实施计划和有效措施。
    (三)开发与利用
    1、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体系。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体系,通过制定评审标准并经过科学认定,建立国家级和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通过设立保护项目名录,命名民间艺术之乡和民间艺术家,建立民间艺术生态保护区等途径,使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研究在传统文化特色鲜明、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区域,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利用的途径。对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整体性动态保护,命名一批民间艺术之乡、民间艺术生态保护区和民间艺术家,使优秀的民间艺术得到有效保护。
    2、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展示体系。建立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展示中心),积极以此为平台,运用先进、科学的保护方法,将普查、收集、整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和保护起来,并采用数字化展示手段,结合实体模型、专题展览和现场制作表演等形式,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的传播和展示。
    3、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运作体系。一是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加强与旅游、外贸、会展等相结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开发利用,培育民族民间艺术经典旅游景区和民间艺术产业基地,开发生产具有民族民间文化特色的服饰、饮食、工艺品、纪念品等,建立一批民族民间文化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基地,使之成为文化产业新的增长点。同时要引导民营企业合作参与保护,特别是在资金投资方面更应该加强合作,让文化保护“企业化”,以获得“双赢”。二是要组织民间艺人、民间艺术表演队伍,积极参与国内外文化交流活动,让嘉兴民族民间文化走向全国、走向世界。这有利于加强民族民间文化与旅游联姻,扩展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播途径,增强民俗旅游的吸引力。
    4、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体系。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健全市、县两级责任明确、运转协调的保护工作机制,实行属地管理,由所在地进行保护为主、上级指导和支持为辅。基本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网络化。
    5、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体系。一是要建立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站,鼓励和支持媒体对民族民间艺术遗产及其保护工作进行宣传展示,普及保护知识,培养保护意识;二是要充分发挥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的作用,建立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健全保护工作决策咨询机制,广泛吸纳有关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的建议,共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课题研究工作。每年设立一批课题、项目,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方式、保护工作有关的科学理论等方面的认定、保存、传播和研究,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科学理论指导下,规范有序地进行。三是要建立科学有效的传承机制,对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的趋于消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要的高龄民间文化传承人进行有效的抢救保护工作,扶持资助他们通过带徒传艺,举办相关传习班等形式培养新一代传人。四是要与学校教育相结合,编写民间艺术乡土教材,出版嘉兴市民族民间民俗文化丛书、光盘系列, 在中小学、职业学校开设民间艺术课程,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纳入了学校的教学内容。
    总之,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是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基础工作和重要前提;切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成果的后序管理,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不流失、不消亡的必要措施;不断开发和充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主要目标。因此,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应积极行动起来,高度重视并顺利完成阶段性的全面普查工作向常规性的保护传承工作转轨,通过科学、有效的措施和手段,健全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为弘扬优秀的民族文化,加快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文化发展论坛)

    (编辑:江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