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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贡艺术

热贡艺术是藏传佛教艺术的重要流派,主要包括唐卡、壁画、堆绣、雕塑、建筑彩画、酥油花等多种造型艺术形式和传统手工艺。热贡艺术以佛教本生故事、历史人物和神话传说为主要题材,具有浓郁的宗教色彩和鲜明的地域特色。热贡艺术发端于13世纪,主要分布在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隆务河流域地区。热贡艺术不仅蕴涵着丰富的历史人文信息,也是民众精神信仰体系的艺术表现形式,它承载着热贡文化的历史发展脉络,到今天依然是广大民众生产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6年,热贡艺术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热贡艺术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0年来,在文化和旅游部、青海省人民政府、黄南藏族自治州等国家相关机构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项目相关社区、群体在传承人保护、人才培养、宣传推介、合理利用、脱贫致富等方面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开展项目普查工作,建立数据档案库,为后续项目保护工作提供翔实的资源与数据平台;第二,成立行业协会,规范艺术品管理;第三,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先后编制完成《黄南州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办法(试行)》《黄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暂行)》《黄南州民间工艺师及州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认定标准和实施细则》等地方性法规,对热贡艺术的保护传承、挖掘利用、宣传交流提供了法律保障;第四,注重传承人培养,不断发展壮大热贡艺术从业队伍;第五,规范了项目传承,提升了项目品质;第六,打造文化品牌,不断提升热贡艺术影响力;第七,助推精准扶贫,不断探索文化致富途径。

未来,相关保护机构还将和热贡艺术相关代表性传承人和主要实践者签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保护传承的义务和责任。出版相关书籍,深入开展学术研究,将热贡艺术的传承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从小培养学生对热贡艺术的兴趣与认同感,进一步完善传承体系,增强传承活力。

基本信息
类型:
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类别:
传统手工艺 
列入时间:
2009年
申报方式:
单独申报
相关社区、群体和个人

● 社区: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隆务河两岸的吴屯、年都乎、郭玛日、尕沙日等地区的村寨及其寺院是核心区域。

 群体:黄南藏族自治州热贡艺术协会、黄南藏族自治州民间文化艺术协会、热贡艺术博物馆、同仁县热贡艺术协会、热贡画苑。

 个人:传承人更登达吉(藏族)、桓贡(土族)、夏吾角(藏族)等。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清单
序号 编号 名称 类别 公布时间 申报地区或单位 项目保护单位
1
Ⅶ-49 热贡艺术 传统美术 2006
第一批
青海省同仁县 同仁县文化馆
保护实践总结
热贡艺术主要流传、分布于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境内,隆务河谷中游是热贡艺术传衍的中心,也是热贡艺术传承最集中的区域。目前,热贡艺术从业群体以同仁县为核心,辐射发展到尖扎、泽库、河南三县。热贡艺术于2006年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热贡艺术项目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7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12名、州级代表性传承人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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