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联合国到我国政府皆十分重视。当下已制定各种政策,采取各种措施,并初见成效了。然而,正如有人所调侃的,现在有些人正在花钱打造“非文化物质遗产”。这个诙谐的说法,绝非空穴来风。
现在,有的地方花巨额资金修建各种城市广场、旅游景点、文化设施等,这反映了文化发展的趋势和他们对发展文化的渴望,但其中有些确实设计粗陋或雷同,缺少文化内涵,让人感到不伦不类。由于这些建筑规模巨大,可长期留存,势必成为一种遗产。这就形成了所谓“非文化物质遗产”。我们的后代,将来一定会埋怨,怎么修建这种景观,拆了可惜,留着现丑,只能责备我们这代人缺少文化了。
笔者在各地考察,确实发现不少这种“非文化物质遗产”,有的简直俗不可耐,让人哭笑不得。经了解终于发现,这些大多是“长官意志”的“杰作”,是一些地方领导和出资人的无知与低俗所致。
比如长江下游某地,靠发展乡镇企业致了富,又开始发展旅游业,这无可非议。然而盖起的一座座似塔非塔的高层建筑,错落在乡间原野上,好似旧社会的“土炮楼”,极不协调。楼中供奉的各路神仙、人物,也是东拼西凑,不成体系。这反映出发家致富后的农民,迫切想登入文化殿堂,但又不愿意依靠学者、专家来掌舵、把关,就自己想当然地策划起来。反正致富后,总有人来构图、承建。这种自以为是、“敢于担当”的心态,既有点可爱,又幼稚可笑。
无独有偶,在长江上游某地,一个国有企业,因生产一种名酒而发展壮大。于是就以厂区为基础,建起旅游城。笔者参观后,也同样感到,非驴非马。有些楼竟盖成酒瓶状;庞大展馆中,内容杂乱,文字粗浅。这么大一笔“非文化物质遗产”,后代又将如何处置呢!
笔者无意嘲讽他们,倒十分赞赏这些主事人的热情与事业心。他们确实出于好心,不满足于现有财富,想为后代留下一点东西,也为自己留下“清名”。但须知,这不能心血来潮,凭自己主观想象行事。世界上确有许多著名传世建筑,是由国王、教皇、贵族等出资修建的,但都是请各类著名艺术家、建筑师,经过精心设计,严格评选,才付之建设的,故能称之为文化遗产,受到后代的崇仰。我们应当遵循建筑艺术文化的规律,不要好心办错事,切莫再把珍贵的人力、物力、财力,用在建筑这些“非文化物质遗产”上了。(作者/朱相远 为全国人大原常委)
来源: 北京日报
编辑:飞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