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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非遗“空前绝后”
作者:3695 创建时间:2012-06-11 08:47:00


莫让非遗“空前绝后”
 

蔡正奋
 

    记者从近日举行的上海纪念“非遗法”颁布一周年学术研讨会上获悉:上海约半数非遗项目处在濒危或有濒危可能的状态,亟待进行科学评估,优化传承链结构,创新非遗保护的管理机制。(6月7日《人民日报》)

    上海遇到的问题,在全国不少地方同样存在。在湖南,被列入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韶山山歌,随着农耕文明的衰落,后继乏人。在广东,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广州玉雕,因其雕刻技法需长时间锤炼才能学有所成,已没有年轻人来学习。在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汉剧、木雕船模等项目传承人平均年龄71岁,靠年逾古稀的老人来传承非遗,真可谓“力不从心”。在陕西,2011年1月22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西安高腔的代表性传承人,94岁的严邦镇与世长辞,有专家如是说:“他的去世,标志着一部西安高腔传奇的终结。”

    我国非遗保护工作起步不久,大量具体细致和专业化程度很高的保护工作还没有全面展开,不少非遗项目都已到了人老艺衰甚至人亡艺绝、后继无人的地步。

    随着农耕文明的衰落,以及现代化传播手段和文化载体的多样化,一些非遗逐渐失去依存的土壤,比如像山歌、皮影、插秧号子、乡村吹打等,由于老年人相继去世,年轻人不愿问津而后继乏人……与此同时,非遗濒危,还有部分原因是受到原材料限制,比如“紫檀雕刻”,由于紫檀木材料日益紧缺,价格昂贵,已经难于寻觅。而上海有名的顾绣,则因为对绣工的刺绣技艺、艺术品位要求较高,训练周期长而从业人员稀少,一样难于得到很好传承。

    要破解这个难题,必须多管齐下。目前,有的地方开始探索非遗校园传承保护模式,即非遗文化通过校园传承,从娃娃抓起,在孩子们的心中慢慢扎根。还有的地方,开展“生产性保护”,将一些具备转化条件的项目,通过艺人生产的方式传承,以产业运作扩大生产规模和销售市场,使这些项目通过市场化来激活生命力,以此得到更为广泛的弘扬和传播,这也是一种积极的探索。

    非遗的传承,是一个民族得以延续的文化基因,是人类发展进程中的活化石。传承好非遗,我们这代人责无旁贷。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就明确提出,要重视发现和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发挥作用”。这是要求也是使命,因为,非遗只有在一代又一代人的传承中,才能得到妥善的继承保护,这也是非遗生生不息的坚强保证。


(来源: 重庆日报)

(编辑:江晓雯)